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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给丁墨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给学生上课,没有接他的电话,等丁墨再打回去的时候,是别人接的,说明德已经被送到医院了。“是轻度中风。”等她赶到医院,那个医生对丁墨说。
医生年纪不大,至少在丁墨看来不算大得足以让她完全放心,但他脸上的黑框眼镜和抑郁的气质又多少让她打消了一些疑虑。当时明德正躺在病床上,脸白得像张纸,罩着呼吸机,旁边的床头柜上放着心脏监视器。他才五十四岁,身体一向强健,没想到会一下子就病倒。
明德是丁墨的舅舅,只比丁墨大五岁。丁墨的外祖母一共生过九个孩子,六个女孩、三个男孩,除了三个死于难产其他的都活了下来,明德是最小的一个。相比于母亲其他的兄弟姐妹,明德给人的感觉分外亲切,他的眼睛大大的,脸圆圆的,长相酷似母亲。丁墨从小是外祖母带大的,有好几年的时间一直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那时她们住的房子很小,是在一个老式的带天井的院子里,外祖母家占据了二楼上的两个房间。她和明德相处融洽,明德给她折过纸飞机、做过木质的飞机模型,丁墨一直觉得明德不像舅舅,更像是哥哥。
他们曾像兄妹一样相处,明德为她做过学科辅导,在她报考大学的时候给她建议,但在她毕业的时候却反对她去学校做老师。“那并不适合你,”他说,“你应该让你的生命散发出更多的光芒。”
明德曾经是平面设计师,后来和朋友开了一家公司,过了两年又去了新疆,替人在沙漠里树广告牌,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回来了,重新开始做设计师。那时候他的女儿梅朵已经两岁了,丁墨也已经和仁山结婚,生下了一夫。自此他们两家开始了热烈的交往,有时明德会在丁墨家过夜,驻扎在她家的客厅。一夫很喜欢他,经常和他进行枕头大战,把被子和衣服都扔到地上,等着丁墨第二天替他们收拾。
丁墨埋怨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打120,反而是给她打电话。她因为这样的事感到气愤,倒不是生明德的气,而是替他难过和担心。她甚至想着,如果他就这么死了怎么办。她听说很多中风的人抢救不及时都会死的。
“一开始就打的120。”
坐在病房过道边一张椅子上的年轻人插嘴说。原来他一直坐在那,只是丁墨没注意。丁墨猜他是明德公司的人。明德这些年一直在做广告牌制作,雇了四五个年轻人为自己工作。这时年轻人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上衣拉上去,露出了肚皮,他建议丁墨为明德找个看护,他打着哈欠说:“这样你也不用老是守着了。”
明德头和身子都不能动,眼睛只能使劲朝下看才能看到丁墨,他正用眼神跟丁墨打招呼。他知道丁墨向来是热心的,很有活力,只是有时候做得过火。
丁墨在护士站向当班护士打听看护的事。她这种绝不犹豫的特点,让她感觉很有能力也很有能量。
“这很容易。”护士说。这里有好几个看护,可以给她介绍一个。
在等看护过来的时候,丁墨突然想到为什么没有见到梅朵,她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就出现在明德的病床前吗?她并不是小姑娘了,已经二十六岁了,应该更懂事才是啊。她也想到梅朵之所以成为她所称的那种“问题女孩”,原因在于小莉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就因心脏病去世了。
