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行高中教材(人教版上册)在44页摘引“八月法令”第六条:“一切永久地租,无论是实物的或货币的……概得赎回”.同页正文写道“但是没有废除封建地租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这里说的“赎回”即指的“赎偿”政策.教材此处“没有废除封建地租”显然是指的没有“无偿”废除封建地租,是君主立宪派的阶级局限性之表现.这个结论是否有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