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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是他?”
“是他。”
“大四?”
“刚毕业,二十二。”
“看起来三十。”
我没感觉。你对大学刚毕业的菜鸟能有多少感觉?马马虎虎吧,能攻善守,技术速度还行。不知上了场,是秘密武器还是银样镴枪头。
“我们就缺一个头球好、有身体优势的拖后。”本杰说。他每三天跑一趟师大球场,像打了鸡血的猎狗追踪这小子半个月。“关键的关键,年轻啊!”
“是,嫩泱泱的小鲜肉。”
“你觉得还行?”
“你说呢?”
“还行。”
我没说话。
等你年过四十,在球场上再也不能像他们一样不知疲倦满场疯跑的时候,你才发现年轻有多好。
“像骡子一样好,”本杰有些着急,“你瞧。你仔细瞧,回身反抢那一下有多快。”
我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我把满嘴的烟吐出去,再深吸一口沾着师大热辣草皮味儿的腥燥空气,直接由肺部吞入胃底送往全身。血里很快都是这气味了。
“时间紧,任务重。像样点的都被别的队伍拉上山啦。”本杰的口吻就像个厅局干部或军区政委。
场上的比赛越来越烂。以我的标准,他们除了年轻,一无是处。可当你年轻的时候,你哪知道你除了年轻什么也不是呢?我估摸这小子身高一米七八,体重七十五公斤。没理由不让他来。
“罗坤知道?”我问。
本杰摇摇头,说:“你头一个。”
“他知道了,会咋说?”
本杰還是摇摇头。
“十八年了。”我说,“罗坤是惠恩铁打的拖后。巴雷西一样的拖后。”
“十八年啦。”他说。
“巴雷西终老A米,场场首发。”
球场上的喊叫声、奔跑声、喘息声传得很远,塑胶跑道上有几个特清纯的姑娘穿着短裙、戴着耳麦、捧着书装模作样。她们一律营养不良似的瘦瘦高高,皮肤白得发紫,像结了一层霜花。
“总要有新人进来。”本杰说,“迟早的嘛!”
我一声不吭。
二
你肯定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关于球队新老交替的故事。没错,大概是这意思。但没把它写出来之前,我也不知道故事会往哪个方向发展。我真没谱。说句不负责任的话:写哪儿算哪儿吧。
但我保证这是一个好故事。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没必要瞎编一个故事糊弄朋友,更没胆子写一篇糟糕的小说随便交差。尤其是对百般挑剔的文学杂志主编,我哪儿敢呀!所以……
好,咱们接着讲。
三
我和本杰没想好如何把新人高烨进队的消息告诉罗坤,似乎合谋干了一件丑事。本杰建议周末野球赛直接把高烨叫上,他来了再说。我设想过最坏的结局:罗坤因为这事砸了球鞋,背起行头扬长而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外面排着队邀他入伙的球队多得是,再踢几年野球赛,甚至四十岁以上中年组业余联赛毫无问题。何必为一个小屁孩子顶替了他而受辱?
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那我何必答应本杰跑到师大去找罗坤?
这个鬼迷心窍的大黑胖子最近总在念叨“新老交替”:“世上没有任何一支球队不‘新老交替’。巴萨用内马尔挤走伊布,皇马王子劳尔也远走沙尔克,C罗干掉了他;里贝里丢掉拜仁主力,就连瓜迪奥拉也是五冠功勋教头海因克斯的替代品……”
我说:“那是世界强队,不换血不行,但惠恩就是惠恩,也只是惠恩。一帮老兄弟在昆明业余赛场摸爬滚打十八年,最大心愿莫过于守着惠恩踢一辈子,踢不动了就在场上遛弯,能遛几年算几年。”
“很多队伍都在换。”本杰说。
“钻石年代、白马广告也换?”
“钻石换三个中场,白马换一个前锋。”
“唉!”
“亚洲展望昆明区下月开打。”他用牛一样湿漉漉的大眼珠子看我。他真黑,极像尼日利亚教头斯蒂芬·凯西。我在一个短篇小说里专门写过本杰的故事(《清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读,我保证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那是一个又硬朗又神秘又伤感的好小说。
“你——杀手李,也比过去慢多了,”本杰说,“十年前,你快得像沙尘暴。”
“人终归要老。伟大的球员马拉多纳、巴乔都没撑过三十五。我四十啦。罗坤也四十啦。”
周六下午,高烨现身海埂五号场。本杰将他介绍给大家,他一概点点头。我看他一副穆里尼奥的派头,就差一件风衣、一根牙签了。他来到我面前。本杰介绍说:“这是惠恩第一球星李果,绰号杀手李。”他还是点点头。我低头穿鞋,不看他,一眼都不看。
队尾的罗坤小心换上猎鹰9球鞋,将护腿板塞进干净的金色球袜。他的衣服袜子永远干干净净,不像桂子、小宝等人的球袜摔地上砰砰响,其浓烈气味十公里外也能闻见。罗坤的球衣十八年来一直冒着清爽的雕牌洗衣粉香气,就像他的防守让人踏实称心。
本杰向罗坤介绍高烨。
“你好!”罗坤伸出手。
那小子懒洋洋地点头,懒洋洋地和他握了手。
我一阵难过。
这场球罗坤、高烨各上半场。罗坤坐镇丢了一球。下半场高烨表现不错,速度快,反抢也快,但传球质量和罗坤没得比。全场3比3平。
“我以为我还有机会再上。”罗坤笑着说。
“让小高练练。”本杰说。
“他挺好。”
“年轻啊!”
