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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作为新兴金融模式,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恰逢需求而得以迅速发展,但是在我国的发展却较为缓慢,这是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之间的差异日益突出.在此背景下,研究会税处理的差异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三方面分析了会计与税务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处理的差异,认为应将会计上摊销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和计提的折旧结合起来与税法规定的折旧费用进行比较,从而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