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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是针对生效裁判而设置的一种特殊的纠正和补救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虽是基于法院和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院对原裁判有“错”待纠的审查认定,但再审并不必然意味着原裁判变动的结果。透视浙江省高、中两级法院近年再审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的来由与审理,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原因,包括原判确有错误、裁量权的行使、判后新情况及司法理念等方面因素、裁判的“错误”没有绝对的认定标准.再审的纠正与救济是有限的。但有当事人的申求,就有法官追求司法公正的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