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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政治发展对现代性的追求。现代民主政治与现代国家治理是互为表里的内生关系,二者在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自然相遇、相得益彰。在现代国家治理中,民主程序体现其工具性,民主目标体现其价值性。民主是国家治理的工具也是目的,体现于治理实践的全过程。中国共产党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成果运用于国家治理实务,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觉,也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行动自觉。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之一,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是集学理性、政策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理论体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话语的创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新理论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协商民主理论被广泛关注,协商民主与治国理政实践的结合也越发紧密。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民主的真谛: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意味着协商治理、协商自治将在更大范围内成为可能,协商民主将广泛运用于国家治理实务。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协商治理由理念上升为制度,执政党是关键。基层党组织直面群众的利益诉求,是协商治理的责任主体。基层党组织促进基层协商制度化,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形成“党与群众商量办事,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商量着办”的民主决策机制。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实务中有意识嵌入协商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有利于基层党建理论与实践创新发展。由此,基于国家治理、协商民主、基层党建三个理论资源,本文重点聚焦如何结合协商实践案例来探究“基层党组织在协商治理中的功能与定位”这一核心问题。基层党组织统领协商治理全过程,既在理论上行存在大量的协商治理交叉创新空间,又在实践上具有引导基层协商治理的实践经验,还在发展上具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愿景。基层党组织在协商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与功能发挥,直接关系到协商民主的治理效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和探索空间。据此,文章首先探讨执政党的协商治理创新空间,从基层协商民主的理论定位入手,分析协商与治理的嵌入关系,阐述执政党、协商、治理三者的理论联系,聚焦基层党组织如何发挥协商治理的功能这一问题域,形成第一篇。第二篇的主要内容是地方基层党组织如何进行协商治理的操作实践,发掘并总结出前期调研中值得借鉴的基层协商治理模式。其中,重点将党导协商治理轨迹、党促机构职能协商、党集群力协商维稳三种不同模式独立成章,分别代表了基层党组织引导协商治理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地缘、不同侧重,将实地调研的理论成果总结梳理,为提炼协商治理的前景做铺垫。第三篇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基层党组织在协商治理中发挥作用的规律性经验和做法,并论述党在逐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介入协商治理的统筹和领导过程中,可能走出一条开放式的基层民主之路。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引导协商治理的实践中,已经涌现出一批好的做法和经验。主要包括:以顶层设计与多层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横向统筹协商主体间的良性互动,培育孵化包括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内的社会协商力量,在制度建设上坚持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相结合等等。在总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执政党对协商治理加强领导和统筹,可能走出一条“一核多元”的开放式基层民主道路。中国协商治理建设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党组织、地方政府及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多元力量为协商主体,构建充分开放的协商治理格局,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的民主性。开放式基层民主的关键是党的建设,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构建适应多元利益诉求的开放治理格局。党组织还应主动开放多元主体参加共商共治、协商自治的实践过程,促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基层党组织领导协商治理毕竟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职能定位、制度设计、程序规范和发展程度不均衡等困境和挑战。要实现基层协商治理的全面均衡发展,还需要执政党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坚持不懈的探索和努力。总之,在已有的协商治理实践基础上,基层党组织主动作为,与群众商量办事,构建广泛参与的协商治理新格局,提升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