一个很早就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于是丁墨很同情,有段时间还把梅朵接到家里生活,因为想到明德作为一个父亲,还是工作量那么大的一心忙着赚钱的父亲,是不具备照顾处于青春期女儿的能力的。而且梅朵过来和她一起住,她就不用担心要是梅朵来了月经,明德该怎么告诉梅朵了。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月经时,在放学的路上有个同学告诉她,裤子后面全是血的事。她永远记得那种震惊、绝望和不知所措,以及那等着被人嘲笑的可恨的羞耻感。谢天谢地,梅朵的第一次月经来潮是在丁墨家。梅朵刚从沙发上站起来她就发现了,她镇定地悄悄把梅朵叫到自己卧室,告诉她发生了什么,觉得自己既像个称职的母亲也像个好心的姐姐。
早些年的时候,梅朵是一个甜美的女孩,有着长长的头发,身体柔软纤弱得像只小鹿,两个肩膀像安静的小鸟。她和一夫年纪相仿,但性格截然不同,一夫从小就被管得规规矩矩,梅朵却不同,她太任性,太叛逆,太自以为是了。在她母亲死后尤其如此。丁墨最后不得不把她送回她自己家。在那段时间里,唯一能让丁墨感到自豪的是,梅朵至少是在她的照顾下迎来了第一次月经的。
看护过来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他们很快谈好了价格和条件:二十四小时看护,她本人会经常过来,但主要还是依靠他。好的好的,没有问题。
她把看护带到明德床前,告诉那个年轻人他可以回去了。她又问明德想不想喝水,想不想吃东西,想不想撒尿……总之,她想为他多做点事,这样心里也好受点。
但看护很实际,告诉她她还必须去买一些东西,比如一次性床单(当然万不得已不会使用),还有医院餐厅的饭菜票(如果丁墨想让他为明德料理一日三餐的话)。
等丁墨处理完这些事后,才突然想到,明德大概很害怕吧,虽然男性的自尊让他没表现出来。但男人都这样,看似比女人强大,其实却脆弱得多。
已经快两点了,四点还得回学校,她又在医院的超市买了一些吃的——饼干、棉花糖、即开即饮咖啡、薯条。如果明德饿的话,看护可以给他吃。
做完这些,梅朵还没有来,丁墨只好给梅朵打电话。她已经好几年没见到梅朵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梅朵,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表姐,而更像是一个母亲。“因为你就是一个母爱泛滥的人啊。”这话仁山說过。仁山说她就适合做母亲,做老师。“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她知道仁山有爱讥讽人的一面,但这又有什么呢。仁山年轻时候很英俊,有宽大的肩膀和修长的四肢,经常面带微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于是丁墨认为,如果她主动一些找他攀谈,是没有人会认为她很奇怪的。她很直率地问他肯不肯做她的男朋友。他听后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浓浓的眉毛扭成一团,像两只正在挣扎的毛毛虫。然后他笑起来,胸部像只一起一伏的风箱。她羞愧地逃开了。但第二天再见到他,他还是那副忍俊不禁的表情,丁墨就想,也许她并不必等到他确定的回答。 “你能不能动作快一点,”站在梅朵前面的顾客说,“我要赶时间。”这个穿着低胸拉链衫的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粉色珍珠项链,染成黄色并烫了的头发看起来就像一个鸟窝。梅朵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发型师会设计这样的发型。“好的,马上就好。”要是换作从前梅朵可不会这样,至少会跟她斗斗嘴。她不再采取这样的态度,要归功于店长不厌其烦的谆谆教导。店长年纪不大,三十岁不到,作为一个麦当劳的店长,他未免长得太英俊了。不过也正因这样,一旦和顾客发生冲突,事态会很快得到平息。他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给“颜值即正义”这句话做注脚的。有好几次梅朵和顾客发生了冲突,都是店长替她解了围,而事后也并没有因为顾客不高兴而责怪她。这就是她一直还在这里工作的原因。“如果没有你,我——”她对店长说,做了一个自杀的动作表达他对她的重要性。
