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并非那么“灰色”

来源 :世界知识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est198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说起投资移民,人们多少有些“云里雾里”的感觉,而投资移民者本人也会变得“遮遮掩掩”。之所以如此,不仅是因为相关统计数据的严重匮乏,又涉及移民者国籍身份的转变,更是因为现实中,投资移民成为了脏款逃匿的一大途径。这些,似乎注定了投资移民一诞生就是“灰色”的命运。
  我们应该纠正对投资移民的编见,应以长远的眼光、全球的视角来看待投资移民现象。事实上,保障投资移民者的合法权益和发展空间,最终也将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
  ——编者手记
  近几年来,由于以欧债危机为代表的经济危机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经济再平衡周期漫长,因此各国都加大了争取投资移民的力度。中国对外投资移民也保持高热度。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投资移民是在要素市场流动障碍减弱的同时,由于国家间工作、生活环境差异所导致的人员流动现象。各方以其自身需求为基础,在一定规则下进行利益互换。经济危机下,投资移民吸收国希望投资移民为其经济复苏服务的需求更为现实和迫切。
  与商品、资本的跨境流动相比,人员的跨境流动则更为复杂,与投资相关的生活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因素。经济国际化是投资移民诞生的大背景,而投资者与吸收移民国家之间的互补需求则是投资移民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动力。尽管各吸收国采取的形式有所差异,但投资者能够向其输入并保留一定规模的资金基本上是标准要求。投资者因目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形式,或是单纯资本流动,或是涉及经常居住地的变迁与国籍的转变。一般而言,投资移民的流动是单向的,多为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向发达国家移民,而发达经济体对发展中经济体的投资,大多只涉及资金本身而与移民无关。
  2008年美国经济危机爆发后,其虚拟经济受到较大冲击,连带其他发达国家的房地产、金融等行业受损严重,通过货币传导机制、收入预期调整和去杠杆化机制的传导影响实体经济。一时间,市场消费萎缩,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数量大增,资金链断裂,破产压力加大,失业率上升。尽管美、欧、日先后推出量化宽松政策,向市场注入了大量流动性,各国市场的资金供给仍难以满足需求。为了从国际上获得更多的资本支持,除了积极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等各项措施吸引外资,各国还通过给予投资移民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受危机影响,发达经济体的企业市场价值出现低估,这使外国投资者抄底的心态更为迫切,供需双方需求的互补性加强,经济危机对投资移民申请量和批准量都产生正向的提升作用。
  从另一方面来看,由于资金的短缺,一些国家开始重新审视自身资金流出的状况,通过法律加强对以对外投资方式洗钱、转移非法所得以至最后逃匿做法的监督与审查。如,俄总统普京2013年2月向俄杜马提交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账户的法律草案,拟禁止官员和军人自身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拥有海外房产,在俄罗斯境外的外国银行拥有账户,持有外国国债、股票及其他证券。这些做法对投资移民规模的继续扩大形成一定障碍。
  吸收投资移民,成为多国重要政策
  作为吸引国外资本的一种方式,投资移民被许多国家采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社会环境良好的国家对发展中经济体投资者的吸引力较大。对于中国富豪而言,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其首选的传统的五大移民国家,投资移民的数量规模长期排在前列。不过,一些小国由于拥有相对较低的审核门槛、快速的审核流程,以及较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和被广泛认可、便于全球通行的护照,业已成为其吸引投资移民的重要优势。