桂子问本杰亚洲展望报上了没有,本杰说报上了,下月开打。 现在我们安静地站在病床前,邻床男人轻轻打鼾,就像皮钉鞋不断开裂。外面没有声音,连脚步声也没有。人这辈子,真快。
我们悄悄出来,坐在走廊上。两排空荡荡的绿色塑料椅子瘫在灯光下面。到处是臭味、消毒水味、食物残渣味。
“哪天手术?”我说。
“快了。”罗坤说。
我掏空钱包里的几百块钱,卷巴卷巴塞他兜里。他坐着没动。
夜幕突然打开又重重落下,能看见窗外密集的灯火以及更远处的山峦和云的影子。
“你走吧。”他说。
“陪你坐会儿?”我说。
“不用。走吧。”
我坐着没动。我们就这么坐着。不说话更好。在哪儿坐都是一样的。无论西门还是球场,无论医院还是“幸福250”。哪儿都一样。
五
这场球罗坤早早到了,早早换好行头热身跑圈,之后拉上我们玩抢圈、遛猴。高烨很晚才到,和大胖子本杰练长传,又叫上彭翔练射门。桂子突然指名道姓地说:“你一个拖后射哪样门,杀手李的专利嘛!”
高烨一声不吭。说心里话,我不喜欢高烨。
我走过去,将高烨摆好的皮球一记正脚背发力,彭翔飞身扑救,但破网的声音又硬又脆,我爱死这声音了。彭翔起身拍拍巴掌。高烨软绵绵助跑,射门高得离谱。
“打飞机呀!”桂子说。
高烨茫然地望向本杰。大光头本杰向他传球,高声说:“来来来,你就让杀手李一个人玩儿去!”
比赛开始了,对方球队是支从未交过手的球队,让我们吃尽苦头。他们年轻,速度快,体能好,我们队里除了高烨没人能跟得上他们。罗坤连续两次被对方突破得分。大约第三十分钟,本杰撤下罗坤换上了高烨,我们的后防才再没失守。
中场休息时,罗坤脱下猎鹰9,黄色球袜耷拉着,露出护腿板。
高烨气喘吁吁地说:“对手火力太猛,两个邊后卫不协防不行啊!”
“罗再上半小时?”我说。
没人响应。
罗坤说:“我跟不上去。”
“你上去拉拉对方的体能也好啊,要不你上,我歇半小时?”我说。
“你杀手李下了,哪个进球?”
“跑吐血啦!”我想说,上半场没一次射门,更别说进球了。
“场上,小高表现不错。”罗坤说。
这时桂子申请下场,罗坤上。于是,罗坤被顶到了后腰位置。过去他不是没踢过中场,脚法和意识没的说。但下半场他就跑了二十分钟,又让桂子重新上去。
“坤哥你继续踢呀!”桂子说。
“我累了。”罗坤说。
罗坤将穿上、脱下、又穿上的猎鹰9脱下来。这回卸了长袜、护腿板,和球衣球裤一起塞进双肩包。他又是那个穿黑夹克、黑皮鞋的小老板罗坤了。
终场哨响,惠恩1比3败北。我下场时没见到罗坤。本杰晃着黑亮的大脑袋说:“走了。我拉不住。”
这么多年,我敢保证罗坤头一回早退。
“你放他走?”
“他说家里有事。”
“比足球重要?”
“他爹——”
“他爹还没做手术。”
“老李,你莫激动。坤哥四十一啦。”
“四十。”我说,“比我小五十八天。”
“好好好,四十。”本杰说,“你自己说,还有多少四十的老鸟追得上杀手李?”
“都挂靴算逑。”
我将我的阿迪COURE砸地上,嘭一声响。高烨收拾东西往外走。
“有意思吗?”小蒋说。
“有意思吗?”张勇重复他的话。
“坤哥再踢十年没问题。”小孙说。
“小高真心不错。”彭翔说。
“我们究竟要什么?”段凡说,“胜利,还是快乐?”
“没有胜利,咋有快乐?”桂子说。
“算逑,解散算逑,张勇重新招兵买马。”小蒋说。
“兄弟们,现在不就换了一个中后卫,就一个。”本杰说。
我们被一种深深的来自草皮深处的挫败抓住了。我承认我累得够呛。一帮年过四十的老家伙不是想赢哪个就赢得了哪个了;一场九十分钟的比赛之后,需要三天才能缓过劲儿来。想当年,我的发小罗坤比巴萨恶霸普约尔还狠,他和彭翔搭档的后防线一直让人放心,直到三四年前,我们突然发现再也干不过年轻小伙们了。干不过了。可为什么每周收到本杰短信,又屁颠屁颠跑来?来了还像骡子一样较真?
我倒真希望有人接我的班。但那帮小子们各有各的山头,加入一支老不死的球队,开什么玩笑?
六
小说写到这儿我越来越确信它会是一部佳作。你别以为我拉拉杂杂写的全是鸡毛蒜皮,更别以为我写足球不招人待见。读我小说的朋友都知道,我写足球醉翁之意不在酒。小说里踢球的男一号“球星”李果,没准就是写小说的陈鹏。没准。我说的只是没准。说不定真和陈鹏有什么关系。
重要的是,眼下这故事如何推进。
我承认我有点蒙。再往下必须放狠招了——我指的是事实。绝非虚构的、来自我们惠恩足球队、千真万确的事实。我非得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不可。
好在他们说了——“没意见”。
那好,先说说我的好兄弟——罗坤。
他直接去了医院。
罗叔望着他一步步走进来。
邻床的那个病友刚下手术台,鼻子里插着管子,身上裹满纱布,白得晃眼。
“他运气好啊。真好。”罗叔说。“他”指的是病友。
“你不会有事。”罗坤说。
“你又不是医生。”罗叔说。
“我问过医生了,小手术。”罗坤说。
“我也问过了。”
他们半天没说话。邻床那位哼都不哼一声。 “又整一场?”
