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发[1996]36号)、国家经贸委《关于落实好综合利用电厂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005号)、《关于印发(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电力[1999]833号)和电力工业部《关于对综合利用电厂不收取上网配套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电计[1997]731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是指:利用煤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