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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已经是现阶段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也无疑为法学教育带来新的挑战。此外,法学教育体制对我国法学学位和人才培养意义重大。从客观的角度来看,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还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干扰着法学界人才的输入。以下先介绍法学教育体制的发展历程,再分析法学教育体制中遇到的问题,以供参考。
关键词:法学教育;体制;问题
作为目前法律机制中无可替代的构成部门之一,法学教育占据这重要的位置,但是在现阶段中,我国法学教育体制还不够完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学教育可以为社会提供法律上的人才,所以,法学教育应当得到人们的重视。在这样的形势之下,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体制中的问题意义重大。
一、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发展历史
(一)萌芽期间
1895年,在我国天津市创办了首个大学教育学习学堂,也就是天津中西学堂,并在随后的十年之中设置了直隶法制学院,可以说,此学院的创建是我国历史上首位法学教育专门机构。两座法制院校促进了其他地区法学教育学院的星期和课程设计,因此,此阶段为我国近代法律教育萌芽时间。
(二)建国期间
在我国建国之初,中国法学教育体制为了抛弃原有机制,创新新的机制,将苏联先进法学教育体制引入我国。苏联法学教育体制的引进在转变原有教育思想的同时也转变了课程和教材的设计,而苏联法学教育的教材也是我国法学教育主要材料和参考依据。在这个时间段,我国法学教育主要体现其人才缺失和经验不足等问题。
(三)时局动乱期间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法制教育引来了几乎灭顶之灾,虚无主义在根基还没有稳固的法学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一定程度上导整个法学体系的瘫痪。在此期间,我国法制建设萎靡不前,全方面曾现萧条症状,可以说,极大的限制了我国法制教育的发展。
(四)改革开放之后
文化大革命结束只有,我国法制教育体制迎来了其发展的春天,在这个时间段,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制得到高速发展。而作为改革开放的主要环节,法学教育发展开始注重中国特色注意,并在课程的设计上越来越符合时代发展需求。此外,此时间段也是我国法学教育师资团队建设的主要时间段。
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体制遇到的问题
(一)教学方式单一且手段停滞
目前我国高等学院法制教育主要使用的方式是课堂授课,少数时候会搭配课堂讨论和案例探讨,然而从整体角度来说,教学方式还比较单一,且无创新精神。此外,此教学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创造的主动性,因此教学效果不容乐观。另外,枯燥的讲解也让学生丧失对法学学习的兴趣,而师生之间的零交流现象也导致法学教育停滞不前。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学生对于教师授课内容和反馈非常的重要,但是在目前的课堂教学中,学生和教师之间很难出现思想上的沟通,可以说,这种单方向的知识传播很难挖掘学生的潜力。据了解,目前还有很多的大学课堂还使用黑板加粉笔的模式,这种死板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课堂学习知识量的降低,不利于学生对新知识的吸收。
(二)法学学位设计上
就法学教育体制发展时间段来看,我国法学学位的创建存在问题。其主要表现为法学学位项目过多、杂乱无章程、专业分化过细,根据教育层次、教育单位性质、教育内容和目的来说,法学教育层次设计太多。在如此复杂的交叉结构中很容易导致教育管理上的混乱,以及师资力量上的断层。此外,我国目前还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过度关注高学历的法学教育,这无疑对于我国法制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法学人才的输入非常不利。
(三)法学教育规模和教学水平上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和社会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其主要体现在法学教学规模和教学水平的不一致上。法学教育学院和招生量在不断的上涨,但是原有的教学资源,如教学课堂、住宿面积、图书馆储藏书籍、见习机会和师资团队还无法满足现有需求。因此,其直接表现在教学水平不达标,法学教育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不对等矛盾。
三、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体制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原有教学模式,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就很强,所以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对于实践能力和主观能动性要求比较高。因此,法学教育应当转变原有教学方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将理论知识和实际生活联系在一起,以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识别能力。此外,在课堂教学的时候,教师还可以使用小组讨论法、案例探析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学习。
(二)注重师资团队建设
法学教育中最为重要的构成元素就是师资力量,因此,加强师资团队的建设非常的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教师应当注重自我知识的完善,以此,才能传授学生如何灵活运用现有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此外,院校还应当制制定相应教师考评录用机制,以便最大程度的确保教师团队的法学知识水平。
(三)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目的
现在,我国从事法学教育的学院有很多,但是都过于散乱,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一个本科学院设置法学专业,有或者很多的专科学院也有法学课程。然而,随着法学人才的上涨,导致有些院校培养的人才过于普法,以至于就业困难。因此,我国应当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的目的,确保法学教育学院是真正培养人才的基地,从而在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
四、结束语
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法制机制已经趋于完善,连带着对于法学教育体制的改革也有所深入。法学教育在教学规模上的扩增,导致在教学机制和人才培养质量上的创新和发展。然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体制还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培养专业性法学人才非常不利。因此,需要我们正视和关注法学教育体制和社会人才需求,以及教学水平之间的联系,以此才能在全球化大发展之下,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冯玉军.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J].中国大学教学,2013(12):47-51.
[2]张雨辰.司法体制改革语境下的法学教育改革与创新[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5,31(12):63-64.
[3]艾爾肯.依法治国背景下美国法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J].河北法学,2016,34(06):2-15.