“输了。”
“我们昆明队很少输。”
“惠恩也很少输嘛。”罗坤想了想,又说,“四五年前,我们打遍昆明无敌手。”
“你们老咯。”罗叔努力坐起来。罗坤帮他拽了拽枕头,顶住后背,尽可能让他舒服些。他能闻见他爹散发的、难以忍受的臭味。衰败、腐烂,难以挽回。最可怕的莫过于他爹自己根本察觉不到。
“没老。还行。”罗坤冒了一句。
“不服老不行。”罗叔说。
“没老嘛。才四十。”罗坤说。
“我是说,你要服老,就更不行。我退队之前那场球拼天津,就在拓东。我们先丢一个,下半场硬是打回两个。2比1。”罗叔竖起食指、中指,精瘦的脸闪闪发亮,“当时天津有左树声。国家队主力啊,上来就进一个,根本不把昆明队放眼里。我们最后十分钟搞定两个。最后十分钟。他们想扳回来,晚了。”
他听了不下百遍,都能背出誰犯了规,谁吃到黄牌,三个球都谁进的。
“你烦我了?”罗叔说。
“我不烦。”罗坤说。
“你就是烦了。我认得。早死早了。”
罗坤没吭声。
“我小腿咋断的?”罗叔说。
“不是你的腿。是你把孙杰的腿——”
“我记错啦?”
“错啦。”
“嗯,是我把孙杰的腿……他退役,我也退役。”罗叔用力咳嗽,像盯一只蚂蚁一样盯着他,“孙杰刚进队,才二十三岁。那个球是二分之一球。他年轻我就让他?凭哪样?让了就不是足球,是乒乓球。我迎上去。嘭——”
他微微发颤,能想见这一脚的惨烈以及小腿胫腓骨涌出的剧痛。那是每一个球员最最害怕的。可足球容不得你害怕。
“我腿断啦。”罗叔说。
“是孙杰的腿。你又错咯。”
“是我的腿。”
他望着罗叔。这张脸干瘪、苍白,像拆毁的房子。他想起球赛之后伤痕累累的海埂五号场。
“老子三十四岁就退啦。”
“到底是——”
“你走吧。”罗叔闭上眼睛,又睁开。
他收拾床头柜上的小东西。猛然传来咋咋呼呼的歌声。他们竖起耳朵。是隔壁病房的人用手机听歌呢。
“我们下个月比赛。”罗坤说。
“多整一天是一天。”罗叔说。
“爹。”他说。
歌声消失了。
“还没找着合适的?”罗叔说。
“没有。”
“我抱不着孙子啦。”
他没说话。
“球场上有伤停补时。我呢,还有伤停补时?”
“莫乱想。”
“走吧,走吧。”
罗叔生硬地挥挥手,他不让人陪护。他可是昆明球坛硬邦邦的铁卫啊。罗坤看看窗外,天黑得像一件扔掉的旧衣服。病房黯下来。他没开灯,转身走出去。
七
都第七章啦。数字“7”难免让人想起小贝,想起C罗,想起菲戈。总之,身披7号战袍的球星大多身手了得,算得上高手中的高手。但我更喜欢数字“10”。你猜对了,我从小穿10号。前面我说过伟大的马拉多纳、伟大的巴乔都是10号,当然还有伟大的罗纳尔多、伟大的贝利、伟大的济科、伟大的齐达内、伟大的梅西。最伟大的还是10号。
所以,你能猜到身披10号的我心里有多拽。
据说当年被罗叔踢断腿的孙杰也是10号。一个万众期待的未来巨星,一个堪比后来健力宝黄金一代的翘楚和天才。他二十三岁断腿、退役。十多年后有人在某个停车场见过他,手里拎着酒瓶子跟人讨要车钱。谁也看不出来这个胡子拉碴的老家伙究竟几岁,四十多还是五十多?更没人能看出他踢过足球。除了那双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罗圈腿,他与足球运动员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扯远啦。
到底是罗叔废了孙杰的腿,还是孙杰废了罗叔的腿?
如此重大事故,罗叔怎么可能记错?
八
每周六的野球赛,你到了场边才知晓对手。全由雄冠公司负责包办比赛两队、三名裁判和一箱矿泉水,场租均摊。此役对手很差劲,罗坤继续首发。上半场我一气灌了三球。中场休息时高烨想换下罗坤,我告诉他:“再等等。”
高烨看着我,又看看本杰。
“罗再整十分钟。”我说。
兄弟们都不吱声。高烨一屁股坐下,抽出护腿板扔进背包。
“你什么意思?”我说。
他腮帮上鼓出一条条肉棱子。
“到底听哪个的?听本杰哥的,还是你的?”他说。
本杰笑了,说:“惠恩嘛,哪个说话都要听。”
但是罗坤踢了三十分钟时,我让高烨上,高烨像木桩似的一动不动。罗坤干脆踢满全场,下来的时候和小蒋勾肩搭背有说有笑,谁都没料到高烨抛起矿泉水瓶,一个大脚开进球场。噼——啪——,我们眼瞅着它像银色焰火一样在空中爆裂。
罗坤向他走去,被本杰一把拖住。混乱之下高烨大声说:“这是十五分钟吗?是他妈十五分钟吗?你们瞎了还是傻了?”
桂子和小蒋气不过。要不是最喜欢打架的小孙拉着,要不是今天赢球了心情不错,高烨一定会被哥几个痛扁。本杰一个挨一个搡开他们,像真正的凯西一样语重心长、絮絮叨叨。我想动手但我知道我动不了。他是我同意挑选来的。那天我去了师大。不管咋说,我去了。
大伙终于散开,场面骤然凝固并传递出某种脉脉温情与自我批判的诗意。但它很快被更深的绝望、嫉妒和虚无的疲乏击溃了,尤其当我发现高烨还穿着惠恩的天蓝色球衫、白色长袜,却踩着一双粉红耐克的瞬间。——上周明明是草绿色新款F10。太显摆啦。
他三下两下脱下行头。
“小高,这帮兄弟在一起十多年就这烂脾气。”张勇说。 “行啦小高,我让桂子、小蒋请你喝酒。”本杰说。
“我退出,”他说话了,“现在就退出。下周来一场。我自己的队。咋样?”
