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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在《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其中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首次以特别法的形式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虽然该制度在我国立法中已有一定的体现,但是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却只散见于有限的几个具体法律条文中。我国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现行立法中还存在着适用范围小、适用条件不明确、惩罚的金额不灵活等问题。为了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不仅在侵权领域适用,同时在合同领域也可以有限制的适用;明确适用的条件;在金额确定方面,设立一些参考因素,并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