接班的人一来,梅朵就去更衣室换衣服。她穿上了吊带衫和阔腿牛仔裤,吊带衫露出她的前胸和后背。她对自己的胸部很满意,但背部却乏善可陈——有点厚,给人以虎背熊腰的印象,而且背部的皮肤也不好,因为经常晒太阳,差不多成了棕色,除了有好几颗黑痣,还有一点小红点,她曾自嘲地说她看起来就像一只癞蛤蟆。她重新梳了一下头,把头发披在肩膀上,没有吹风机,没办发给两侧的头发做出发卷,但没关系,还可以把头发拧起来绕成一个结。她涂了厚厚的口红,这次不是店里要求的那种惹人喜爱的橘粉,而是大红。她一向喜欢这种红色,它会使她的脸部更加突出。现在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她一向觉得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就算老了,就像会发出馊味的过期食品,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让自己的身体发出味道。
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看到丁墨正坐在那里看手機,她坐在那里的样子,让梅朵想起了那次颁奖典礼上认识的那个叫雅兰的人。她们有点像,不是外观,而是她们给人的一种感觉——总摆出典雅的样子,极度看重其他人对她们的看法。梅朵庆幸自己不是那样的,她并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甚至总想让人不要对她抱有太大期望。她文身,在肚子和两条大腿上分别文了龙和玫瑰花,到现在,这两个文身有些掉色,看起来就很难看了,简直像疤痕。可她不在乎,她也并不想成为作家,虽然在写作,但她是用笔名在网上发表的,有个编辑注意到了她,把她的小说放到了刊物上。她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种作家,也不认为自己可以称为作家。
“你想不想吃点什么?”她问。她还不知道丁墨为什么来找她,也许是路过来看看,反正不可能是来吃晚餐的,丁墨看起来有些焦虑,可能是来告诉她什么消息的。果不其然,丁墨让她坐下就开始问她已经多久没回家了。“我一直都在家里啊。”她说。“你可别骗我了。”丁墨耸着鼻子,一副厌倦的表情。“你爸爸病了住院你都不知道,你还说你住在家里?你这孩子真是,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撒谎的?”梅朵并不奇怪,明德爱喝酒,没有好的生活习惯,拼了命想赚钱,身体出问题是必然的。她想起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总是在担心,但母亲的病情还是越来越恶化了。她一点不喜欢那种担心的感觉。“他看到你会高兴的。”丁墨说,“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个成年人了。”啊,又是这一套!少来!梅朵可不要听。这之后丁墨说的话梅朵就听不见了,她知道丁墨大概的意思是,梅朵该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要照顾好父亲,因为父亲现在老了,不能让他一个人在医院,虽然有看护,但她也得去看他啊。“我要走了,”丁墨说,“仁山今天有事回来得晚。”
终于!真是太好了!丁墨走的时候就下起雨来,梅朵高兴地想,这下子她可该被雨淋了。想象着丁墨被淋成落汤鸡的样子,梅朵不禁笑出了声。但她笑出了声并不仅仅只是想到了丁墨被雨淋的样子,而是想到了马上要赴的约会。她很快就要去和一个叫李元浩的人约会了,他是她在那次颁奖典礼上刚认识的。以前她以为写作的人都很无趣,只要看看那些作家们的照片就知道了——木讷、了无情趣。现在她改变了看法,她到他老家的果园里去过,还在他家吃过一次饭,第二天,她带着宿醉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他妈妈做好的一碗面条端到了她的床头。他已经三十八岁,却没有结婚,因为,他不能想象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样子。这一点,和梅朵很相似,她也不能想象。
