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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硕士(法学)培养存在着学制太短、与法学学术学位雷同、社会认可度低、考核标准不匹配、双导师制难以落实等问题.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已经走入了困境.针对以上问题,我国法律硕士(法学)培养应当通过学制设置科学化、培养模式职业化、双导师制规范化、考核标准裁量化等措施走出困境,发挥自身优势,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再添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