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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发生在成都的真实事例为分析对象,描述经济民主建设的进程,并探索未来的方向。成都的实现经济民主的实践,具体的措施体现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流转、国企改革中。成都经验同时说明实现经济民主必须注重树立经济民主观念、建立国家层面的经济民主、建立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坚持通过法治手段实现经济民主。
关键词 经济民主 成都样本 制度实现
作者简介:鲁敏,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5-039-02
民主本是一个政治概念,用来表示一种政治思潮、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然而在现代,仅将民主作为政治概念,就过于狭窄,因为民主意味着一个更为广阔的由所有公民参与社会力量的操作系统。政治民主只是半个民主,它分配给人民的只是全部社会力量的一半。社会力量的完整内涵还应包括经济力量,只有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都实现民主化,我们才真正拥有民主——这一为人类而设计的社会结构。在一国中政治经济的决策力广泛地平等地分散,是民主主义社会中所希望的。如果少数人手中的经济实力显著集中,它便会危及民主社会。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民主至少应包含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
一、经济民主的含义及重要意义
(一)经济民主的含义
何谓经济民主,人们很难给出一个简要的定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只有“经济自由”、“社会民主”的辞条,而没有“经济民主”的辞条,这也说明“经济民主”是一个至今尚無定论的概念。科恩在《论民主》中说:经济民主是指经济领域内的民主,当社会成员有权利选择他们所要追求的经济目标及达到这些目标的经济手段时,就算有了经济民主。实现经济民主的目标可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针对公民个体的,即对公民基本经济权利的保障和建立畅通的救济渠道;第二个层面,是针对国家的,经济民主的政策目标是重新分配财富并使经济机会与条件平等化;第三个层面是针对社会的,要通过实现经济民主使社会整体福利得到提高。
基于民主的自由、平等和共生理念,王全兴和管斌在《经济法与经济民主》一文中指出经济民主的基本内涵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市场主体自主。市场主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他们在市场上能够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意愿、要求和行动指向,即各个市场主体相对于交易对象、竞争对手、规制主体和调控主体,能够根据市场信息和预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出自由选择而不受相关主体的限制,主要表现为投资自由、交易与竞争自由、就业自由和劳动参与、消费者主权。就企业自主的实现而言,一方面需要国家积极地为企业提供开业的平等权利,保障企业之间无论大小、强弱都平等地拥有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另一方面需要国家尽可能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生活的不当控制,给企业以自由生存的空间。(2)利益共享。在一定意义上,经济民主就是使各个利益主体都能从利益共同体中平等地享有经济发展的机会、财富、权力(利)的利益配置机制。(3)合作参与。如劳动者对企业管理与利润分配的参与,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政府定价行为的听证参与,消费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参与。(4)结构均衡。经济领域的结构均衡,可以从所有制结构均衡、主体结构均衡、资源配置机制结构均衡等多个层面来理解,经济领域实现结构均衡,既是经济民主的内容和目标,也是经济民主实现的条件。
(二)经济民主的重要意义
经济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探索如何建设民主国家时,绝不应忽视经济民主问题,这是一个比政治民主更加实际和迫切的问题。同时,经济民主也是政治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达尔在论述其经济民主思想和多元民主的困境时就提出,实质上的政治不平等及一般性不平等可能是永恒的,对此人类似乎还没有办法解决,而如何通过改进社会经济组织结构以更进一步促进平等发展民主就成为不多的选择之一。反过来,建立程序公正的、机会平等的、秩序良好的经济民主社会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是培育优质民主的关键因素,经济民主的实现可以较大幅度地增加公众对政党执政的认同感,由此可见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间的良性互动。
二、经济民主的中国实践——成都样本
正如蔡定剑教授所言:“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经济民主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持续地进行着,本文就以发生在成都的几个具体事件为例,来说明我国经济民主的实现的具体路径。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成都市的农村产权是一个通过实行经济民主,进而实现政治民主的典型例子。土地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稀缺资源,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流转平台的建立保障了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和融资权,是实现经济民主的一个重要步骤。同时,作为成都农村产权改革配套制度下发成都各区(市)县的,用于规范“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明确议事会成员权利义务,并对议事会产生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等进行了及时的划分的配套文件,对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化引导,将之前起源于民间的民主机制,通过制度稳定下来,对推进政治民主,加强民主参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国企改革
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在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大中小企业之间、大中小股东之间等等,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矫正这些失衡现象,并在它们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才可能形成一个有助于实现市场主体自主、利益共享、合作参与的宏观环境。
成都近几年的国企改革很大程度反映了经济民主原则,通过将同类企业归并、同业资产整合,做大做强主业、减少子企业、劣势企业退出,秉承稳步推进、逐步消化的原则,对成都市市属的企业进行整合,削减国有企业数量。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体现经济民主的地方可归结为三点:其一,改革过程中形成了较成熟的员工参与机制,实现企业管理层面的经济民主;其二,国企改革过程中完善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协调了国有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其三,通过国企改革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与执法