走出店门,雨还在下着,天已经黑了,街道上的车辆仍在川流不息,红色的汽车尾灯在黑夜里特别明显,在雨里和那些刚亮起来的霓虹灯、交通灯交相辉映。她没有带伞,可她不在乎,提起裤子往雨里跑去,不小心撞在一个打着伞的人身上,把他的伞都撞掉在了地上,她连声说着“对不起”又继续往前跑。离能够叫到出租车还有一段距离呢,她得跑到路口。现在是夏天,雨淋在身上并不冷,反而让她感到轻松惬意,唯一让她担心的是她刚化好的妆,肯定都掉了,不过也没关系,到了车上可以补一下。她觉得自己一直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像在山间奔跑的一只麋鹿,似乎有些惊慌失措,但至少这个时刻,她不必考虑工作,不必对所有的顾客都客客气气毕恭毕敬卑躬屈膝,不必想到父亲,尽管她觉得自己爱他。真正的爱并不一定要表达出来的,爱深植于内心。
水果和奶粉是仁山帮着一起送来的,丁墨在明德的床头柜上摆满了葡萄、橘子、咸鸭蛋、奶粉。仁山和明德以前也经常见面,但那相亲相近的时光持续得很短,也就几年的时间。那时,明德还没有开公司,在一家公司做平面设计师,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小莉也还活着,两家人经常带着孩子们外出露营。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是那种心情不好时,回想起来就感到被治愈的时光。“你说她为什么会这样?”回家的路上,丁墨对仁山说。因为医院离家不远,两个人打算走着回去。“这都怪明德太宠她。当然,他一向忙着自己的生意,如果挣钱就能解决问题,这个世界早就没有问题了。”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头天晚上,她还打电话给一夫,告诉他明德生病的事。“需要我回来吗?”一夫说。她知道一夫很忙,而且还在热恋中,怎么可能会突然回来呢。就在她跟他通话的过程中,还不时听得到他和那女孩窃窃私语,夹杂了两个人的笑声。他只随口一句,表达了一下关切。“这个世界的很多问题都是钱引发的。”仁山笑道。他并不想就明德家的事发表看法。“啊,我觉得你好像并不关心呢。”丁墨说道,“如果是你舅舅,是你妹妹……”“我关心,谁说我不关心?”仁山辩解道。“啊,我得再去找她,”丁墨说,“如果她下班了,就找不到她了,还要等到明天,谁知道她明天会不会去上班?我等不了了。”说着就要走到路边去拦出租车。“要我陪你去吗?”仁山问她。“不用。”她觉得有时仁山在旁边,反而让她做起事来缩手缩脚的,她跟他告别,很快就截到了一辆出租车。也许,梅朵已经不在店里了,天都已经完全黑了。
医生年纪不大,至少在丁墨看来不算大得足以让她完全放心,但他脸上的黑框眼镜和抑郁的气质又多少让她打消了一些疑虑。当时明德正躺在病床上,脸白得像张纸,罩着呼吸机,旁边的床头柜上放着心脏监视器。他才五十四岁,身体一向强健,没想到会一下子就病倒。
明德是丁墨的舅舅,只比丁墨大五岁。丁墨的外祖母一共生过九个孩子,六个女孩、三个男孩,除了三个死于难产其他的都活了下来,明德是最小的一个。相比于母亲其他的兄弟姐妹,明德给人的感觉分外亲切,他的眼睛大大的,脸圆圆的,长相酷似母亲。丁墨从小是外祖母带大的,有好几年的时间一直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那时她们住的房子很小,是在一个老式的带天井的院子里,外祖母家占据了二楼上的两个房间。她和明德相处融洽,明德给她折过纸飞机、做过木质的飞机模型,丁墨一直觉得明德不像舅舅,更像是哥哥。
他们曾像兄妹一样相处,明德为她做过学科辅导,在她报考大学的时候给她建议,但在她毕业的时候却反对她去学校做老师。“那并不适合你,”他说,“你应该让你的生命散发出更多的光芒。”
明德曾经是平面设计师,后来和朋友开了一家公司,过了两年又去了新疆,替人在沙漠里树广告牌,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回来了,重新开始做设计师。那时候他的女儿梅朵已经两岁了,丁墨也已经和仁山结婚,生下了一夫。自此他们两家开始了热烈的交往,有时明德会在丁墨家过夜,驻扎在她家的客厅。一夫很喜欢他,经常和他进行枕头大战,把被子和衣服都扔到地上,等着丁墨第二天替他们收拾。
