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司第二大股东(法人股股东)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以1,50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公司的26746176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让给浙江利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4011.9264万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浙江利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公司股份26746176股(占比18.49% ),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南宁市高新技术开发投资公司不再持有公司任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