成都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立法,制定了一批立法水平较高的地方法律和行政法规,如《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条例》、《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等;另一方面是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四川省和成都市两级行政机构做了很多有益的、超前的尝试,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市场主体报告,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的有益法治思想普及和维护中低收入者权益的法律援助活动,统计预算部门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等。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对经济民主的践行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其一,经济立法过程的公众已经收集和权威论证;其二,经济执法过程中典型案例的总结和发布;其三,立法和执法的互动及修正。
三、经济民主的制度实现路径——成都经验
(一)树立经济民主观念
民主可以简单的表现为投票行为,但这种简单的投票行为背后则是复杂的民主文化。要实现经济民主,必须注意对人民思想和观念的引导。我国应该一方面立足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建设,在公有制的物质基础上,在基层经济事务的参与和自治中,切实培育和提高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与民主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原则,推广政治民主的良好实践形式,营造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浓郁氛围,为经济民主建设助力。只有实现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的良性互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真正焕发出活力和光彩。经济民主观念的普及和树立可以通过普法活动来实现,普法可以使人们了解自己拥有的经济基本权利,如劳动权、社会保障权、融资权等,更可以使人们了解如何使用和保障这些权利。普法的过程要有制度去明确普法的对象、组织、经费保障方式等。
(二)建立国家层面的经济民主
国家层面的经济民主,即国家在干预市场时作出的干预决策应该符合经济民主的要求,或可称其为干预决策民主,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需要制度化的、稳定的民主参与机制,经济政策实施后的评估也需要广泛的公众意见收集机制,经济政策如对个人或群体利益造成损害,则又需要合理、便捷的权利救济渠道。这些都需要相应的配套机制,涉及到如《预算法》的修改、《产业政策法》、《宏观调控護法》、《转移支付法》的制定等问题。
(三)建立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
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即市场上不应该存在经济专制(垄断),市场各类主体能够实现普遍的、广泛的参与,能够充分参与市场竞争。进而,依照经济民主是一种经济领域内公众参与机制的逻辑路径,干预决策民主可以理解为公众参与干预决策的机制;市场民主则可以理解为公众参与市场活动的机制。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的实现和保障依赖于国家引导下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依赖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完善和实施,进一步制止垄断企业对国民财富、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侵占,为中小企业进军垄断行业开辟道路,通过自由、公平、充分竞争增加社会活力、社会财富和公共福利。与此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实现规则公平,打击违法经营和非法致富,让守法经营的企业有利可图,让遵纪守法的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四)坚持通过法治手段实现经济民主
法治原则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经济民主的首要原则。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它不仅是法治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基础,而且扩大了法律的作用范畴。同时,法治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自身发展的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利益分化,形成多元利益主体,而这种多元利益主体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法治能使多元利益主体的关系被法律化而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人们有法可依来规范其自身的经济行为,并进一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市场的发育。此外,市场的宏观调控,只有依靠各种法律手段才能摆脱偶然性和任意性,使市场的运行程序和纠偏程序合法化,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取得迅速的发展,但社会阶层的分化、贫富差距的扩大也随之出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存在很大差距,社会整体富裕的情况下,公平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何建立国家和社会二元互动的经济民主实现机制,如何通过法律的方式建立稳定的公众参与经济活动机制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中如何维护普罗大众的利益,如何让公众普遍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建立什么样的经济秩序来公正地分配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实现经济民主和社会公平,都需要我们借鉴合理有益的经验,设计切实可行的制度,持续全面的推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美]路易斯·凯尔萨,帕特里西亚·凯尔萨著.赵曙明译.民主与经济力量.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日]植草益著.卢东斌译.产业组织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3][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等译.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
[4]徐勇.治理转型与竞争——合作主义.开放时代.2001(7).
[5]许宝强,渠敬东选编.反市场的资本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6]王全兴,管斌.经济法与经济民主.中外法学.2002(6).
