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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人跌倒你扶不扶?这本来是幼儿园的娃娃都能回答的问题,如今,却让许多人三思而后行。
引得天下无数网友唾沫的“南京彭宇案”终于在“保密”中结案了。“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彭宇案”的目击者、南京市民陈二春说。
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从侄女家出来,在83路公交车“水西门站”,准备乘车去儿子家。
27岁的泗阳籍打工小伙子彭宇,此时乘83路公交车到“水西门站”,欲换乘21路公交车上班。
两辆83路公交车一前一后驶进站台。彭宇所乘的前一辆车乘客较多,紧随的后一辆车人数较少,站台上候车的人群遂向后一辆车涌去,徐寿兰也向后一辆车跑去。就在这途中,徐老太太摔倒在了地上。陈二春称,刚下车的彭宇上前把徐老太太扶起。
接着,彭宇与陈二春,帮助接讯赶来的徐老太太的儿子,将徐寿兰送到了医院。检查结果,徐寿兰股骨颈骨裂,需住院治疗。
2007年1月4日,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当时撞倒她的,就是彭宇本人,要求彭宇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元人民币。
彭宇否认自己撞倒徐老太,称自己的行为是做好人好事。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大哗。
案件历经9个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这宗“疑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判决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判决书一出,所有舆论一边倒地替彭宇叫冤。证人陈二春当庭大呼:“还有天理吗?如果当时我不离开,恐怕我也成了被告。”
彭宇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最近报道,此案已“私下和解”,但“内容保密”。这个结果不免让我们感到遗憾。正如江苏省人大代表孟宪忠所说:“我认为彭宇案的最终结果应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他认为,不管和解的结果是什么,这个事情应该让全社会知道,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孟宪忠说:“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众的道德取向。”
我们也希望执法者能依据客观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捍卫公理和道德,给大众一个明确的结果。要知道这类案件对公众道德取向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不是“保密”所能解决的,而且公众也需要司法的指引来选择自己的行为。
事件过后,许多人不禁要问:见人跌倒你还扶不扶?
《扬子晚报》1月18日报道:清早,家住扬州老城区国庆路73岁的戴老太,去市区萃园桥菜场买菜,不小心在菜场大门口摔了一跤,老人试着想爬起来没有成功。这时一个路过的小伙子见状,热心地上前搀扶起了老人。戴老太“站”起来后刚想说声谢谢,不想小伙子的伙伴忽然嚷了起来:“你赶紧松手,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你麻烦可就大了!”小伙子听见朋友的喊叫,吃了一惊,猛地松开了手,小伙这一松手可害惨了老人。因为无力站立,戴老太“结结实实”地又摔了下去。第一次摔倒老人腿部最多是轻微骨折。但第二次问题就严重了,经检查,老人股骨头跌碎,胳膊和腿都骨折了。
今年2月15日,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打电话报警。
面对现实,无论是小伙子还是舞蹈教练,他们的顾虑我们或许可以理解,可是理解过后,又不免有些遗憾。
今天,人人都渴望弘扬道德,人人都对社会道德匮乏表示痛心,希望社会道德起来。但是,有些人在道德建设方面,成为了精于算计的“精算师”:最好让别人先道德起来,以此作为自己对他人道德的前提。许多人希望自己成为道德社会的搭车者,美好公德的分享者,自己则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而不是参与者、行动者的身份表达着自己对道德的饥渴感。
应该承认,现代社会确有人见义不为,确有人施救被诬,但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毕竟是少数。我们不能因为好人被冤枉,就抛弃了自己的道德义务。要知道有道德地做人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而惩治违法是法律体制的责任。我们不能将冷漠的原因推给彭宇案,为自己的不道德找借口。
见到有人跌倒你还扶不扶?遇到别人危难,你还救不救?我们还是多问问自己的良心。孟德斯鸠说:在一个人民作主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我们有义务坚守自己心目中的道德标准,忘掉彭宇案的不快,大家携起手来,建设一个有道德的美好社会。
