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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增长较快,慢性乙肝患者已达3000多万人,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更多,达到总人口的10%,但在新疆乙肝传染率为6.2%。众多用人单位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及患者的歧视,催生了“乙肝代检”机构这样的畸形组织。
“你条件不错,面试通过了,参加体检后就能培训上岗了。”2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一家企业,大学毕业生王雷先喜后悲,他想到了那个导致他多次求职失败的原因——他是一名乙肝患者,难道这一次又会因此而与工作机会失之交臂吗?
想到大学毕业3年来,自己因此已多次与心仪的工作擦肩而过,王雷想:“不能再错过这次机会了。”
此时,他想到了一位同学讲的“乙肝代检”。
去年年底,当媒体报道说,国家卫生部拟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王雷“都欣喜若狂了”,这则消息让他信心倍增,但此后两次应聘,用工单位依然要求乙肝体检,用工单位说“没接到卫生部门的通知”。
苦恼的王雷在前些天和内地的同学聊天时,说起了乙肝歧视给自己带来的烦恼,同学提起了“乙肝代检”,“网上和医院里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小广告,也可以找亲戚朋友代检”。
王雷原本想找一个朋友代检,可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找陌生人代检。“朋友如果知道我得了乙肝,谁还敢再和我吃饭,还不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为了通过体检,王雷跑了两家医院,在医院的卫生间里抄了两个“乙肝代检”者留下的电话号码。
有了乙肝代检者的帮助,王雷成功了。他支付了1500元后,体检时,一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代他抽了血。体检过关,王雷也进入用人单位接受岗前培训。
“我的工作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总感觉很不道德,而且歧视乙肝患者及病毒携带者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希望媒体能多多呼吁。”王雷说。
代检“枪手”价不菲
在王雷的指点下,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几家医院,在三家医院的卫生间墙上均贴有乙肝代检的小广告,上面留有代检者的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个号码,接电话的是名女子。
她在电话里说,可以提供三种乙肝代检“套餐”,即抽血、全套代捡及找关系改体检结果,“一般代检一次收费1200元至2000元,如找关系修改体检结果费用要更高一些”。如果体检时只需报名字和单位,难度较小,只代抽血就行;有的医院体检表上贴着照片,还要核实身份证,这种情况全套代检比较合适;如果用人单位如在现场监督,就只能找关系修改体检结果了,这个方式难度大,收费也高。
当记者表示需要做全套代检时,她说:“你先交300元订金,这包括制作假身份证、照片等费用,代检完成后,付齐余款。”
记者表示担心会被医生发现,“不会的,即使被发现也无所谓,医生顶多会说让本人来。”她说,代检时,会有两个人在医院,第一个被发现了,马上还可以再派第二个人过去。医生这时忙于工作,就会大意,蒙混过关。
她进一步解释,对各医院的体检流程都很了解,而且知道体检过程中的漏洞,还会帮顾客制订多种方案,就算代检失败,还有其他办法弥补。
王雷当时找人做的是全套代检。他说:“当时,代检者佯装是我的朋友,让我避开大家单独体检,但是用人单位监督得很严格,抽血实在躲不开,他就让我大大方方去抽,大家都走后,他又带我返回体检科,让医生给他开了一张两对半和肝功的化验单,姓名和我的名字发音差不多的,然后到抽血的地方,跟护士说刚才抽血叫名字时听错了,他的名字才是王雷,给他抽,化验单上又没有照片,然后轻松地把血样就换了过来。
代检行为难以控制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新医大各附院、自治区中医医院等多家大型医院体检中心了解到,目前体检中心提供两三百元至上千元的各种体检套餐,体检中心提供的体检套餐中,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五项、肝功等都是常规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选择,但一般企、事业单位体检都会将乙肝病毒检测列入其中。
“一般单位体检,都会要求检查乙肝。检查结果有时也会影响到录用结果。尤其是餐饮等服务行业。”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医院是不允许代检的,我们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不论是招工体检、学生体检还是公务员体检,体检表上都必须贴照片,在与身份证一一核对后才会采血。”
另一家医院体检科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有时会发现冒名顶替的体检者,但医院体检中心提供的只是体检服务,不管哪家医院都没有执法权,不可能对代检者进行惩罚。医院能做的至多是要求本人来体检。找人代检这种行为,医院是没法控制的,如果想防范,需要用人单位亲自过来监督。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疾控部门了解到,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只有1/9的人会因生活习惯不好、免疫力差等原因成为乙肝患者。乙肝血液传染病,日常工作生活不会传染。
