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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预防青少年犯罪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职业教育中的法律课堂,便是普及法律知识的一个良好的平台,通过几年的法律教学工作,总结法律教学的方法,更大程度地让学生学好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关键词:法律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7(b)-0222-01
1 研究法律、制定明确的教学目的
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法律相比其他学科来说更具有实用性,法律是一种工具,是一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因此,我们在制定教学目的的时候更要清楚的认识到我们所教学的目的是什么?是给学生传授一种自我保护的工具,而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如:“《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节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们通过学习了解并知道自己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学习,同学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哪些,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学生就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2 有的放矢、选择切合实际的学习重点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的法制化,健全民主法制,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更大限度的实现依法治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要想全部的学习完,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学生学习起来吃力,也不能把真正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学习好,就达不到学习法律的目的,针对这样一种状况,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择切合学生实际的内容进行教学。如:《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经济法》中的“劳动合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犯罪”,《诉讼法》中的“诉讼种类”和“法律援助”把这些作为教学的重点,这样教师在教的时候比较轻松,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也是比较轻松的,教师教有重点,学生学有重点,既能减轻学生的负担,又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3 循循善诱、掌握扎实的理论法识
法律理论是枯燥无味的,要想把枯燥无味的东西消化掉,也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法律常识》中的概念和概念、特征更是难以掌握,我针对这种情况,寻求更好的方法,于抽象的东西形象化、具体化,把法律知识从理论—— 实践—— 理论。先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理论,让同学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理论,然后把抽象的法律理论运用到具体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使同学们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最后把理论深化,达到一个的高度。如:讲解“正当防卫”的时候让同学们先在书本初步感知正当防卫的理论,然后把“正当防卫”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最后对“正当防卫”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再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讲了这个之后再结合实例讲正当防卫的特征,正当防卫的特征有以下几个。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也就是说要进行正当防卫必须有侵害事实的存在,对方还没有对你实施侵害你就对对方进行防卫就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要负责任的。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要在他人对你正在进行侵害的时候进行防卫,如果当侵害已经结束,而你由于泄愤而对对方进行防卫就是报复行为,也不能算是正当防卫。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在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如果你的力量无法对非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而对不法侵害者的朋友和家属进行的防卫就是犯罪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如果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侵害者赤手空拳打你,你为了正当防卫拿起石头将对方打死就是防卫过当,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好防卫的限度。
在讲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后,把这些理论在结合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强化,在学生对正当防卫完全掌握后,同学们在以后现实生活中就可以合理的运用正当防卫了。
4 结合实际,列举生活实际案例
要讲好《法律》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仅仅凭借书本上的案例分析是远远不够的,书本上的案例往往都是比较程式化的,并且让学生感觉不到真实感,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总觉得那些例子都是假的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不能把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觉得法律离自己还很远,导致学生对法律的学习达不到一定的认识,就达不到要求的预期目的。所以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在实际案例上花心思,平常多留心观察和积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然后加工整理,作为给学生进行教学的素材。如:“周某,男,21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日,周某的精神病发作,乘汽车到达陕西省某县境内下车,将一位老人打死,某县公安局闻讯后便将周某拘捕并关押在该县的监狱内,不料,过了十多日,周某以外身亡,周某的家属要求该县公安局对周某的死亡做出合理的解释,没有结果后,经法医对周某的尸体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周某的身体多处遭受打击,属于非正常死亡。于是,周某的家属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审理后做出向周某家属予以六万元人民币赔偿的决定。”这是个典型的取得国家赔偿权的案例,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重现给学生,学生才觉得更加真实可信,学生也就觉得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他们也就更加有兴趣的投入到法律的学习中去,才能把法律学习到生活中去。
5 合理引导、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习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学生通过学习掌握法律,运用法律这样一种工具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但是,学了法律以后不能钻法律的空子,还要通过学习法律以后增强法律意识,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具备良好的法律道德素质。
减少犯罪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挑战,减少犯罪的重要手段就是预防犯罪,青少年是社会的一个大群体,预防青少年的犯罪体现的尤为重要,所以普法教育就体现的更加重要,既然职业教育给普法教育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我们就在这个平台上合理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开展普法教育,让他们在这里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让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
关键词:法律 教学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1)07(b)-0222-01