关键词 经济民主 成都样本 制度实现
作者简介:鲁敏,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5-039-02
民主本是一个政治概念,用来表示一种政治思潮、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然而在现代,仅将民主作为政治概念,就过于狭窄,因为民主意味着一个更为广阔的由所有公民参与社会力量的操作系统。政治民主只是半个民主,它分配给人民的只是全部社会力量的一半。社会力量的完整内涵还应包括经济力量,只有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都实现民主化,我们才真正拥有民主——这一为人类而设计的社会结构。在一国中政治经济的决策力广泛地平等地分散,是民主主义社会中所希望的。如果少数人手中的经济实力显著集中,它便会危及民主社会。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民主至少应包含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
一、经济民主的含义及重要意义
(一)经济民主的含义
何谓经济民主,人们很难给出一个简要的定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只有“经济自由”、“社会民主”的辞条,而没有“经济民主”的辞条,这也说明“经济民主”是一个至今尚無定论的概念。科恩在《论民主》中说:经济民主是指经济领域内的民主,当社会成员有权利选择他们所要追求的经济目标及达到这些目标的经济手段时,就算有了经济民主。实现经济民主的目标可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针对公民个体的,即对公民基本经济权利的保障和建立畅通的救济渠道;第二个层面,是针对国家的,经济民主的政策目标是重新分配财富并使经济机会与条件平等化;第三个层面是针对社会的,要通过实现经济民主使社会整体福利得到提高。
基于民主的自由、平等和共生理念,王全兴和管斌在《经济法与经济民主》一文中指出经济民主的基本内涵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点:(1)市场主体自主。市场主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他们在市场上能够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意愿、要求和行动指向,即各个市场主体相对于交易对象、竞争对手、规制主体和调控主体,能够根据市场信息和预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出自由选择而不受相关主体的限制,主要表现为投资自由、交易与竞争自由、就业自由和劳动参与、消费者主权。就企业自主的实现而言,一方面需要国家积极地为企业提供开业的平等权利,保障企业之间无论大小、强弱都平等地拥有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另一方面需要国家尽可能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生活的不当控制,给企业以自由生存的空间。(2)利益共享。在一定意义上,经济民主就是使各个利益主体都能从利益共同体中平等地享有经济发展的机会、财富、权力(利)的利益配置机制。(3)合作参与。如劳动者对企业管理与利润分配的参与,消费者和经营者对政府定价行为的听证参与,消费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参与。(4)结构均衡。经济领域的结构均衡,可以从所有制结构均衡、主体结构均衡、资源配置机制结构均衡等多个层面来理解,经济领域实现结构均衡,既是经济民主的内容和目标,也是经济民主实现的条件。
(二)经济民主的重要意义
经济民主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探索如何建设民主国家时,绝不应忽视经济民主问题,这是一个比政治民主更加实际和迫切的问题。同时,经济民主也是政治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达尔在论述其经济民主思想和多元民主的困境时就提出,实质上的政治不平等及一般性不平等可能是永恒的,对此人类似乎还没有办法解决,而如何通过改进社会经济组织结构以更进一步促进平等发展民主就成为不多的选择之一。反过来,建立程序公正的、机会平等的、秩序良好的经济民主社会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是培育优质民主的关键因素,经济民主的实现可以较大幅度地增加公众对政党执政的认同感,由此可见经济民主与政治民主间的良性互动。
二、经济民主的中国实践——成都样本
正如蔡定剑教授所言:“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经济民主也是如此,它就在我们身边持续地进行着,本文就以发生在成都的几个具体事件为例,来说明我国经济民主的实现的具体路径。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成都市的农村产权是一个通过实行经济民主,进而实现政治民主的典型例子。土地作为经济社会的重要稀缺资源,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和流转平台的建立保障了公民(尤其是农民)的财产权和融资权,是实现经济民主的一个重要步骤。同时,作为成都农村产权改革配套制度下发成都各区(市)县的,用于规范“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明确议事会成员权利义务,并对议事会产生后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等进行了及时的划分的配套文件,对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化引导,将之前起源于民间的民主机制,通过制度稳定下来,对推进政治民主,加强民主参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国企改革
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在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产业之间、大中小企业之间、大中小股东之间等等,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现象。矫正这些失衡现象,并在它们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才可能形成一个有助于实现市场主体自主、利益共享、合作参与的宏观环境。
成都近几年的国企改革很大程度反映了经济民主原则,通过将同类企业归并、同业资产整合,做大做强主业、减少子企业、劣势企业退出,秉承稳步推进、逐步消化的原则,对成都市市属的企业进行整合,削减国有企业数量。在改革的过程中可体现经济民主的地方可归结为三点:其一,改革过程中形成了较成熟的员工参与机制,实现企业管理层面的经济民主;其二,国企改革过程中完善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度,协调了国有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其三,通过国企改革实现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与执法