  发达经济体大多具有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投资者吸引力强。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高水平教育体系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又给投资者带来更多附加值。经济危机爆发后,对资本更为迫切的需求使得各国对投资移民更加重视。而本地资源禀赋的差异、文化的融合程度和对未来发展的不同定位,又使得各个主要的投资移民输入国采取了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美国怀着矛盾的心态
  对美国的投资移民开始于1990年,对其在保持全球经济制高点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3年美国经济还处在脆弱的复苏进程中,对外来投资创造就业机会的需求依然强烈。奥巴马在第二个任期宣称要把推动移民系统改革作为其重要政策目标之一,而支持这一改革的四大举措之一就是要提高国外企业家移民的便利性,推动外来资本对美实体经济做出更大贡献。为此,奥巴马提出新增“新创签证”(Startup Visa),允许在美创造就业的企业家入境。但事实上,美国对于外来投资移民一直怀着既盼望其做出贡献又担心其分享资源或造成竞争的复杂心态,加之投资移民投资的“高风险性”(如年初曝光的芝加哥会议中心EB5诈骗案),这些成为此类移民配额多年来总未用满的重要原因。
  根据美国《移民法》,美国移民局在每个财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里提供约14万个基于雇佣(employment-based, EB)的移民签证。此类签证分为五类,投资移民属于第五类,又称为企业家移民(Immigrant Entrepreneurs)。此类签证(EB5)给予在美国创造新的企业、给美国创造就业岗位并带来资本输入的投资者。据统计,获得EB5签证的人数最多占到美国发放的EB签证数量的7.1%。
  申请EB5签证的投资者需要向符合条件的在美企业至少投资100万美元(C5或R5签证),或者当企业位于高失业率(高于美全国平均失业率50%以上)或偏远地区时至少投入50万美元(T5或I5签证)。除了投资额以外,该项投资要在两年中为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其他拥有工作权利的移民(不包括投资者及其配偶、子女)创造至少10个全职就业岗位。由于允许外国投资者通过向区域中心投资来满足EB5的要求,美国区域中心发展迅速。2007财年批准了11个中心,随后快速增长,2012财年批准数达到209个。
  EB5签证申请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被批准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以获得两年有条件的签证,如果两年后仍能符合EB5的要求则可去除该条件的限制。从数据来看,2005~2012年间,投资移民的申请数量从332例增至4156例,增长11.5倍;批准数从179例增至3002例,增长15.8倍;批准率从53%升至72%。2008~2011年间,批准率一直在80%以上,最高达到89%。与之相比,EB5第二阶段申请者去除条件限制的申请批准有着更大的变化。2006年,该项申请的批准率只有50%,而自2008年以来从70%逐渐升至2011年的96%。2012年有所下降,但也达到历史次高的94%。   美国对国外投资移民吸引力正在增强。不过,虽然50万美元的门槛在其他国家提高门槛后似乎价值凸显,但投向不断增加的区域中心的资本,在脆弱复苏的经济环境下没有当地政府的任何保障,如此,项目运营失败会令这些投资梦破灭。
  英国的“困”与“乏”
  英国对投资移民的管理相对宽松。英国实施计分积点签证制度(Point Based System, PBS),并通过网络提供个人积点计算器,较为便捷和公平。签证按照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五层,给予有大额投资、创造高净值的投资者的签证在其签证体系中位列第一层。投资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在英拥有现金或从英国政府监管下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达到100万英镑以上,或者拥有的个人净资产超过200万英镑;其二,购买英国政府债券、在英国注册的非房地产类公司持有股权或向其提供贷款超过75万英镑;其三,上述投资应在规定期限开始后3个月完成。在全球资金流动性开闸、货币竞相贬值的情况下,英国调整了移民政策,对以贷款方式获得投资移民身份的方式予以排除。
  根据英国的规定,英联邦公民在进入英国时都可享受较为便捷的签证服务,这使投资移民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释放。不过,英国的实体经济增长乏力,在全球经济体系中的地位逐渐降低,与美间的亲密盟友关系和远离欧洲大陆,使英国与与其他国家难以建立起紧密、可信赖的联系,而国内市场规模有限以及经济危机导致街头暴力行动、罢工增多,这一切,都大大减弱了英国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
