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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栏目主持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预防处处长 张晓红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农牧产业经济发达。近年来,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支持下,对涉农涉权资金的投入力度虽然不断增强,但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各类涉农涉权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涌现。今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两次召开相关厅局参加的专项工作座谈会。本期,特借助专刊这一交流平台连线了五位基层院的检察长,共同探讨如何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发生。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 荣
我院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点,把反腐倡廉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惩治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以围封禁牧专项预防为重点,以预防调查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取得查办和预防成果的双丰收。2008年以来,达茂旗党委和政府开始推行为期十年的全面禁牧政策,禁止放牧的草场达到2232.2万亩, 每年发放的草场补贴资金有9754.75万元,涉及千家万户。这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资金数额大、发放环节多、监管难度大。我院迎难而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禁牧补贴资金的发放流程开展同步预防,通过旗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把农、林、牧等相关部门纳入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禁牧区域建立了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和完善了禁牧补贴资金发放的信息通报、意见反馈、检查督导、责任追究制度,设置了举报电话。我院还每年多次深入禁牧区域开展预防调查,为25920户牧民建立了禁牧补贴资金发放档案,责成财政局、禁牧办、财政所、信用社按时将禁牧资金运行情况通报我院,并通过回访抽查监督禁牧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严密监控职务犯罪易发的关键环节,积极消除职务犯罪隐患,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牧民手中,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得到旗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利春
乌拉特前旗是一个农业大旗,被列为国家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油料生产基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大幅度增加,该旗涉农职务犯罪一度呈高发趋势。为此,我院将预防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工作摆上工作议程,深入九个苏木乡镇进行调研,与基层党委、政府领导、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摸清了涉农涉牧工程专项资金的规模、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撰写了《预防涉农涉牧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建立了从上到下的三级预防网络。一是建立上级同步监管的预防网络。其充分发挥我院作为旗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把农机办、草原站等涉农涉牧管理部门纳入预防职务犯罪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在涉农涉牧项目招投标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的同时,每年与旗纪检委、审计局联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从源头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建立预防农牧区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网络。针对80%涉农职务犯罪发生在基层的现状,我院与公田村、北圪堵村开展了“双结对”活动,协助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帮助落实富农项目,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成立了预防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宣传团,深入各乡镇、村委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注重利用他们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预防法制宣传效果。三是建立农民积极举报的打击职务犯罪网络。为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监督举报意识,我院在三个巡回检察室设置了举报箱,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编印了《预防手册》,从农村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入手,广泛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雪岩
阿荣旗位于大兴安岭东麓,地处呼伦贝尔市东南部。耕地面积470万亩,粮食生产能力150万吨,是典型的农业旗县。近年来,在支农惠农资金不断递增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已成为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也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我院首先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对掌管支农惠农资金的主管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乡镇站所和机关部门涉农建设项目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运用“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和反腐败斗争宣传,通过展示反腐败斗争成果,用生动的案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意识。其次是健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探索推行村务开支统一由乡财政管理,完善财务收支监督机制;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理顺各种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乡级领导干部要接受乡党委、政府和人大的监督,村干部要接受村民议事会的监督;建立农民评议干部制度,由农民群众定期对村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评议,实行群众监督;加强政务和村务公开,制定或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度》、《重大项目听证制度》等,构筑起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制度防线。当然,我院也一直在切实加大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大案;同时兼顾群众联名举报引发群众上访的案件,通过查办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查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志坚
一个开放的边境口岸的检察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反映我国依法进行社会管理进程中的一扇“对外窗口”。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重要职责的检察机关,我院为建立服务“三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一线平台,确保口岸社会和谐,提出“成立巡回检察室,融合各项检察职能,预防服务到基层”的工作思路,于2010年3月,成立了巡回检察室。通过延伸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通过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宣传、预防建议的四措并举,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利用本院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大力开展预防教育,已有1720余名干部群众来我院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为牧民赠送《征地补偿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等系列法律书籍200余本,发放《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系列宣传资料》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2000余份。巡回检察室使牧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被牧民群众亲切地称为“老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尚震宇
我院把预防调查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结合点,两个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取得了“2+1>3”的效应。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预防科先是深入青山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农牧林水局、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针对近三年来涉农涉牧资金拨付、土地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各项数据,接着核对了青福镇、兴胜镇农补资金是否到位及使用情况,对于存在出入的数据展开了跟踪调查,发现了王应基村村主任赵某某等6人以虚报洪水地亩数的手段,共同贪污土地补偿款160万元的大案。通过查办这起案件,我们对侦防一体化机制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将坚定信心,不断探索和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累成功经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大的力量。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yahoo.com.cn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农牧产业经济发达。近年来,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支持下,对涉农涉权资金的投入力度虽然不断增强,但由于监管不到位,导致各类涉农涉权职务犯罪案件不断涌现。今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两次召开相关厅局参加的专项工作座谈会。本期,特借助专刊这一交流平台连线了五位基层院的检察长,共同探讨如何预防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的发生。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齐 荣