长长的沉默。兄弟们互相看着,等着。好几个光着膀子,挺着怀胎十月般的大肚子。
“行。”我说。
“输了交场租。不找帮手。惠恩不找,我们也不找。”
踢全额场租是二十年前的野球路数。那时候凡在海埂激战的球队,全都为八百元场地费杀红了眼;于是四处找帮手:红塔梯队的朋友啦,老省队的高手啦……有时候也附带踢一两千元赌资,俗称“打点”,凡打点的比赛必你死我活。我的右肩锁骨就是在1995年一场打点野球中报废的;我过了门将,他从身后像杀人犯似的将我撂倒。当年的野性早就扔在海埂的臭泥巴下面,越来越规范的野球赛已不再杀气腾腾。但现在,我不能不接招。
“不找帮手。”我斩钉截铁。
“下星期六,下午四点,五号场。”高烨脱下40号球衣還给本杰,背起挎包往外走。一只点水雀追在后面,很快消失了。
本杰说:“你们这帮又臭又硬的老东西。”
张勇哈哈大笑。段凡感慨道:“江湖是他们的,还是我们的?说来说去,终究是他们的。”
“做一回‘老炮儿’?”小蒋说。
“你不是六哥,”本杰说,“干不过年轻人不至于送死。”
“要输了,就地解散。”桂子说。
“我不同意。”张勇继续大笑,“输给一帮小子就不整了?”
“就是,”我来回打量他们,这帮整整踢了十八年的老浑蛋们,“输了咋地?输了找一支更老的打回来嘛,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他们嬉皮笑脸。我抬头望向峰峦似的白云,眼前一片空洞。
九
罗叔想知道川丽是怎么消失的。她说走就走,连一件换洗衣服都没带。
“鬼还记得!”罗坤从不擅长缜密严谨的逻辑推理。他就是个向来认命的爷们;踢球,打工,开小店。不太好也不太差。这就够啦。日子嘛,咋个过都是过。
罗叔挣扎下床,不让他搀着,两脚挨地之后稳稳坐好。
“那种女人,跑了更好。问题是,你这十年。”
“行啦。”
“她笑话你哩。”
“行啦行啦。”
这些话十年来讲了无数遍,但是现在罗坤必须竖直耳朵仔细听。也许是他爹最后一次讲它了。就算颠来倒去的车轱辘话,也得认认真真听下去。他爹的嗓音沙哑平稳。他想起球场上那个凶悍的爹,不敢相信他就快没了。好好一个人,一个腰板挺直的、坐在面前说话的大活人,就要没了。
十年前的六月,店里亮着灯。最后一个进店的小子也就二十出头,他记得他买了一包三五牌香烟。那天晚上飘着小雨。是他收的钱,川丽取了烟递给他。那小子缩着肩膀出去时,他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次日早上她不见了。第五天他报了警。第十天吧,他被一个陌生电话告知她走了。走了?被绑架了还是被拐卖了?——半个月后他接到川丽本人的电话,嗓音低得像感冒了。
她说:“别担心,我走了,你自己保重吧。保重!”
就这么简单。
“是他。”罗叔说。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川丽跑了。跑就跑吧,没什么大不了。她要觉得跟别人活得痛快那就跟呗,何必在他一棵树上吊死?没有她,足球照样整,日子照样过。罗叔不断地诅咒她。
十年来,有零星消息传进他耳朵里:川丽辗转从法国去了加拿大,又倒腾去了墨西哥和美国。她的小男人是某个大赌场的发牌手,因为代人作弊被扔进拉斯维加斯大沙漠。简直像好莱坞大片。他想象川丽摇身一变成了拉斯维加斯赌城加油站的服务生,每天给美国佬加油、收钱;偶尔找个小混混儿过夜,她就喜欢那类男人。
川丽曾是2002年的文林街“一球成名”吧的服务生,罗坤和几个惠恩兄弟跑去看米卢的中国队征战韩日世界杯。川丽瘦瘦的,眼睛大而忧伤,染着金发。那一个月他差不多天天去。反正离家近,离他的小店也近。他后来回忆,川丽身上有种战战兢兢的美,仿佛随时担心把客人吓跑。
“大哥,银子弹买一送一哦。”这是她附在他耳边说的头一句话。他还记得她呼吸中的薄荷气味,记得她单薄高挑的身材和亮出乳沟的浅粉色制服。再后来,他们的恋爱遭到罗叔的反对,罗叔说“那种地方”的姑娘跟窑姐儿差不多,因此连他们的婚礼都没参加。
半年之后,这个在酒吧站桩卖酒的儿媳,终于站在儿子的柜台后面帮他收钱了。罗叔做了一大桌子菜请他们回来。难不成把她赶走?
“她在笑话你。她一直躲在暗处笑话你。”罗叔又说。
“行啦。”罗坤说。
“这是命。只有下辈子抱孙子的命咯。”
“莫瞎说。明年就能抱上。”
“明年?”罗叔苦笑。
“争取嘛。八九不离十。”
“川丽就在昆明哩。就躲在旮旯里瞧你笑话。”罗叔又说。
“我又不是活给别人瞧的。”
“你早这么想,我早抱上孙子啦。”
他不想再谈她。十年来谈得太多了,大多是无聊的重复重复再重复。他去医院食堂打了稀饭、鸡蛋羹,外加一点点咸菜。罗叔没吃几口,抱怨稀饭太淡、咸菜太硬,只有鸡蛋羹勉强凑合。窗外很黑,高楼像绝望的病人。罗坤说下周六要和一帮二十郎当的小娃娃“打点”。罗叔抽一张纸巾,擦擦嘴。
“干掉他们。”
“太年轻了。”
“干掉。”
“好吧。”
“你不老。除非你躺在这张床上。”
“我认得。”
“要迎上去。你不迎上去你就完蛋了。所以,不如一脚干掉孙杰。”
他又迷糊了。——到底是爹的腿还是孙杰的腿?过去爹挂在嘴边的是他自己的腿,被二十三岁的孙杰一脚废掉,从此江湖上少了一道硬邦邦的铁闸。他老糊涂了还是病得太重?快四十年了,谁废了谁还重要吗?
“是他?”
“是他。”
“大四?”
