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不断加剧,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繁多,专业而又复杂,处于信息和地位劣势的金融消费者亟需法律上的特殊保护,而厘清金融消费者的范围是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础。目前而言,金融消费者的概念在学术界还不明确。本文认为金融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和家庭需要,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不包括法人组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是一切基础金融产品的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