丁墨埋怨他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打120,反而是给她打电话。她因为这样的事感到气愤,倒不是生明德的气,而是替他难过和担心。她甚至想着,如果他就这么死了怎么办。她听说很多中风的人抢救不及时都会死的。
“一开始就打的120。”
坐在病房过道边一张椅子上的年轻人插嘴说。原来他一直坐在那,只是丁墨没注意。丁墨猜他是明德公司的人。明德这些年一直在做广告牌制作,雇了四五个年轻人为自己工作。这时年轻人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上衣拉上去,露出了肚皮,他建议丁墨为明德找个看护,他打着哈欠说:“这样你也不用老是守着了。”
明德头和身子都不能动,眼睛只能使劲朝下看才能看到丁墨,他正用眼神跟丁墨打招呼。他知道丁墨向来是热心的,很有活力,只是有时候做得过火。
丁墨在护士站向当班护士打听看护的事。她这种绝不犹豫的特点,让她感觉很有能力也很有能量。
“这很容易。”护士说。这里有好几个看护,可以给她介绍一个。
在等看护过来的时候,丁墨突然想到为什么没有见到梅朵,她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就出现在明德的病床前吗?她并不是小姑娘了,已经二十六岁了,应该更懂事才是啊。她也想到梅朵之所以成为她所称的那种“问题女孩”,原因在于小莉在她十二岁的时候就因心脏病去世了。
一个很早就失去了母亲的孩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于是丁墨很同情,有段时间还把梅朵接到家里生活,因为想到明德作为一个父亲,还是工作量那么大的一心忙着赚钱的父亲,是不具备照顾处于青春期女儿的能力的。而且梅朵过来和她一起住,她就不用担心要是梅朵来了月经,明德该怎么告诉梅朵了。
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来月经时,在放学的路上有个同学告诉她,裤子后面全是血的事。她永远记得那种震惊、绝望和不知所措,以及那等着被人嘲笑的可恨的羞耻感。谢天谢地,梅朵的第一次月经来潮是在丁墨家。梅朵刚从沙发上站起来她就发现了,她镇定地悄悄把梅朵叫到自己卧室,告诉她发生了什么,觉得自己既像个称职的母亲也像个好心的姐姐。
早些年的时候,梅朵是一个甜美的女孩,有着长长的头发,身体柔软纤弱得像只小鹿,两个肩膀像安静的小鸟。她和一夫年纪相仿,但性格截然不同,一夫从小就被管得规规矩矩,梅朵却不同,她太任性,太叛逆,太自以为是了。在她母亲死后尤其如此。丁墨最后不得不把她送回她自己家。在那段时间里,唯一能让丁墨感到自豪的是,梅朵至少是在她的照顾下迎来了第一次月经的。
看护过来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他们很快谈好了价格和条件:二十四小时看护,她本人会经常过来,但主要还是依靠他。好的好的,没有问题。
她把看护带到明德床前,告诉那个年轻人他可以回去了。她又问明德想不想喝水,想不想吃东西,想不想撒尿……总之,她想为他多做点事,这样心里也好受点。
但看护很实际,告诉她她还必须去买一些东西,比如一次性床单(当然万不得已不会使用),还有医院餐厅的饭菜票(如果丁墨想让他为明德料理一日三餐的话)。
等丁墨处理完这些事后,才突然想到,明德大概很害怕吧,虽然男性的自尊让他没表现出来。但男人都这样,看似比女人强大,其实却脆弱得多。
已经快两点了,四点还得回学校,她又在医院的超市买了一些吃的——饼干、棉花糖、即开即饮咖啡、薯条。如果明德饿的话,看护可以给他吃。