编辑 张金余
E-mail:beiyuan98@126.com
(插图:李伟)
引得天下无数网友唾沫的“南京彭宇案”终于在“保密”中结案了。“事情的经过,其实很简单。”“彭宇案”的目击者、南京市民陈二春说。
2006年11月20日上午,65岁的南京市民徐寿兰老太从侄女家出来,在83路公交车“水西门站”,准备乘车去儿子家。
27岁的泗阳籍打工小伙子彭宇,此时乘83路公交车到“水西门站”,欲换乘21路公交车上班。
两辆83路公交车一前一后驶进站台。彭宇所乘的前一辆车乘客较多,紧随的后一辆车人数较少,站台上候车的人群遂向后一辆车涌去,徐寿兰也向后一辆车跑去。就在这途中,徐老太太摔倒在了地上。陈二春称,刚下车的彭宇上前把徐老太太扶起。
接着,彭宇与陈二春,帮助接讯赶来的徐老太太的儿子,将徐寿兰送到了医院。检查结果,徐寿兰股骨颈骨裂,需住院治疗。
2007年1月4日,徐寿兰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当时撞倒她的,就是彭宇本人,要求彭宇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元人民币。
彭宇否认自己撞倒徐老太,称自己的行为是做好人好事。事件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大哗。
案件历经9个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这宗“疑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判决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判决书一出,所有舆论一边倒地替彭宇叫冤。证人陈二春当庭大呼:“还有天理吗?如果当时我不离开,恐怕我也成了被告。”
彭宇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最近报道,此案已“私下和解”,但“内容保密”。这个结果不免让我们感到遗憾。正如江苏省人大代表孟宪忠所说:“我认为彭宇案的最终结果应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他认为,不管和解的结果是什么,这个事情应该让全社会知道,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孟宪忠说:“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众的道德取向。”
我们也希望执法者能依据客观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捍卫公理和道德,给大众一个明确的结果。要知道这类案件对公众道德取向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不是“保密”所能解决的,而且公众也需要司法的指引来选择自己的行为。
事件过后,许多人不禁要问:见人跌倒你还扶不扶?
《扬子晚报》1月18日报道:清早,家住扬州老城区国庆路73岁的戴老太,去市区萃园桥菜场买菜,不小心在菜场大门口摔了一跤,老人试着想爬起来没有成功。这时一个路过的小伙子见状,热心地上前搀扶起了老人。戴老太“站”起来后刚想说声谢谢,不想小伙子的伙伴忽然嚷了起来:“你赶紧松手,老太要是说是你撞倒的,你麻烦可就大了!”小伙子听见朋友的喊叫,吃了一惊,猛地松开了手,小伙这一松手可害惨了老人。因为无力站立,戴老太“结结实实”地又摔了下去。第一次摔倒老人腿部最多是轻微骨折。但第二次问题就严重了,经检查,老人股骨头跌碎,胳膊和腿都骨折了。
今年2月15日,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打电话报警。
面对现实,无论是小伙子还是舞蹈教练,他们的顾虑我们或许可以理解,可是理解过后,又不免有些遗憾。
今天,人人都渴望弘扬道德,人人都对社会道德匮乏表示痛心,希望社会道德起来。但是,有些人在道德建设方面,成为了精于算计的“精算师”:最好让别人先道德起来,以此作为自己对他人道德的前提。许多人希望自己成为道德社会的搭车者,美好公德的分享者,自己则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而不是参与者、行动者的身份表达着自己对道德的饥渴感。
应该承认,现代社会确有人见义不为,确有人施救被诬,但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毕竟是少数。我们不能因为好人被冤枉,就抛弃了自己的道德义务。要知道有道德地做人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而惩治违法是法律体制的责任。我们不能将冷漠的原因推给彭宇案,为自己的不道德找借口。
见到有人跌倒你还扶不扶?遇到别人危难,你还救不救?我们还是多问问自己的良心。孟德斯鸠说:在一个人民作主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我们有义务坚守自己心目中的道德标准,忘掉彭宇案的不快,大家携起手来,建设一个有道德的美好社会。
编辑 张金余
E-mail:beiyuan98@126.com
(插图: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