  前些日子英国对外国留学生入境政策的突然变动,使得人们对其政策稳定性的疑虑增加,同时,对投资移民居住时间的要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潜在申请者的积极性,因而英国政府希望吸引投资移民、支持经济发展的愿望恐难实现。
  葡萄牙想引资救火
  在欧债危机中,作为“欧猪五国”之一的葡萄牙金融系统受到重创。在积极向欧盟申请援助的同时,葡萄牙也希望通过吸引外国投资为经济的复苏注入“强心剂”。2012年10月,葡政府出台了新的移民政策,被誉为主流移民国家中最为宽松的移民政策。投资者满足三个标准之一即可获得在葡的居住权。即:投资100万欧元以上的投资基金,购买价值50万欧元的房地产,或者创造30个工作岗位。而只要持有效居留证件在葡萄牙6年(含5年临时居留证和1年永久居留证),就可选择在通过葡语入籍考试后申请加入葡萄牙国籍。在6年里每年都需要在葡境内居住满30天。
  成为葡萄牙公民,投资者就可以享受在欧盟范围内的商品、资本和人员流动的自由,获得更多的投资机会。然而在欧洲经济“二次衰退”下,葡萄牙的经济环境堪忧。本国国内产业体系不完整,加入欧盟后虽有大幅改进但在发达经济体中仍处于较低水平;自然资源缺乏、国内市场狭小,房地产价格尚未见底,投资风险不小,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葡萄牙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
  加拿大注重促进创新
  对加拿大的投资移民起始于1986年。长期以来,申请投资移民加拿大的成功率高,且政策较为稳定,华人通过投资移民进入加拿大的比例较大。但金融危机以来,加移民政策有逐渐收紧的趋势,2010年加拿大移民局大幅度提高了投资移民金额,将申请人的净资产要求及投资款上涨一倍:净资产由80万加元提高至160万加元,投资款由40万加元提高到80万加元。2012年6月,加拿大移民部宣布对移民体系进行重大改革,无限期停止投资移民申请,而当时已经积压的2.5万份申请涉及8.6万人。
  加拿大的投资移民政策已经发生了调整——注重促进当地的创新,增强其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加拿大2013年4月1日起推出“新创签证”,开创了全球此类签证的先河。移民局以及加拿大风险投资和私营协会、国家天使基金组织共同挑选项目,要申请此类永久居住权,外国投资者需要以上述两种基金渠道保证一定规模投资,同时还应通过加拿大语言测试,并要满足一定学历要求。
  新加坡的门槛较高
  新加坡的投资移民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代,吸收外来资本和人员,在促进新加坡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国土面积有限,但新加坡以其较好的生活环境和经济发展创造的较多机会,吸引了外国人的大量入境,超过三分之一的当地人口出生于新加坡之外。2000年到2012年间,新加坡的人口从402.8万人增至431.2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33%。其间,增长最快的2008年的增幅达到5.5%。但同时,新加坡常驻人口在人口总数中的占比呈现下降态势,2006年前为80%以上,2007年降至80%以下,2012年则达到历史最低的71.9%。随着人口数量(尤其是临时入境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新加坡人均公共资源变得紧张,文化冲突也更为凸显,涉及经济、百姓生活等各个领域。一些外籍人员的恶行劣迹激起当地民愤(如持中国护照的马驰在新加坡驾豪车闯红灯并导致3人死亡),新加坡排外情绪逐渐抬头。
  不过,新加坡对投资移民的进入仍持欢迎态度,新加坡的永久居民在5年后可以申请成为其公民。为了吸引外国资本,新加坡推出全球商业投资者计划,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在新的永久居住权。投资者投入250万新元创办企业、扩展现有企业或入股GIP基金(该基金投向新加坡企业)则拥有申请资格,但门槛要求很高:申请者需要提供投资企业过去三年的财务报表,对房地产和建筑相关行业的年营业额要在2亿新元以上;其他行业也要在5000万新元以上,而且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话语权也要进行考察。
  投资移民的经济效果:短期长期不一样
  投资移民的经济影响与其附属资源流动关系密切,影响着商品和服务供应布局、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资金的流向。不仅影响投资移民者本身,也对其配偶、子女以及周遭社区产生多维影响。而且,这一影响始终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随外部大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移民的输入国、输出国产生不同的影响。