“刚毕业,二十二。”
“看起来三十。”
我没感觉。你对大学刚毕业的菜鸟能有多少感觉?马马虎虎吧,能攻善守,技术速度还行。不知上了场,是秘密武器还是银样镴枪头。
“我们就缺一个头球好、有身体优势的拖后。”本杰说。他每三天跑一趟师大球场,像打了鸡血的猎狗追踪这小子半个月。“关键的关键,年轻啊!”
“是,嫩泱泱的小鲜肉。”
“你觉得还行?”
“你说呢?”
“还行。”
我没说话。
等你年过四十,在球场上再也不能像他们一样不知疲倦满场疯跑的时候,你才发现年轻有多好。
“像骡子一样好,”本杰有些着急,“你瞧。你仔细瞧,回身反抢那一下有多快。”
我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我把满嘴的烟吐出去,再深吸一口沾着师大热辣草皮味儿的腥燥空气,直接由肺部吞入胃底送往全身。血里很快都是这气味了。
“时间紧,任务重。像样点的都被别的队伍拉上山啦。”本杰的口吻就像个厅局干部或军区政委。
场上的比赛越来越烂。以我的标准,他们除了年轻,一无是处。可当你年轻的时候,你哪知道你除了年轻什么也不是呢?我估摸这小子身高一米七八,体重七十五公斤。没理由不让他来。
“罗坤知道?”我问。
本杰摇摇头,说:“你头一个。”
“他知道了,会咋说?”
本杰還是摇摇头。
“十八年了。”我说,“罗坤是惠恩铁打的拖后。巴雷西一样的拖后。”
“十八年啦。”他说。
“巴雷西终老A米,场场首发。”
球场上的喊叫声、奔跑声、喘息声传得很远,塑胶跑道上有几个特清纯的姑娘穿着短裙、戴着耳麦、捧着书装模作样。她们一律营养不良似的瘦瘦高高,皮肤白得发紫,像结了一层霜花。
“总要有新人进来。”本杰说,“迟早的嘛!”
我一声不吭。
二
你肯定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关于球队新老交替的故事。没错,大概是这意思。但没把它写出来之前,我也不知道故事会往哪个方向发展。我真没谱。说句不负责任的话:写哪儿算哪儿吧。
但我保证这是一个好故事。你们都是我的朋友。我没必要瞎编一个故事糊弄朋友,更没胆子写一篇糟糕的小说随便交差。尤其是对百般挑剔的文学杂志主编,我哪儿敢呀!所以……
好,咱们接着讲。
三
我和本杰没想好如何把新人高烨进队的消息告诉罗坤,似乎合谋干了一件丑事。本杰建议周末野球赛直接把高烨叫上,他来了再说。我设想过最坏的结局:罗坤因为这事砸了球鞋,背起行头扬长而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外面排着队邀他入伙的球队多得是,再踢几年野球赛,甚至四十岁以上中年组业余联赛毫无问题。何必为一个小屁孩子顶替了他而受辱?
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那我何必答应本杰跑到师大去找罗坤?
这个鬼迷心窍的大黑胖子最近总在念叨“新老交替”:“世上没有任何一支球队不‘新老交替’。巴萨用内马尔挤走伊布,皇马王子劳尔也远走沙尔克,C罗干掉了他;里贝里丢掉拜仁主力,就连瓜迪奥拉也是五冠功勋教头海因克斯的替代品……”
我说:“那是世界强队,不换血不行,但惠恩就是惠恩,也只是惠恩。一帮老兄弟在昆明业余赛场摸爬滚打十八年,最大心愿莫过于守着惠恩踢一辈子,踢不动了就在场上遛弯,能遛几年算几年。”
“很多队伍都在换。”本杰说。
“钻石年代、白马广告也换?”
“钻石换三个中场,白马换一个前锋。”
“唉!”
“亚洲展望昆明区下月开打。”他用牛一样湿漉漉的大眼珠子看我。他真黑,极像尼日利亚教头斯蒂芬·凯西。我在一个短篇小说里专门写过本杰的故事(《清白》),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读,我保证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那是一个又硬朗又神秘又伤感的好小说。
“你——杀手李,也比过去慢多了,”本杰说,“十年前,你快得像沙尘暴。”
“人终归要老。伟大的球员马拉多纳、巴乔都没撑过三十五。我四十啦。罗坤也四十啦。”
周六下午,高烨现身海埂五号场。本杰将他介绍给大家,他一概点点头。我看他一副穆里尼奥的派头,就差一件风衣、一根牙签了。他来到我面前。本杰介绍说:“这是惠恩第一球星李果,绰号杀手李。”他还是点点头。我低头穿鞋,不看他,一眼都不看。
队尾的罗坤小心换上猎鹰9球鞋,将护腿板塞进干净的金色球袜。他的衣服袜子永远干干净净,不像桂子、小宝等人的球袜摔地上砰砰响,其浓烈气味十公里外也能闻见。罗坤的球衣十八年来一直冒着清爽的雕牌洗衣粉香气,就像他的防守让人踏实称心。
本杰向罗坤介绍高烨。
“你好!”罗坤伸出手。
那小子懒洋洋地点头,懒洋洋地和他握了手。
我一阵难过。
这场球罗坤、高烨各上半场。罗坤坐镇丢了一球。下半场高烨表现不错,速度快,反抢也快,但传球质量和罗坤没得比。全场3比3平。
“我以为我还有机会再上。”罗坤笑着说。
“让小高练练。”本杰说。
“他挺好。”
“年轻啊!”