成都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立法,制定了一批立法水平较高的地方法律和行政法规,如《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条例》、《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成都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就业促进条例》等;另一方面是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四川省和成都市两级行政机构做了很多有益的、超前的尝试,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市场主体报告,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的有益法治思想普及和维护中低收入者权益的法律援助活动,统计预算部门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等。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对经济民主的践行主要体现于三个方面:其一,经济立法过程的公众已经收集和权威论证;其二,经济执法过程中典型案例的总结和发布;其三,立法和执法的互动及修正。
三、经济民主的制度实现路径——成都经验
(一)树立经济民主观念
民主可以简单的表现为投票行为,但这种简单的投票行为背后则是复杂的民主文化。要实现经济民主,必须注意对人民思想和观念的引导。我国应该一方面立足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建设,在公有制的物质基础上,在基层经济事务的参与和自治中,切实培育和提高我国公民的民主意识与民主能力;另一方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原则,推广政治民主的良好实践形式,营造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浓郁氛围,为经济民主建设助力。只有实现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的良性互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真正焕发出活力和光彩。经济民主观念的普及和树立可以通过普法活动来实现,普法可以使人们了解自己拥有的经济基本权利,如劳动权、社会保障权、融资权等,更可以使人们了解如何使用和保障这些权利。普法的过程要有制度去明确普法的对象、组织、经费保障方式等。
(二)建立国家层面的经济民主
国家层面的经济民主,即国家在干预市场时作出的干预决策应该符合经济民主的要求,或可称其为干预决策民主,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需要制度化的、稳定的民主参与机制,经济政策实施后的评估也需要广泛的公众意见收集机制,经济政策如对个人或群体利益造成损害,则又需要合理、便捷的权利救济渠道。这些都需要相应的配套机制,涉及到如《预算法》的修改、《产业政策法》、《宏观调控護法》、《转移支付法》的制定等问题。
(三)建立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
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即市场上不应该存在经济专制(垄断),市场各类主体能够实现普遍的、广泛的参与,能够充分参与市场竞争。进而,依照经济民主是一种经济领域内公众参与机制的逻辑路径,干预决策民主可以理解为公众参与干预决策的机制;市场民主则可以理解为公众参与市场活动的机制。市场层面的经济民主的实现和保障依赖于国家引导下市场秩序的建立和维护,依赖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完善和实施,进一步制止垄断企业对国民财富、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侵占,为中小企业进军垄断行业开辟道路,通过自由、公平、充分竞争增加社会活力、社会财富和公共福利。与此同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实现规则公平,打击违法经营和非法致富,让守法经营的企业有利可图,让遵纪守法的公民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经济健康有序运行。
(四)坚持通过法治手段实现经济民主
法治原则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经济民主的首要原则。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它不仅是法治得以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基础,而且扩大了法律的作用范畴。同时,法治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在市场经济中获得了自身发展的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利益分化,形成多元利益主体,而这种多元利益主体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法治能使多元利益主体的关系被法律化而成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人们有法可依来规范其自身的经济行为,并进一步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市场的发育。此外,市场的宏观调控,只有依靠各种法律手段才能摆脱偶然性和任意性,使市场的运行程序和纠偏程序合法化,从而保证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
四、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取得迅速的发展,但社会阶层的分化、贫富差距的扩大也随之出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存在很大差距,社会整体富裕的情况下,公平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何建立国家和社会二元互动的经济民主实现机制,如何通过法律的方式建立稳定的公众参与经济活动机制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经济体制改革中如何维护普罗大众的利益,如何让公众普遍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过程中建立什么样的经济秩序来公正地分配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实现经济民主和社会公平,都需要我们借鉴合理有益的经验,设计切实可行的制度,持续全面的推进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美]路易斯·凯尔萨,帕特里西亚·凯尔萨著.赵曙明译.民主与经济力量.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日]植草益著.卢东斌译.产业组织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3][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等译.民主新论.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
[4]徐勇.治理转型与竞争——合作主义.开放时代.2001(7).
[5]许宝强,渠敬东选编.反市场的资本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6]王全兴,管斌.经济法与经济民主.中外法学.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