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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明初,由于原有管理体制的不合理、留学生人数的激增、留学生中出现各种问题以及日本方面的促进等原因,清政府设置了留日学生监督处并完善了留日学生监督制度。当时的留日学生监督制度有诸多亮点,如“有调护指导纠正扶持的职责”、“分设四科”、“部派监督与省派经理员的共同负责制”、“实习管理”等等,都对现令我国的留学生管理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