我院立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点,把反腐倡廉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惩治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起来,以围封禁牧专项预防为重点,以预防调查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取得查办和预防成果的双丰收。2008年以来,达茂旗党委和政府开始推行为期十年的全面禁牧政策,禁止放牧的草场达到2232.2万亩, 每年发放的草场补贴资金有9754.75万元,涉及千家万户。这是一项生态工程,也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资金数额大、发放环节多、监管难度大。我院迎难而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禁牧补贴资金的发放流程开展同步预防,通过旗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把农、林、牧等相关部门纳入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单位,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禁牧区域建立了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建立和完善了禁牧补贴资金发放的信息通报、意见反馈、检查督导、责任追究制度,设置了举报电话。我院还每年多次深入禁牧区域开展预防调查,为25920户牧民建立了禁牧补贴资金发放档案,责成财政局、禁牧办、财政所、信用社按时将禁牧资金运行情况通报我院,并通过回访抽查监督禁牧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严密监控职务犯罪易发的关键环节,积极消除职务犯罪隐患,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牧民手中,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得到旗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评价。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利春
乌拉特前旗是一个农业大旗,被列为国家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油料生产基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投入的大幅度增加,该旗涉农职务犯罪一度呈高发趋势。为此,我院将预防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工作摆上工作议程,深入九个苏木乡镇进行调研,与基层党委、政府领导、村干部进行座谈交流,摸清了涉农涉牧工程专项资金的规模、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撰写了《预防涉农涉牧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报告》,建立了从上到下的三级预防网络。一是建立上级同步监管的预防网络。其充分发挥我院作为旗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把农机办、草原站等涉农涉牧管理部门纳入预防职务犯罪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在涉农涉牧项目招投标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的同时,每年与旗纪检委、审计局联合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从源头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建立预防农牧区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网络。针对80%涉农职务犯罪发生在基层的现状,我院与公田村、北圪堵村开展了“双结对”活动,协助其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帮助落实富农项目,提高经济发展水平。成立了预防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宣传团,深入各乡镇、村委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注重利用他们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预防法制宣传效果。三是建立农民积极举报的打击职务犯罪网络。为进一步提高农牧民监督举报意识,我院在三个巡回检察室设置了举报箱,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编印了《预防手册》,从农村政策、涉农法律法规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入手,广泛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雪岩
阿荣旗位于大兴安岭东麓,地处呼伦贝尔市东南部。耕地面积470万亩,粮食生产能力150万吨,是典型的农业旗县。近年来,在支农惠农资金不断递增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已成为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焦点和热点问题,也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面临的一个新的挑战。我院首先是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对掌管支农惠农资金的主管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乡镇站所和机关部门涉农建设项目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运用“送法下乡”、“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和反腐败斗争宣传,通过展示反腐败斗争成果,用生动的案例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意识。其次是健全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探索推行村务开支统一由乡财政管理,完善财务收支监督机制;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理顺各种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有效防止中间环节截留、贪污、挪用,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和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乡级领导干部要接受乡党委、政府和人大的监督,村干部要接受村民议事会的监督;建立农民评议干部制度,由农民群众定期对村各级组织和干部进行评议,实行群众监督;加强政务和村务公开,制定或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度》、《重大项目听证制度》等,构筑起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制度防线。当然,我院也一直在切实加大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关注的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大案;同时兼顾群众联名举报引发群众上访的案件,通过查办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查一案,教育一片,安定一方。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志坚
一个开放的边境口岸的检察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反映我国依法进行社会管理进程中的一扇“对外窗口”。作为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重要职责的检察机关,我院为建立服务“三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一线平台,确保口岸社会和谐,提出“成立巡回检察室,融合各项检察职能,预防服务到基层”的工作思路,于2010年3月,成立了巡回检察室。通过延伸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廉政建设。通过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宣传、预防建议的四措并举,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利用本院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大力开展预防教育,已有1720余名干部群众来我院接受警示教育。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为牧民赠送《征地补偿纠纷处理依据与解读》等系列法律书籍200余本,发放《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系列宣传资料》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手册》2000余份。巡回检察室使牧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被牧民群众亲切地称为“老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尚震宇
我院把预防调查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结合点,两个侦查部门和预防部门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的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取得了“2+1>3”的效应。在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预防科先是深入青山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农牧林水局、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针对近三年来涉农涉牧资金拨付、土地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各项数据,接着核对了青福镇、兴胜镇农补资金是否到位及使用情况,对于存在出入的数据展开了跟踪调查,发现了王应基村村主任赵某某等6人以虚报洪水地亩数的手段,共同贪污土地补偿款160万元的大案。通过查办这起案件,我们对侦防一体化机制的作用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将坚定信心,不断探索和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累成功经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大的力量。
编辑:刘雁君 nina_lyj@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