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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法医病理尸检与临床病理尸检对比情况。方法:选取2006年-2016年10年间尸体解剖资料300例,以5年为单位对尸检情况分析,掌握法医病理尸检与临床病理尸检特征。结果:2006年-2010年,经统计尸检率构成比为76.39%(110/144),而2011年-2016年,尸检率构成比经统计为64.10%(100/156),提示相较5年前,5年后尸检率呈明显下降表现(P<0.05)。2006年-2010年,医疗争议委托尸检为10.42%(15/144),2011年2016年,医疗争议委托尸检为48.07%(75/156),相较5年前,5年后尸检检出率明显升高,对比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随着病理研究近年取得的巨大进步,尸检病例特别是重症者,还可能有多系统改变、多脏器病变等问题伴发,病理尸检对提升医生能力意义重大。同时,随着医疗纠纷的增多,家属对尸检要求上升,不断提高了临床尸检和法学尸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