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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字[2020]4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国家和省严禁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营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工业投资项目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