作者简介:
李玉龙,辽宁广播电视大学。
关键词:法学教育;体制;问题
作为目前法律机制中无可替代的构成部门之一,法学教育占据这重要的位置,但是在现阶段中,我国法学教育体制还不够完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学教育可以为社会提供法律上的人才,所以,法学教育应当得到人们的重视。在这样的形势之下,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体制中的问题意义重大。
一、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发展历史
(一)萌芽期间
1895年,在我国天津市创办了首个大学教育学习学堂,也就是天津中西学堂,并在随后的十年之中设置了直隶法制学院,可以说,此学院的创建是我国历史上首位法学教育专门机构。两座法制院校促进了其他地区法学教育学院的星期和课程设计,因此,此阶段为我国近代法律教育萌芽时间。
(二)建国期间
在我国建国之初,中国法学教育体制为了抛弃原有机制,创新新的机制,将苏联先进法学教育体制引入我国。苏联法学教育体制的引进在转变原有教育思想的同时也转变了课程和教材的设计,而苏联法学教育的教材也是我国法学教育主要材料和参考依据。在这个时间段,我国法学教育主要体现其人才缺失和经验不足等问题。
(三)时局动乱期间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法制教育引来了几乎灭顶之灾,虚无主义在根基还没有稳固的法学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一定程度上导整个法学体系的瘫痪。在此期间,我国法制建设萎靡不前,全方面曾现萧条症状,可以说,极大的限制了我国法制教育的发展。
(四)改革开放之后
文化大革命结束只有,我国法制教育体制迎来了其发展的春天,在这个时间段,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制得到高速发展。而作为改革开放的主要环节,法学教育发展开始注重中国特色注意,并在课程的设计上越来越符合时代发展需求。此外,此时间段也是我国法学教育师资团队建设的主要时间段。
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体制遇到的问题
(一)教学方式单一且手段停滞
目前我国高等学院法制教育主要使用的方式是课堂授课,少数时候会搭配课堂讨论和案例探讨,然而从整体角度来说,教学方式还比较单一,且无创新精神。此外,此教学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创造的主动性,因此教学效果不容乐观。另外,枯燥的讲解也让学生丧失对法学学习的兴趣,而师生之间的零交流现象也导致法学教育停滞不前。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学生对于教师授课内容和反馈非常的重要,但是在目前的课堂教学中,学生和教师之间很难出现思想上的沟通,可以说,这种单方向的知识传播很难挖掘学生的潜力。据了解,目前还有很多的大学课堂还使用黑板加粉笔的模式,这种死板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课堂学习知识量的降低,不利于学生对新知识的吸收。
(二)法学学位设计上
就法学教育体制发展时间段来看,我国法学学位的创建存在问题。其主要表现为法学学位项目过多、杂乱无章程、专业分化过细,根据教育层次、教育单位性质、教育内容和目的来说,法学教育层次设计太多。在如此复杂的交叉结构中很容易导致教育管理上的混乱,以及师资力量上的断层。此外,我国目前还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过度关注高学历的法学教育,这无疑对于我国法制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法学人才的输入非常不利。
(三)法学教育规模和教学水平上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和社会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其主要体现在法学教学规模和教学水平的不一致上。法学教育学院和招生量在不断的上涨,但是原有的教学资源,如教学课堂、住宿面积、图书馆储藏书籍、见习机会和师资团队还无法满足现有需求。因此,其直接表现在教学水平不达标,法学教育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不对等矛盾。
三、解决我国法学教育体制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原有教学模式,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就很强,所以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对于实践能力和主观能动性要求比较高。因此,法学教育应当转变原有教学方式,利用多媒体技术将理论知识和实际生活联系在一起,以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识别能力。此外,在课堂教学的时候,教师还可以使用小组讨论法、案例探析法、实践教学法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学习。
(二)注重师资团队建设
法学教育中最为重要的构成元素就是师资力量,因此,加强师资团队的建设非常的重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于法学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因此,教师应当注重自我知识的完善,以此,才能传授学生如何灵活运用现有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此外,院校还应当制制定相应教师考评录用机制,以便最大程度的确保教师团队的法学知识水平。
(三)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目的
现在,我国从事法学教育的学院有很多,但是都过于散乱,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一个本科学院设置法学专业,有或者很多的专科学院也有法学课程。然而,随着法学人才的上涨,导致有些院校培养的人才过于普法,以至于就业困难。因此,我国应当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的目的,确保法学教育学院是真正培养人才的基地,从而在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
四、结束语
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法制机制已经趋于完善,连带着对于法学教育体制的改革也有所深入。法学教育在教学规模上的扩增,导致在教学机制和人才培养质量上的创新和发展。然而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体制还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培养专业性法学人才非常不利。因此,需要我们正视和关注法学教育体制和社会人才需求,以及教学水平之间的联系,以此才能在全球化大发展之下,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冯玉军.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刍议[J].中国大学教学,2013(12):47-51.
[2]张雨辰.司法体制改革语境下的法学教育改革与创新[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5,31(12):63-64.
[3]艾爾肯.依法治国背景下美国法学教育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J].河北法学,2016,34(06):2-15.
作者简介:
李玉龙,辽宁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