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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音乐实践是作曲家的一度创作、表演者的二度创作和欣赏者的三度创作之间围绕一个中心——音乐作品。这种停留在生理感知和物理现象阶段的固定思维模式,不利于对作品感受、判断、诠释的自由和自主。特别不能忽视的是欣赏者对与作品相关的一切因素给予同等的关照。本文提出“相关体”的命题,旨在揭示感受、诠释、判断音乐时除作品的客观性和音乐实践者的主观性以外,与其相关的因素则是人们理解作品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