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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主体权利体系是演出法调整内容的基础,随着社会发展而正在形成。传统上,演出主体的权利被归结为“私权”,随着演出者地位的提升,其综合权利性质日益明显。相应地,演出主体的权利内涵也愈加丰富,演出主体的权利体系日趋完善。在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的进程中,健全演出主体权利体系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制度保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