  对移民输入国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短期与长期是相对的概念。一般认为,短期影响是外部冲击尚未改变原有机制或模式,这种单一要素冲击尚未影响其他要素的分布。根据主要国家的投资移民政策,投资者在完成移民过程前需要经过3至5年的时间。经济危机爆发前,对输入国来说,投资移民的作用基本上是“锦上添花”,此后则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投资移民带去的资金,尽管总量规模不大,但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可引导和带动其他资本的流向。前面提到美国专门设立区域中心,且特别规定此类投资移民的投资应为风险投资,这就缓解了按照市场机制无法募集足够资金的窘况,其相对较低的门槛也吸引了不少投资者的关注。资金的流入可以为输入国创造就业机会,增加经济活力,扩充税收来源,甚至增强输入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出口。   当投资移民已经通过输入国的审核、获得永久居住权或成为正式公民后,对其各类相关限制基本解除,此时的经济影响会发生较大变化。因环境不同,投资移民的福利影响既可能正面也可能负面。由于已获得正式身份,投资移民会从其自身经济实力和发展规划角度出发来谋划未来发展。如果输入国经济发展前景较好,能够给投资者带来超额回报,就可能继续吸引投资者扩大投资或进入新的领域、地区,甚至谋求做大后影响或参与输入国的政治活动;如果风险较大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有更好的投资机会,投资者则会选择从移民输入国撤出资金。不过,输入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是否能够寻找到接收的企业以及转移投资的机会成本,都会影响资金撤出的速度和成本。
  在发生资金转出的情况时,投资移民自身与其配偶、子女会出现分离,即子女继续留在输入国享受生活、教育和福利资源,而投资者到其他国家(地区)居住和投资。这种分离实际上会在减弱投资移民对输入国经济贡献的同时加重其公共财政负担。在自身人口规模较小的国家,外来移民的问题已经引起不小关注,文化、风俗和社会习惯间的差异使得移民与原当地居民的融合面临挑战。投资移民往往给人以“富人”的感觉,容易遭致羡慕嫉妒恨。与其他移民交流存在障碍,群体内部可能担心露富而交流有限,又难以融入当地上流社会,长期发展下去容易形成文化孤岛,甚至遭致当地居民抵制。
  对移民输出国的短期和长期影响
  投资移民的输出会直接减少输出国的人口。而此类投资者通常属于一国企业家中的精英,在国内经济和产业界影响力较大,一些国家对申请投资移民者要求以停留和居住为条件,势必会减少这些投资者在其输出国的停留时间。由于相当数量的投资移民并不局限于投资者本人的移民——希望给家庭生活居住以及子女教育创造更好的环境,这些家庭成员因而在外停留的时间可能更长,就可能形成输出国初期教育培训的支出未能获得回报。除了投资房地产和提供贷款外,面向实业的投资也会造成人才的流动。在投资移民审核期的3至5年中,尽管输入国多有创造本地就业岗位的要求,但实业家往往需要在投资初期继续使用原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以控制财务风险,推行企业文化。因此,这类投资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智力流失(Brain Drain)”,使得一些高级人才流向发达经济体。同时,投资移民会产生资本的外流,对一些体量较小的发展中经济体会形成一定冲击。
  不过,尽管对移民输出国的短期影响可能表现为负面,但长期来看这种损失有可能得到弥补甚至带来正面影响。投资者的资金投向依据的是商业机会而非自身国籍。投资移民如果继续保持在输入国的投资,可能在限制期后调整人力资源布局,带动更多移民输出国的人员输出,进而有利于外汇收入汇回。当前,投资移民主要由发展中经济体向发达经济体流动,而经济危机后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活力表现更强。如果这一局面不发生变化,投资移民在顺利拿到身份后,也有可能重新把资金投向发展中国家,或者即便无法撤资也会在投资重点上有所侧重。而且这些投资者把资金重新转移至移民输出国的同时,也会把这几年投资中获得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带回去,利用其商业关系创造更多国际合作,通过资源整合进一步拓展市场网络渠道、提高物流效率,进而有利于移民输出国整体产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在损失其消费贡献的同时,投资移民的配偶和子女的社会福利也不需要移民输入国负担,相应节省的资金可以为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福利。
  中国,努力跟上!