桂子问本杰亚洲展望报上了没有,本杰说报上了,下月开打。 现在我们安静地站在病床前,邻床男人轻轻打鼾,就像皮钉鞋不断开裂。外面没有声音,连脚步声也没有。人这辈子,真快。
我们悄悄出来,坐在走廊上。两排空荡荡的绿色塑料椅子瘫在灯光下面。到处是臭味、消毒水味、食物残渣味。
“哪天手术?”我说。
“快了。”罗坤说。
我掏空钱包里的几百块钱,卷巴卷巴塞他兜里。他坐着没动。
夜幕突然打开又重重落下,能看见窗外密集的灯火以及更远处的山峦和云的影子。
“你走吧。”他说。
“陪你坐会儿?”我说。
“不用。走吧。”
我坐着没动。我们就这么坐着。不说话更好。在哪儿坐都是一样的。无论西门还是球场,无论医院还是“幸福250”。哪儿都一样。
五
这场球罗坤早早到了,早早换好行头热身跑圈,之后拉上我们玩抢圈、遛猴。高烨很晚才到,和大胖子本杰练长传,又叫上彭翔练射门。桂子突然指名道姓地说:“你一个拖后射哪样门,杀手李的专利嘛!”
高烨一声不吭。说心里话,我不喜欢高烨。
我走过去,将高烨摆好的皮球一记正脚背发力,彭翔飞身扑救,但破网的声音又硬又脆,我爱死这声音了。彭翔起身拍拍巴掌。高烨软绵绵助跑,射门高得离谱。
“打飞机呀!”桂子说。
高烨茫然地望向本杰。大光头本杰向他传球,高声说:“来来来,你就让杀手李一个人玩儿去!”
比赛开始了,对方球队是支从未交过手的球队,让我们吃尽苦头。他们年轻,速度快,体能好,我们队里除了高烨没人能跟得上他们。罗坤连续两次被对方突破得分。大约第三十分钟,本杰撤下罗坤换上了高烨,我们的后防才再没失守。
中场休息时,罗坤脱下猎鹰9,黄色球袜耷拉着,露出护腿板。
高烨气喘吁吁地说:“对手火力太猛,两个邊后卫不协防不行啊!”
“罗再上半小时?”我说。
没人响应。
罗坤说:“我跟不上去。”
“你上去拉拉对方的体能也好啊,要不你上,我歇半小时?”我说。
“你杀手李下了,哪个进球?”
“跑吐血啦!”我想说,上半场没一次射门,更别说进球了。
“场上,小高表现不错。”罗坤说。
这时桂子申请下场,罗坤上。于是,罗坤被顶到了后腰位置。过去他不是没踢过中场,脚法和意识没的说。但下半场他就跑了二十分钟,又让桂子重新上去。
“坤哥你继续踢呀!”桂子说。
“我累了。”罗坤说。
罗坤将穿上、脱下、又穿上的猎鹰9脱下来。这回卸了长袜、护腿板,和球衣球裤一起塞进双肩包。他又是那个穿黑夹克、黑皮鞋的小老板罗坤了。
终场哨响,惠恩1比3败北。我下场时没见到罗坤。本杰晃着黑亮的大脑袋说:“走了。我拉不住。”
这么多年,我敢保证罗坤头一回早退。
“你放他走?”
“他说家里有事。”
“比足球重要?”
“他爹——”
“他爹还没做手术。”
“老李,你莫激动。坤哥四十一啦。”
“四十。”我说,“比我小五十八天。”
“好好好,四十。”本杰说,“你自己说,还有多少四十的老鸟追得上杀手李?”
“都挂靴算逑。”
我将我的阿迪COURE砸地上,嘭一声响。高烨收拾东西往外走。
“有意思吗?”小蒋说。
“有意思吗?”张勇重复他的话。
“坤哥再踢十年没问题。”小孙说。
“小高真心不错。”彭翔说。
“我们究竟要什么?”段凡说,“胜利,还是快乐?”
“没有胜利,咋有快乐?”桂子说。
“算逑,解散算逑,张勇重新招兵买马。”小蒋说。
“兄弟们,现在不就换了一个中后卫,就一个。”本杰说。
我们被一种深深的来自草皮深处的挫败抓住了。我承认我累得够呛。一帮年过四十的老家伙不是想赢哪个就赢得了哪个了;一场九十分钟的比赛之后,需要三天才能缓过劲儿来。想当年,我的发小罗坤比巴萨恶霸普约尔还狠,他和彭翔搭档的后防线一直让人放心,直到三四年前,我们突然发现再也干不过年轻小伙们了。干不过了。可为什么每周收到本杰短信,又屁颠屁颠跑来?来了还像骡子一样较真?
我倒真希望有人接我的班。但那帮小子们各有各的山头,加入一支老不死的球队,开什么玩笑?
六
小说写到这儿我越来越确信它会是一部佳作。你别以为我拉拉杂杂写的全是鸡毛蒜皮,更别以为我写足球不招人待见。读我小说的朋友都知道,我写足球醉翁之意不在酒。小说里踢球的男一号“球星”李果,没准就是写小说的陈鹏。没准。我说的只是没准。说不定真和陈鹏有什么关系。
重要的是,眼下这故事如何推进。
我承认我有点蒙。再往下必须放狠招了——我指的是事实。绝非虚构的、来自我们惠恩足球队、千真万确的事实。我非得征求当事人的同意不可。
好在他们说了——“没意见”。
那好,先说说我的好兄弟——罗坤。
他直接去了医院。
罗叔望着他一步步走进来。
邻床的那个病友刚下手术台,鼻子里插着管子,身上裹满纱布,白得晃眼。
“他运气好啊。真好。”罗叔说。“他”指的是病友。
“你不会有事。”罗坤说。
“你又不是医生。”罗叔说。
“我问过医生了,小手术。”罗坤说。
“我也问过了。”
他们半天没说话。邻床那位哼都不哼一声。 “又整一场?”