做完这些,梅朵还没有来,丁墨只好给梅朵打电话。她已经好几年没见到梅朵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到梅朵,都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表姐,而更像是一个母亲。“因为你就是一个母爱泛滥的人啊。”这话仁山說过。仁山说她就适合做母亲,做老师。“真是再适合不过了。”她知道仁山有爱讥讽人的一面,但这又有什么呢。仁山年轻时候很英俊,有宽大的肩膀和修长的四肢,经常面带微笑,在校园里走来走去。于是丁墨认为,如果她主动一些找他攀谈,是没有人会认为她很奇怪的。她很直率地问他肯不肯做她的男朋友。他听后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浓浓的眉毛扭成一团,像两只正在挣扎的毛毛虫。然后他笑起来,胸部像只一起一伏的风箱。她羞愧地逃开了。但第二天再见到他,他还是那副忍俊不禁的表情,丁墨就想,也许她并不必等到他确定的回答。 “你能不能动作快一点,”站在梅朵前面的顾客说,“我要赶时间。”这个穿着低胸拉链衫的女人,脖子上挂着一条粉色珍珠项链,染成黄色并烫了的头发看起来就像一个鸟窝。梅朵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发型师会设计这样的发型。“好的,马上就好。”要是换作从前梅朵可不会这样,至少会跟她斗斗嘴。她不再采取这样的态度,要归功于店长不厌其烦的谆谆教导。店长年纪不大,三十岁不到,作为一个麦当劳的店长,他未免长得太英俊了。不过也正因这样,一旦和顾客发生冲突,事态会很快得到平息。他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给“颜值即正义”这句话做注脚的。有好几次梅朵和顾客发生了冲突,都是店长替她解了围,而事后也并没有因为顾客不高兴而责怪她。这就是她一直还在这里工作的原因。“如果没有你,我——”她对店长说,做了一个自杀的动作表达他对她的重要性。
接班的人一来,梅朵就去更衣室换衣服。她穿上了吊带衫和阔腿牛仔裤,吊带衫露出她的前胸和后背。她对自己的胸部很满意,但背部却乏善可陈——有点厚,给人以虎背熊腰的印象,而且背部的皮肤也不好,因为经常晒太阳,差不多成了棕色,除了有好几颗黑痣,还有一点小红点,她曾自嘲地说她看起来就像一只癞蛤蟆。她重新梳了一下头,把头发披在肩膀上,没有吹风机,没办发给两侧的头发做出发卷,但没关系,还可以把头发拧起来绕成一个结。她涂了厚厚的口红,这次不是店里要求的那种惹人喜爱的橘粉,而是大红。她一向喜欢这种红色,它会使她的脸部更加突出。现在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她一向觉得女孩子过了二十五岁就算老了,就像会发出馊味的过期食品,所以她一直很注意不让自己的身体发出味道。
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看到丁墨正坐在那里看手機,她坐在那里的样子,让梅朵想起了那次颁奖典礼上认识的那个叫雅兰的人。她们有点像,不是外观,而是她们给人的一种感觉——总摆出典雅的样子,极度看重其他人对她们的看法。梅朵庆幸自己不是那样的,她并不想让别人觉得她好,甚至总想让人不要对她抱有太大期望。她文身,在肚子和两条大腿上分别文了龙和玫瑰花,到现在,这两个文身有些掉色,看起来就很难看了,简直像疤痕。可她不在乎,她也并不想成为作家,虽然在写作,但她是用笔名在网上发表的,有个编辑注意到了她,把她的小说放到了刊物上。她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那种作家,也不认为自己可以称为作家。
“你想不想吃点什么?”她问。她还不知道丁墨为什么来找她,也许是路过来看看,反正不可能是来吃晚餐的,丁墨看起来有些焦虑,可能是来告诉她什么消息的。果不其然,丁墨让她坐下就开始问她已经多久没回家了。“我一直都在家里啊。”她说。“你可别骗我了。”丁墨耸着鼻子,一副厌倦的表情。“你爸爸病了住院你都不知道,你还说你住在家里?你这孩子真是,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撒谎的?”梅朵并不奇怪,明德爱喝酒,没有好的生活习惯,拼了命想赚钱,身体出问题是必然的。她想起母亲去世的时候,她总是在担心,但母亲的病情还是越来越恶化了。她一点不喜欢那种担心的感觉。“他看到你会高兴的。”丁墨说,“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个成年人了。”啊,又是这一套!少来!梅朵可不要听。这之后丁墨说的话梅朵就听不见了,她知道丁墨大概的意思是,梅朵该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要照顾好父亲,因为父亲现在老了,不能让他一个人在医院,虽然有看护,但她也得去看他啊。“我要走了,”丁墨说,“仁山今天有事回来得晚。”