  作为全球最有活力的经济体,中国经济多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对外资也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吸引力。但与此同时,对投资移民的吸引力却极为有限。事实上,以更为开放的胸怀在投资移民领域推动合法的双向流动,对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会形成重要的支撑。
  与投资移民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目前,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允许外国人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以下简称“PR”),作为其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而且在获得PR后,如果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在中国定居,则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因此,获得PR是完成移民的先决条件。而申请PR的第一项条件就是“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这实际上与“投资移民”较为相似。《管理办法》规定,此类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投资者的配偶和不满18岁的子女也可申请PR。获得PR的外国人每年在华累计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在流程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分别由市级、省级和国家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期限为6个月。
  双向投资移民的发展情况
  中国对外投资移民随着企业的成长和数量的增加而有所发展。由于投资移民的统计以输入国为准,故难以就整体规模做出判断。据披露的有关数据,2010~2012年获得美国投资移民绿卡的人数分别为2480人、3340人和6628人,不仅总量快速增长,而且在当年发放绿卡总数中的比重也在上升,分别为0.2%、0.3%和0.6%。作为绿卡申请者的第二大来源地(仅次于墨西哥),出生地在中国的申请者2012年占总数的7.9%。除美国外,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在吸引中国投资移民方面也有不小的魅力。
  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但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对环境带来的负面效应也相当严重,这大大降低了对于外国人居住的吸引力,加之较为开放的外国人入境管理,使得以投资移民方式来华投资的外国人数量相当有限。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信息,截至2012年底共有911名外国人获得了PR。其中,以个人投资类申请获得PR的仅占总数不足1%。   历史经验表明,包括居住环境、投资环境、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安全在内的整体环境的好坏,对于投资移民的吸引力有着决定性的意义。要吸引更多投资移民,环境至少要不低于其原所在国。事实上,目前中国由于在上述各方面几乎不具优势,对国外投资移民也就几乎没有吸引力。
  投资移民输出有利于“走出去”
  21世纪初中国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的步伐不断加快。“走出去”战略的实质并非仅仅是为了促进资本的向外流动,而是希望企业能够把握国际化机遇,利用各种平台,提高自身的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从本质上讲,投资移民是投资者依据其自身资源和外界条件进行的一种全球优化布局选择,无论对于促进跨文化的交流,还是营造更适应华商发展的全球环境,都有一定影响。尽管移民最终实现了国籍身份的转换,但文化习俗、消费习惯却难以转变,亲友圈和生意伙伴间的联系不会因此而迅速变化,投资移民在做生意的时候仍然会在多数情况下延续其原有的理念,进而实现先进带后进、相互提携、共同发展的局面。历史上,由于外来民族迁入而影响一国营商环境乃至政治生态的例子比比皆是,正常投资移民的发展虽然在短期对移民输出国造成一些税收损失,但可能在长期有利于移民输出国经济的发展。
  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尽管投资移民的完成事实上意味着投资者国籍身份的转变,但我们应以长远的眼光和全球视角来看待移民现象。保障投资移民者的利益和发展空间,事实上最终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采用行政命令方式是无法阻碍投资移民发展的,要以包容的心态,加强疏导和规范,为我国自然人以投资移民方式促进向外流动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舞台。