这名工作人员说,这些年来,大家对乙肝病毒的认识在不断提高,歧视现象也在逐步减少,但远未达到消除的地步,“乙肝代检”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催生的。
消除乙肝歧视任重道远
“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为血液、母婴、性交。”新医大一附院肝病科主任何方平说,“在皮肤黏膜屏障完整的情况下,做到不共用牙刷、牙膏和刮胡刀,坚持使用安全套等就不会被传染。”
何方平说,正因如此,在2009年7月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家取消了乙肝患者在食品行业的限制。
对国家取消求职、入学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所有专家都表示支持,说这是人性化的举措,也是消除乙肝歧视的基石。同时,专家也指出,对于血液制品、幼教等特殊行业或工种,还是应做相应限定。
据了解,我国已先后出台了多部关于禁止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其中《传染病防治法》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新辐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欣说:“代检属于不正当手段对付企业的违法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代检的原因是因为用人单位的歧视,弃用乙肝病毒携带者,本身是和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
“因为社会歧视而去作弊,和替人代考、伪造学历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这种作弊是在国家法定招录条件内进行的。即使检测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用人单位也应该录取,因此这种作弊并不是违法行为。”张元欣说,即使代检被查出后,公司也无权以“欺诈”的罪名来解雇员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入员时,除非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不允许进行乙肝检测,否则就是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侵犯。只有全社会消除各种歧视,才能使类似代检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
一名研究肝病十余年的专家说,乙肝歧视是社会问题。若想消除社会层面对乙肝的歧视,在加强对乙肝科普知识宣传的同时,国家宏观调控,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是根本。部分专家也表示,彻底消除乙肝歧视,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你条件不错,面试通过了,参加体检后就能培训上岗了。”2月28日,在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一家企业,大学毕业生王雷先喜后悲,他想到了那个导致他多次求职失败的原因——他是一名乙肝患者,难道这一次又会因此而与工作机会失之交臂吗?
想到大学毕业3年来,自己因此已多次与心仪的工作擦肩而过,王雷想:“不能再错过这次机会了。”
此时,他想到了一位同学讲的“乙肝代检”。
去年年底,当媒体报道说,国家卫生部拟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王雷“都欣喜若狂了”,这则消息让他信心倍增,但此后两次应聘,用工单位依然要求乙肝体检,用工单位说“没接到卫生部门的通知”。
苦恼的王雷在前些天和内地的同学聊天时,说起了乙肝歧视给自己带来的烦恼,同学提起了“乙肝代检”,“网上和医院里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小广告,也可以找亲戚朋友代检”。
王雷原本想找一个朋友代检,可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找陌生人代检。“朋友如果知道我得了乙肝,谁还敢再和我吃饭,还不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为了通过体检,王雷跑了两家医院,在医院的卫生间里抄了两个“乙肝代检”者留下的电话号码。
有了乙肝代检者的帮助,王雷成功了。他支付了1500元后,体检时,一个20岁左右的小伙子代他抽了血。体检过关,王雷也进入用人单位接受岗前培训。
“我的工作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总感觉很不道德,而且歧视乙肝患者及病毒携带者的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希望媒体能多多呼吁。”王雷说。
代检“枪手”价不菲
在王雷的指点下,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几家医院,在三家医院的卫生间墙上均贴有乙肝代检的小广告,上面留有代检者的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个号码,接电话的是名女子。