终于!真是太好了!丁墨走的时候就下起雨来,梅朵高兴地想,这下子她可该被雨淋了。想象着丁墨被淋成落汤鸡的样子,梅朵不禁笑出了声。但她笑出了声并不仅仅只是想到了丁墨被雨淋的样子,而是想到了马上要赴的约会。她很快就要去和一个叫李元浩的人约会了,他是她在那次颁奖典礼上刚认识的。以前她以为写作的人都很无趣,只要看看那些作家们的照片就知道了——木讷、了无情趣。现在她改变了看法,她到他老家的果园里去过,还在他家吃过一次饭,第二天,她带着宿醉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他妈妈做好的一碗面条端到了她的床头。他已经三十八岁,却没有结婚,因为,他不能想象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样子。这一点,和梅朵很相似,她也不能想象。
走出店门,雨还在下着,天已经黑了,街道上的车辆仍在川流不息,红色的汽车尾灯在黑夜里特别明显,在雨里和那些刚亮起来的霓虹灯、交通灯交相辉映。她没有带伞,可她不在乎,提起裤子往雨里跑去,不小心撞在一个打着伞的人身上,把他的伞都撞掉在了地上,她连声说着“对不起”又继续往前跑。离能够叫到出租车还有一段距离呢,她得跑到路口。现在是夏天,雨淋在身上并不冷,反而让她感到轻松惬意,唯一让她担心的是她刚化好的妆,肯定都掉了,不过也没关系,到了车上可以补一下。她觉得自己一直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像在山间奔跑的一只麋鹿,似乎有些惊慌失措,但至少这个时刻,她不必考虑工作,不必对所有的顾客都客客气气毕恭毕敬卑躬屈膝,不必想到父亲,尽管她觉得自己爱他。真正的爱并不一定要表达出来的,爱深植于内心。
水果和奶粉是仁山帮着一起送来的,丁墨在明德的床头柜上摆满了葡萄、橘子、咸鸭蛋、奶粉。仁山和明德以前也经常见面,但那相亲相近的时光持续得很短,也就几年的时间。那时,明德还没有开公司,在一家公司做平面设计师,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小莉也还活着,两家人经常带着孩子们外出露营。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是那种心情不好时,回想起来就感到被治愈的时光。“你说她为什么会这样?”回家的路上,丁墨对仁山说。因为医院离家不远,两个人打算走着回去。“这都怪明德太宠她。当然,他一向忙着自己的生意,如果挣钱就能解决问题,这个世界早就没有问题了。”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头天晚上,她还打电话给一夫,告诉他明德生病的事。“需要我回来吗?”一夫说。她知道一夫很忙,而且还在热恋中,怎么可能会突然回来呢。就在她跟他通话的过程中,还不时听得到他和那女孩窃窃私语,夹杂了两个人的笑声。他只随口一句,表达了一下关切。“这个世界的很多问题都是钱引发的。”仁山笑道。他并不想就明德家的事发表看法。“啊,我觉得你好像并不关心呢。”丁墨说道,“如果是你舅舅,是你妹妹……”“我关心,谁说我不关心?”仁山辩解道。“啊,我得再去找她,”丁墨说,“如果她下班了,就找不到她了,还要等到明天,谁知道她明天会不会去上班?我等不了了。”说着就要走到路边去拦出租车。“要我陪你去吗?”仁山问她。“不用。”她觉得有时仁山在旁边,反而让她做起事来缩手缩脚的,她跟他告别,很快就截到了一辆出租车。也许,梅朵已经不在店里了,天都已经完全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