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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行使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于民行检察监督的忽视及制度和操作方面的缺失,造成了检察资源的浪费,使得民行诉讼缺乏检察权力制约,并且,从制度层面而言,民行检察监督也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的一个基础性原因是对于民行检察监督的性质定位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