  公民拥有的国籍是政府给予的身份识别。当前,持有中国护照的人员全球流动手续繁琐、困难较大。在短期无法为中国公民争取更多免签优惠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谈判推动投资移民的发展,事实上提供了人员流动的另一个途径。虽然确认公民身份属于一国内政的范畴,但政府可以就标准认定、信息交流、协调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积极磋商和协调。当前各国的投资移民政策差异性较大,在投资提供资金的具体形式、风险的评价与防控、就业创造的衡量与要求等方面,有传统投资移民关系或移民合作增长空间广阔的国家间的磋商尤为重要。政府间公开的磋商有助于消除误解和分歧,在谈判中也容易实现双方地位的对等,从而避免投资移民与政府间沟通上难以克服的困难。政府间的协议,可以为投资移民申请者或有较大可能性的潜在申请者提供更具权威的公开信息,并可规范投资移民申请的流程与手续,降低申请者走弯路或遭遇风险的可能性。
  防止非法资本外逃
  在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企业和个人易受经验影响的情况下,加快推动立法及相关管理措施的规范化,是保证投资移民通道畅通、行为合理的重要前提。投资移民涉及资本的跨境流动,如果未建立起有效的资本监控和管理体系,无法做到对跨境资本流动的跟踪,则很可能使投资移民成为赃款逃匿的途径。历史经验表明,以投资移民方式实现非法取得资产的转移、逃避输入国的约束和审查、形成资本外逃的做法在很多国家屡见不鲜。然而,这种担忧不应作为限制投资移民的借口。从另一个角度看,投资移民反而更容易把投资者的隐性资产显性化,易于被监督。应该充分利用投资移民的制度性沟通增加对话和信息共享,利用包括反洗钱协作等路径,监督当前和今后我国对外投资移民资金的性质,对不符合市场规律或其他非法所得,利用相关反馈渠道加以综合分析,对需要承担责任的投资者应予以严惩,从而形成对其他有投资移民倾向的非法资金持有者的震慑。
  规范投资移民路径
  当前中国的对外投资移民主要还是由各类中介提供服务,它们收取中介费用。由于缺乏规范与监管,一些中介服务机构以获得最大利益为目的,对投资移民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风险避而不谈,这就可能形成对投资者的误导。某些情况下,为了吸引投资移民,还存在着协助部分投资者改变资金真实来源、“巧妙”设计对外投资路径的违规操作,为非法资本外逃创造条件,这使得原本正常的投资移民变得遮遮掩掩,难登大雅之堂。因此,为了给投资移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行业发展,应加强规范体系的建设,对于提供投资移民中介服务的机构实施资质管理,通过示范合同等方式约束有关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尽量降低某些中介机构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谋求的不合理的优势地位。对输出国而言,目前投资移民的统计数据几乎为空白,应探索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在规范投资移民办理流程的同时为全面掌握移民规模和流向分布完善制度建设。
  优化资源全球配置
  要实现“中国梦”,继续加大力度推动改革开放是重要路径。在加大商品、服务流通和准入领域开放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我国有关向外国人发放“绿卡”的制度,动态调整对以投资方式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投资者的条件,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中华民族历史上就是包容和开放的,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当时中国在全球经济和社会文化方面所处的领先地位。当前阶段,中国人均国民财富、生活环境、社会福利保障水平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因此,可以探讨在一定约束条件下采取更为宽松和优惠的条件吸引外国投资者入境。在坚持我国有关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甚至可以在一定时期和条件下探索双重国籍的问题。对于此类投资者,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对其权利和身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限制,例如建立特殊的公民类别进行管理,从而既不妨碍管理的方便性和全面性,又能够促进各方资源的重新整合。
其他文献