“输了。”
“我们昆明队很少输。”
“惠恩也很少输嘛。”罗坤想了想,又说,“四五年前,我们打遍昆明无敌手。”
“你们老咯。”罗叔努力坐起来。罗坤帮他拽了拽枕头,顶住后背,尽可能让他舒服些。他能闻见他爹散发的、难以忍受的臭味。衰败、腐烂,难以挽回。最可怕的莫过于他爹自己根本察觉不到。
“没老。还行。”罗坤冒了一句。
“不服老不行。”罗叔说。
“没老嘛。才四十。”罗坤说。
“我是说,你要服老,就更不行。我退队之前那场球拼天津,就在拓东。我们先丢一个,下半场硬是打回两个。2比1。”罗叔竖起食指、中指,精瘦的脸闪闪发亮,“当时天津有左树声。国家队主力啊,上来就进一个,根本不把昆明队放眼里。我们最后十分钟搞定两个。最后十分钟。他们想扳回来,晚了。”
他听了不下百遍,都能背出誰犯了规,谁吃到黄牌,三个球都谁进的。
“你烦我了?”罗叔说。
“我不烦。”罗坤说。
“你就是烦了。我认得。早死早了。”
罗坤没吭声。
“我小腿咋断的?”罗叔说。
“不是你的腿。是你把孙杰的腿——”
“我记错啦?”
“错啦。”
“嗯,是我把孙杰的腿……他退役,我也退役。”罗叔用力咳嗽,像盯一只蚂蚁一样盯着他,“孙杰刚进队,才二十三岁。那个球是二分之一球。他年轻我就让他?凭哪样?让了就不是足球,是乒乓球。我迎上去。嘭——”
他微微发颤,能想见这一脚的惨烈以及小腿胫腓骨涌出的剧痛。那是每一个球员最最害怕的。可足球容不得你害怕。
“我腿断啦。”罗叔说。
“是孙杰的腿。你又错咯。”
“是我的腿。”
他望着罗叔。这张脸干瘪、苍白,像拆毁的房子。他想起球赛之后伤痕累累的海埂五号场。
“老子三十四岁就退啦。”
“到底是——”
“你走吧。”罗叔闭上眼睛,又睁开。
他收拾床头柜上的小东西。猛然传来咋咋呼呼的歌声。他们竖起耳朵。是隔壁病房的人用手机听歌呢。
“我们下个月比赛。”罗坤说。
“多整一天是一天。”罗叔说。
“爹。”他说。
歌声消失了。
“还没找着合适的?”罗叔说。
“没有。”
“我抱不着孙子啦。”
他没说话。
“球场上有伤停补时。我呢,还有伤停补时?”
“莫乱想。”
“走吧,走吧。”
罗叔生硬地挥挥手,他不让人陪护。他可是昆明球坛硬邦邦的铁卫啊。罗坤看看窗外,天黑得像一件扔掉的旧衣服。病房黯下来。他没开灯,转身走出去。
七
都第七章啦。数字“7”难免让人想起小贝,想起C罗,想起菲戈。总之,身披7号战袍的球星大多身手了得,算得上高手中的高手。但我更喜欢数字“10”。你猜对了,我从小穿10号。前面我说过伟大的马拉多纳、伟大的巴乔都是10号,当然还有伟大的罗纳尔多、伟大的贝利、伟大的济科、伟大的齐达内、伟大的梅西。最伟大的还是10号。
所以,你能猜到身披10号的我心里有多拽。
据说当年被罗叔踢断腿的孙杰也是10号。一个万众期待的未来巨星,一个堪比后来健力宝黄金一代的翘楚和天才。他二十三岁断腿、退役。十多年后有人在某个停车场见过他,手里拎着酒瓶子跟人讨要车钱。谁也看不出来这个胡子拉碴的老家伙究竟几岁,四十多还是五十多?更没人能看出他踢过足球。除了那双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罗圈腿,他与足球运动员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扯远啦。
到底是罗叔废了孙杰的腿,还是孙杰废了罗叔的腿?
如此重大事故,罗叔怎么可能记错?
八
每周六的野球赛,你到了场边才知晓对手。全由雄冠公司负责包办比赛两队、三名裁判和一箱矿泉水,场租均摊。此役对手很差劲,罗坤继续首发。上半场我一气灌了三球。中场休息时高烨想换下罗坤,我告诉他:“再等等。”
高烨看着我,又看看本杰。
“罗再整十分钟。”我说。
兄弟们都不吱声。高烨一屁股坐下,抽出护腿板扔进背包。
“你什么意思?”我说。
他腮帮上鼓出一条条肉棱子。
“到底听哪个的?听本杰哥的,还是你的?”他说。
本杰笑了,说:“惠恩嘛,哪个说话都要听。”
但是罗坤踢了三十分钟时,我让高烨上,高烨像木桩似的一动不动。罗坤干脆踢满全场,下来的时候和小蒋勾肩搭背有说有笑,谁都没料到高烨抛起矿泉水瓶,一个大脚开进球场。噼——啪——,我们眼瞅着它像银色焰火一样在空中爆裂。
罗坤向他走去,被本杰一把拖住。混乱之下高烨大声说:“这是十五分钟吗?是他妈十五分钟吗?你们瞎了还是傻了?”
桂子和小蒋气不过。要不是最喜欢打架的小孙拉着,要不是今天赢球了心情不错,高烨一定会被哥几个痛扁。本杰一个挨一个搡开他们,像真正的凯西一样语重心长、絮絮叨叨。我想动手但我知道我动不了。他是我同意挑选来的。那天我去了师大。不管咋说,我去了。
大伙终于散开,场面骤然凝固并传递出某种脉脉温情与自我批判的诗意。但它很快被更深的绝望、嫉妒和虚无的疲乏击溃了,尤其当我发现高烨还穿着惠恩的天蓝色球衫、白色长袜,却踩着一双粉红耐克的瞬间。——上周明明是草绿色新款F10。太显摆啦。
他三下两下脱下行头。
“小高,这帮兄弟在一起十多年就这烂脾气。”张勇说。 “行啦小高,我让桂子、小蒋请你喝酒。”本杰说。
“我退出,”他说话了,“现在就退出。下周来一场。我自己的队。咋样?”
