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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18日凌晨,被羁押在台湾台北一处囚所的陈仪被唤醒,一纸死刑的执行命令递到他的手中。执行官是跟他积有夙怨的同乡蒋鼎文。陈仪只说了一声“好吧”,便沐浴更衣,揽镜整容,从容不迫地系好那条他最爱的白底黑点领带。蒋鼎文命行刑士兵捧来美酒佳肴,陈仪拂袖断喝:“用不着,走吧!”两个士兵向前搀扶,陈仪一甩两臂,昂首上了一辆吉普。车抵马场町刑场时,陈仪对执刑的士兵说:“向我头部开枪。”随即高呼:“人死,精神不死!人死,精神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