她在电话里说,可以提供三种乙肝代检“套餐”,即抽血、全套代捡及找关系改体检结果,“一般代检一次收费1200元至2000元,如找关系修改体检结果费用要更高一些”。如果体检时只需报名字和单位,难度较小,只代抽血就行;有的医院体检表上贴着照片,还要核实身份证,这种情况全套代检比较合适;如果用人单位如在现场监督,就只能找关系修改体检结果了,这个方式难度大,收费也高。
当记者表示需要做全套代检时,她说:“你先交300元订金,这包括制作假身份证、照片等费用,代检完成后,付齐余款。”
记者表示担心会被医生发现,“不会的,即使被发现也无所谓,医生顶多会说让本人来。”她说,代检时,会有两个人在医院,第一个被发现了,马上还可以再派第二个人过去。医生这时忙于工作,就会大意,蒙混过关。
她进一步解释,对各医院的体检流程都很了解,而且知道体检过程中的漏洞,还会帮顾客制订多种方案,就算代检失败,还有其他办法弥补。
王雷当时找人做的是全套代检。他说:“当时,代检者佯装是我的朋友,让我避开大家单独体检,但是用人单位监督得很严格,抽血实在躲不开,他就让我大大方方去抽,大家都走后,他又带我返回体检科,让医生给他开了一张两对半和肝功的化验单,姓名和我的名字发音差不多的,然后到抽血的地方,跟护士说刚才抽血叫名字时听错了,他的名字才是王雷,给他抽,化验单上又没有照片,然后轻松地把血样就换了过来。
代检行为难以控制
记者从自治区人民医院、新医大各附院、自治区中医医院等多家大型医院体检中心了解到,目前体检中心提供两三百元至上千元的各种体检套餐,体检中心提供的体检套餐中,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五项、肝功等都是常规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选择,但一般企、事业单位体检都会将乙肝病毒检测列入其中。
“一般单位体检,都会要求检查乙肝。检查结果有时也会影响到录用结果。尤其是餐饮等服务行业。”自治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说,“医院是不允许代检的,我们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不论是招工体检、学生体检还是公务员体检,体检表上都必须贴照片,在与身份证一一核对后才会采血。”
另一家医院体检科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有时会发现冒名顶替的体检者,但医院体检中心提供的只是体检服务,不管哪家医院都没有执法权,不可能对代检者进行惩罚。医院能做的至多是要求本人来体检。找人代检这种行为,医院是没法控制的,如果想防范,需要用人单位亲自过来监督。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疾控部门了解到,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只有1/9的人会因生活习惯不好、免疫力差等原因成为乙肝患者。乙肝血液传染病,日常工作生活不会传染。
这名工作人员说,这些年来,大家对乙肝病毒的认识在不断提高,歧视现象也在逐步减少,但远未达到消除的地步,“乙肝代检”正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催生的。
消除乙肝歧视任重道远
“乙肝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为血液、母婴、性交。”新医大一附院肝病科主任何方平说,“在皮肤黏膜屏障完整的情况下,做到不共用牙刷、牙膏和刮胡刀,坚持使用安全套等就不会被传染。”
何方平说,正因如此,在2009年7月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国家取消了乙肝患者在食品行业的限制。
对国家取消求职、入学乙肝两对半的检测,所有专家都表示支持,说这是人性化的举措,也是消除乙肝歧视的基石。同时,专家也指出,对于血液制品、幼教等特殊行业或工种,还是应做相应限定。
据了解,我国已先后出台了多部关于禁止乙肝歧视的法律法规,其中《传染病防治法》就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新辐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欣说:“代检属于不正当手段对付企业的违法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代检的原因是因为用人单位的歧视,弃用乙肝病毒携带者,本身是和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的。”
“因为社会歧视而去作弊,和替人代考、伪造学历有实质性的区别,因为这种作弊是在国家法定招录条件内进行的。即使检测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用人单位也应该录取,因此这种作弊并不是违法行为。”张元欣说,即使代检被查出后,公司也无权以“欺诈”的罪名来解雇员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入员时,除非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不允许进行乙肝检测,否则就是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侵犯。只有全社会消除各种歧视,才能使类似代检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
一名研究肝病十余年的专家说,乙肝歧视是社会问题。若想消除社会层面对乙肝的歧视,在加强对乙肝科普知识宣传的同时,国家宏观调控,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是根本。部分专家也表示,彻底消除乙肝歧视,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