长长的沉默。兄弟们互相看着,等着。好几个光着膀子,挺着怀胎十月般的大肚子。
“行。”我说。
“输了交场租。不找帮手。惠恩不找,我们也不找。”
踢全额场租是二十年前的野球路数。那时候凡在海埂激战的球队,全都为八百元场地费杀红了眼;于是四处找帮手:红塔梯队的朋友啦,老省队的高手啦……有时候也附带踢一两千元赌资,俗称“打点”,凡打点的比赛必你死我活。我的右肩锁骨就是在1995年一场打点野球中报废的;我过了门将,他从身后像杀人犯似的将我撂倒。当年的野性早就扔在海埂的臭泥巴下面,越来越规范的野球赛已不再杀气腾腾。但现在,我不能不接招。
“不找帮手。”我斩钉截铁。
“下星期六,下午四点,五号场。”高烨脱下40号球衣還给本杰,背起挎包往外走。一只点水雀追在后面,很快消失了。
本杰说:“你们这帮又臭又硬的老东西。”
张勇哈哈大笑。段凡感慨道:“江湖是他们的,还是我们的?说来说去,终究是他们的。”
“做一回‘老炮儿’?”小蒋说。
“你不是六哥,”本杰说,“干不过年轻人不至于送死。”
“要输了,就地解散。”桂子说。
“我不同意。”张勇继续大笑,“输给一帮小子就不整了?”
“就是,”我来回打量他们,这帮整整踢了十八年的老浑蛋们,“输了咋地?输了找一支更老的打回来嘛,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他们嬉皮笑脸。我抬头望向峰峦似的白云,眼前一片空洞。
九
罗叔想知道川丽是怎么消失的。她说走就走,连一件换洗衣服都没带。
“鬼还记得!”罗坤从不擅长缜密严谨的逻辑推理。他就是个向来认命的爷们;踢球,打工,开小店。不太好也不太差。这就够啦。日子嘛,咋个过都是过。
罗叔挣扎下床,不让他搀着,两脚挨地之后稳稳坐好。
“那种女人,跑了更好。问题是,你这十年。”
“行啦。”
“她笑话你哩。”
“行啦行啦。”
这些话十年来讲了无数遍,但是现在罗坤必须竖直耳朵仔细听。也许是他爹最后一次讲它了。就算颠来倒去的车轱辘话,也得认认真真听下去。他爹的嗓音沙哑平稳。他想起球场上那个凶悍的爹,不敢相信他就快没了。好好一个人,一个腰板挺直的、坐在面前说话的大活人,就要没了。
十年前的六月,店里亮着灯。最后一个进店的小子也就二十出头,他记得他买了一包三五牌香烟。那天晚上飘着小雨。是他收的钱,川丽取了烟递给他。那小子缩着肩膀出去时,他听见淅淅沥沥的雨声。次日早上她不见了。第五天他报了警。第十天吧,他被一个陌生电话告知她走了。走了?被绑架了还是被拐卖了?——半个月后他接到川丽本人的电话,嗓音低得像感冒了。
她说:“别担心,我走了,你自己保重吧。保重!”
就这么简单。
“是他。”罗叔说。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只有一点可以肯定,川丽跑了。跑就跑吧,没什么大不了。她要觉得跟别人活得痛快那就跟呗,何必在他一棵树上吊死?没有她,足球照样整,日子照样过。罗叔不断地诅咒她。
十年来,有零星消息传进他耳朵里:川丽辗转从法国去了加拿大,又倒腾去了墨西哥和美国。她的小男人是某个大赌场的发牌手,因为代人作弊被扔进拉斯维加斯大沙漠。简直像好莱坞大片。他想象川丽摇身一变成了拉斯维加斯赌城加油站的服务生,每天给美国佬加油、收钱;偶尔找个小混混儿过夜,她就喜欢那类男人。
川丽曾是2002年的文林街“一球成名”吧的服务生,罗坤和几个惠恩兄弟跑去看米卢的中国队征战韩日世界杯。川丽瘦瘦的,眼睛大而忧伤,染着金发。那一个月他差不多天天去。反正离家近,离他的小店也近。他后来回忆,川丽身上有种战战兢兢的美,仿佛随时担心把客人吓跑。
“大哥,银子弹买一送一哦。”这是她附在他耳边说的头一句话。他还记得她呼吸中的薄荷气味,记得她单薄高挑的身材和亮出乳沟的浅粉色制服。再后来,他们的恋爱遭到罗叔的反对,罗叔说“那种地方”的姑娘跟窑姐儿差不多,因此连他们的婚礼都没参加。
半年之后,这个在酒吧站桩卖酒的儿媳,终于站在儿子的柜台后面帮他收钱了。罗叔做了一大桌子菜请他们回来。难不成把她赶走?
“她在笑话你。她一直躲在暗处笑话你。”罗叔又说。
“行啦。”罗坤说。
“这是命。只有下辈子抱孙子的命咯。”
“莫瞎说。明年就能抱上。”
“明年?”罗叔苦笑。
“争取嘛。八九不离十。”
“川丽就在昆明哩。就躲在旮旯里瞧你笑话。”罗叔又说。
“我又不是活给别人瞧的。”
“你早这么想,我早抱上孙子啦。”
他不想再谈她。十年来谈得太多了,大多是无聊的重复重复再重复。他去医院食堂打了稀饭、鸡蛋羹,外加一点点咸菜。罗叔没吃几口,抱怨稀饭太淡、咸菜太硬,只有鸡蛋羹勉强凑合。窗外很黑,高楼像绝望的病人。罗坤说下周六要和一帮二十郎当的小娃娃“打点”。罗叔抽一张纸巾,擦擦嘴。
“干掉他们。”
“太年轻了。”
“干掉。”
“好吧。”
“你不老。除非你躺在这张床上。”
“我认得。”
“要迎上去。你不迎上去你就完蛋了。所以,不如一脚干掉孙杰。”
他又迷糊了。——到底是爹的腿还是孙杰的腿?过去爹挂在嘴边的是他自己的腿,被二十三岁的孙杰一脚废掉,从此江湖上少了一道硬邦邦的铁闸。他老糊涂了还是病得太重?快四十年了,谁废了谁还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