1 研究法律、制定明确的教学目的
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法律相比其他学科来说更具有实用性,法律是一种工具,是一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工具。因此,我们在制定教学目的的时候更要清楚的认识到我们所教学的目的是什么?是给学生传授一种自我保护的工具,而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如:“《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节的目的就是让学生们通过学习了解并知道自己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学习,同学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哪些,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学生就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去。
2 有的放矢、选择切合实际的学习重点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为了最大限度的实现社会的法制化,健全民主法制,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更大限度的实现依法治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要想全部的学习完,眉毛胡子一把抓,这样学生学习起来吃力,也不能把真正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学习好,就达不到学习法律的目的,针对这样一种状况,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择切合学生实际的内容进行教学。如:《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经济法》中的“劳动合同”,《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和“犯罪”,《诉讼法》中的“诉讼种类”和“法律援助”把这些作为教学的重点,这样教师在教的时候比较轻松,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也是比较轻松的,教师教有重点,学生学有重点,既能减轻学生的负担,又能学到切实有用的知识,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3 循循善诱、掌握扎实的理论法识
法律理论是枯燥无味的,要想把枯燥无味的东西消化掉,也是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法律常识》中的概念和概念、特征更是难以掌握,我针对这种情况,寻求更好的方法,于抽象的东西形象化、具体化,把法律知识从理论—— 实践—— 理论。先从书本上获取法律理论,让同学们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理论,然后把抽象的法律理论运用到具体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使同学们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起来,最后把理论深化,达到一个的高度。如:讲解“正当防卫”的时候让同学们先在书本初步感知正当防卫的理论,然后把“正当防卫”运用到具体的案例中,最后对“正当防卫”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再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正当防卫”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讲了这个之后再结合实例讲正当防卫的特征,正当防卫的特征有以下几个。
(1)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也就是说要进行正当防卫必须有侵害事实的存在,对方还没有对你实施侵害你就对对方进行防卫就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要负责任的。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要在他人对你正在进行侵害的时候进行防卫,如果当侵害已经结束,而你由于泄愤而对对方进行防卫就是报复行为,也不能算是正当防卫。
(3)目的是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具有防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实施的貌似正当防卫的行为,如防卫挑拨即故意挑逗、引诱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加害于对方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情况而是犯罪行为。
(4)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在进行正当防卫的时候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如果你的力量无法对非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而对不法侵害者的朋友和家属进行的防卫就是犯罪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如果超过必要的限度就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侵害者赤手空拳打你,你为了正当防卫拿起石头将对方打死就是防卫过当,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所以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好防卫的限度。
在讲了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后,把这些理论在结合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强化,在学生对正当防卫完全掌握后,同学们在以后现实生活中就可以合理的运用正当防卫了。
4 结合实际,列举生活实际案例
要讲好《法律》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仅仅凭借书本上的案例分析是远远不够的,书本上的案例往往都是比较程式化的,并且让学生感觉不到真实感,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总觉得那些例子都是假的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不能把法律知识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觉得法律离自己还很远,导致学生对法律的学习达不到一定的认识,就达不到要求的预期目的。所以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在实际案例上花心思,平常多留心观察和积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然后加工整理,作为给学生进行教学的素材。如:“周某,男,21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一日,周某的精神病发作,乘汽车到达陕西省某县境内下车,将一位老人打死,某县公安局闻讯后便将周某拘捕并关押在该县的监狱内,不料,过了十多日,周某以外身亡,周某的家属要求该县公安局对周某的死亡做出合理的解释,没有结果后,经法医对周某的尸体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周某的身体多处遭受打击,属于非正常死亡。于是,周某的家属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审理后做出向周某家属予以六万元人民币赔偿的决定。”这是个典型的取得国家赔偿权的案例,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重现给学生,学生才觉得更加真实可信,学生也就觉得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他们也就更加有兴趣的投入到法律的学习中去,才能把法律学习到生活中去。
5 合理引导、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学习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学生通过学习掌握法律,运用法律这样一种工具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但是,学了法律以后不能钻法律的空子,还要通过学习法律以后增强法律意识,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候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守法,不犯法,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具备良好的法律道德素质。
减少犯罪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挑战,减少犯罪的重要手段就是预防犯罪,青少年是社会的一个大群体,预防青少年的犯罪体现的尤为重要,所以普法教育就体现的更加重要,既然职业教育给普法教育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我们就在这个平台上合理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开展普法教育,让他们在这里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让他们成为知法、守法,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