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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由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两部分构成,具有跨部门、跨领域和跨层级的特点,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需要协同治理予以提升。在整体性的协同分析框架下,药品安全协同治理的行动者网络可分为府际协同、部门协同和内外协同等三个实践维度,并且在微观—中观—宏观等三个层面上呈现出协同演化的交互过程。在此过程中,协同治理要秉持有理有据、有度有节的实践原则,理性把握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的迷思、部门联动与行政协调的困境以及地方社会共治的局限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