美国富人为何乐善好施?总体而言,这里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无私的因素,也有自私的动机,体现着人性的两面性。  首先是植根于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原因。一方面,在美国,私人开展公益活动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慈善行为的自由是个人自由的表现方式之一。美国人没有指望政府提供所有公共服务的习惯,而是喜欢发挥社会企业家的自主精神,以创新和实践的精神来解决社会问题,民间行为是公益慈善活动的主力。卡内基的名言“在巨富中死
据外媒报道,美国国防部发言人戴维斯8月17日表示,美军计划到2019年把在冲突地区执行监视等任务的无人机飞行架次提升至现在的约1.5倍。此举旨在加强情报收集能力,以应对多地日益严峻的动荡局势。  据戴维斯透露,目前美军每天开展约60架次的无人机飞行,今后四年内将增加至90架次左右。此外,对无人机的使用也将从目前以空军为主改为包括陆军及特种作战部队在内的综合使用。戴维斯称“无人机可以在任何地方飞行”
11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国民党主席洪秀柱率领的中国国民党大陆访问团,并就两岸关系发展提出六点意见。2~3日,“两岸和平发展论坛”成功举行。在当前两岸关系深陷冷冻僵局之际,洪秀柱坚定展开“和平之旅”,国共两党盛大举办“习洪会”及“两岸和平发展论坛”,预示着未来两岸交流将进入“绿暗蓝明”“官暗民明”“台暗陆明”新时期。特别是在会晤期间习总书记就两岸关系发展提出的六点意见,作
彭博社8月17日报道,东欧国家想要扭转本国居民移民西欧的浪潮,因为过多的居民离开已经影响到了东欧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  “我想要你回来”——这是拉脱维亚为吸引已经移居西欧的本国公民而打出的口号,大部分人离开的原因是为了获取更高的薪酬。波兰已经出台了一项规划,为回归的波兰公民提供工作岗位、住所及医疗服务。罗马尼亚政府部门联合私人企业为回归的本国公民提供奖金和工作岗位。在英国公投退欧以后,在英外
10月5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会见格鲁吉亚总理克维里卡什维利,并在其见证下,与格鲁吉亚第一副总理兼经济与可持续发展部部长库姆西什维利,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实质性结束中国-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  中格自贸协定谈判于2015年12月启动,共经过三轮正式谈判和三次非正式磋商,是我国在欧亚地区开展的第一个自贸协定谈判,内容全面,水平较高,利益平衡。在开放水平方面,中格双方对绝
据英国媒体报道,根据近日在伦敦达成的一项协议,中英两国间航班数量将增加一倍,这意味着两国间每年将增加数千班次的航班。  报道称,每周的客运航班数将从目前的40班增加到100班,而货运航班的数量限制将被取消。双方还取消了两国航空公司飞往对方国内目的地的数量限制。有分析说,此举将刺激英国的旅游业并增加贸易机会,对“脱欧”后的英国十分重要。今年早些时候,曼彻斯特市成为英国除伦敦以外第二个开通直飞中国航线
新年伊始,前一阶段渐趋平静的柬埔寨政坛再度热闹起来,有几件事令人关注。  一是主要执政党柬埔寨人民党和反对党救国党关系虽有所缓和,但仍起伏不定。争斗不息的两党曾在2014年7月就解决全国大选后国会组成僵局达成协议,并同意以“对话代替对抗”。但最近,人民党副主席洪森公开指责救国党党魁桑兰西已经破坏了“对话文化”,借“反越”攻击他,并表示人民党不赞同和支持任何有违法律的行为,作为人民党领导人和国会议员
泰国国家立法议会12月4日投票批准了中泰铁路合作谅解备忘录草案。这份谅解备忘录草案由泰国运输部制定,11月底已在泰国内阁会议上通过。按照这份谅解备忘录草案,中国将参建两段总长867公里的铁路。这条标准轨铁路最终将与即将修建的中国-老挝万象铁路相连,可允许时速为160—180公里的列车行驶,将来还可升级为高铁。整个工程需投资3500亿泰铢(约合106亿美元),但目前合资方式、资金来源等细节尚未确定。
《金砖国家研究:理论与议题》  徐秀军 等著  2016年8月版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从概念提出算起,金砖国家已经十五岁了。亲历了新兴市场惊才绝艳的增长奇迹,挺过了金融海啸浪急风高的猛烈拍打,经受着利益固化西方掣肘的内火外邪,金砖国家越来越成熟。扩员和新力量的融入、多领域多层次机制的建设以及各种政治经济的困难和干扰让它更加强壮有力、坚定勇敢。但是,金砖国家又如一个孩子的成长,也开始进入敏感复杂
7月30日,塔利班证实该组织领导人奥马尔死于两年前。此前阿富汗情报部门曾宣布奥马尔于2013年4月在巴基斯坦卡拉奇“神秘”死亡。有人说奥马尔死于枪杀,有人说他死于肺结核。而此次这个确切消息发布的时机正是塔利班打算与阿富汗政府进行谈判的微妙时刻,引人无限遐想。  从2001年阿富汗战争爆发起,奥马尔这名和本·拉登齐名的美国全民公敌就多次“被宣告死亡”,塔利班也多次“辟谣”。2014年5月,美国与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