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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三周年成果展示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体案例,对当前国内高职院校主流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研究分析,结合国外高职教育模式的成功经验给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高职;培养模式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当今人才培养模式的主流。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指出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计划在“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引导示范院校改革办学机制,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同年,教高[2006]16号文也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由此可见,在国家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于2006年底开始进入改革发展的转型阶段。
一、国内主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式多样,各院校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解程度并不一致,如部分院校的培养模式以专业为基础,不同的专业培养模式也相应不同。就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而言,准备建设5种和7种模式的院校各有5所,最多的学校有12种。有学者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划分,如按组织主体分,有“政府、企业(行业)、学校”三方联动、“课堂、车间、社会”三位一体模式,“基地、招生、教学、科研、就业”五位一体模式,学校企业紧密合作订单培养模式,校企合一、一系一厂、集团化办学模式等。按组织方式分,有课堂实训一体化模式、工学交替模式、学期(年)交叉模式、半工半学模式以及顶岗实习模式等。此外,还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模式、定期实训与不定期实训相结合模式、课内实训与课外实训相结合模式。
2009年11月召开的“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研讨会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三周年专业改革成果展示会”,从118所院校提交的232个案例中遴选出20所高职院校提交的20个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案例入选会议画册,这些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代表了当今国内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水平。
二、分析及建议
随着高职教育日益兴盛,世界职业教育的观念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应经历了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20世纪70年代至今),继而向人格本位或素质本位(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变迁。国外存在多种比较成熟的职业教育模式如德国“双元制”模式、英国的“三明治”模式、美国和加拿大的CBE模式以及澳大利亚的CBET模式等,这些成功的经验都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1. 注重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主动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跟踪技术变化,按照社会及企业需要设置专业及课程,并且要多方参与论证共同完成。如德国设有专业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定、实施、检查和调整,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上岗。再如澳大利亚的CBET模式,由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组织企业或行业专家确定国家能力标准,各高职院校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职业资格的能力要求来设计课程模块组织教学。由此看来,各国职业教育模式专业委员会的灵活开放性,使其能根据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需求的不断变化对人才培养进行不断地完善、调整,及时注入新鲜血液。
综观我国各校各专业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重视实践,由传统的理论与实践脱节发展到两者的紧密结合,其宗旨是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把学习与工作的结合贯穿于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得到锻炼,从而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
2. 强调应用能力的同时,注重关键能力的培养。
新时期的职业教育所要求的能力,已从专项能力向综合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向创新业能力发展。人们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的能力要求在适应经济、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中不断加深,因此,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的素质培养中,应将关键能力的培养纳入到轨道中。“关键能力”最先由德国的D·梅腾斯(Mertens)于1974年在《关键能力—现代社会的教育命题》中首次提出。梅腾斯认为,“关键能力”是一种“普遍的、可迁移的、对劳动者的未来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能力”。“关键能力”训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候鸟一般的“迁徙”能力,能在劳动力市场变化、产业结构调整或发生个人职业变更时,适应职业流动和职业适应的要求,增强竞争力。英国作为老牌的职业教育国家,也很快引入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主要关键能力(main key skills)和广泛关键能力(wider key skills)。培养目标立足学生新的职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多种能力和品质的综合培养,这种新的职业能力不仅包括专业技能和水平,而且特别重视综合应用能力,重视个人品质在职业活动中的作用,强调核心技能的可迁移性。它包括人际交往与合作共事的能力,组织、计划和创新的能力,随机应变的能力,等等。
3. 政府的保障措施、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国外的经验,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条例来协调和支持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制度建设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首要前提。比如德国为保障“双元制”模式的实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双元制”教育的地位,强调规范“双元制”教育模式管理与运行机制。美国于1962年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是职业教育的方向,后来又制定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把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的一条根本原则,促使工商企业与大学进行深层次合作。英国在1944年的《教育法》中提出,用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的方式,对18岁以下的离校或在职青年实施职业培训。除了法律制度的保障,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创新建设,并且运用科技计划手段对产学研合作给予直接支持,推动各种协会和联盟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这些制度将校企有机地结合起来,共担风险,共同获利,能够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职业教育越来越受重视,相应的法规也在不断得到完善。但是,笔者认为,我国工学结合中涉及的学生安全、技术保密、成果分配和学生待遇等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健全。各级政府在人事、财务、奖惩、信贷、税收以及考核等方面尚未制定配套的支持工学结合的倾斜政策和鼓励性措施,也不能减免教育附加税,抑制开展了学校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但是,随着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政府的保障措施以及支持政策也在不断加强。如刚刚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第15条提到:“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可以说,这从一定程度上显示我国人才培养模式将揭开新的篇章,进入新的里程。
(作者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松林.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的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9,(01):72-75,83.
[2]王成方.创建工学结合模式下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08,(15.16):57-58.
[3]李剑波,李剑平.知识·能力·人格·素质—兼谈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4,
13(6):9-14.
[4]张继明.“双元制”与“三明治”——德、英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的比较[J].职业技术教育,2006,(12):54-57.
责任编辑朱守锂见习编辑邱丽
关键词:高职;培养模式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和农村急需的专门人才。”
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我国当今人才培养模式的主流。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指出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计划在“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积极引导示范院校改革办学机制,创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同年,教高[2006]16号文也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由此可见,在国家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于2006年底开始进入改革发展的转型阶段。
一、国内主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形式多样,各院校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解程度并不一致,如部分院校的培养模式以专业为基础,不同的专业培养模式也相应不同。就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而言,准备建设5种和7种模式的院校各有5所,最多的学校有12种。有学者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划分,如按组织主体分,有“政府、企业(行业)、学校”三方联动、“课堂、车间、社会”三位一体模式,“基地、招生、教学、科研、就业”五位一体模式,学校企业紧密合作订单培养模式,校企合一、一系一厂、集团化办学模式等。按组织方式分,有课堂实训一体化模式、工学交替模式、学期(年)交叉模式、半工半学模式以及顶岗实习模式等。此外,还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模式、定期实训与不定期实训相结合模式、课内实训与课外实训相结合模式。
2009年11月召开的“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工作研讨会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三周年专业改革成果展示会”,从118所院校提交的232个案例中遴选出20所高职院校提交的20个专业人才培养改革案例入选会议画册,这些院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代表了当今国内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水平。
二、分析及建议
随着高职教育日益兴盛,世界职业教育的观念发生了诸多重大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应经历了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20世纪70年代至今),继而向人格本位或素质本位(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变迁。国外存在多种比较成熟的职业教育模式如德国“双元制”模式、英国的“三明治”模式、美国和加拿大的CBE模式以及澳大利亚的CBET模式等,这些成功的经验都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1. 注重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实践与理论紧密结合。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以市场为导向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主动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跟踪技术变化,按照社会及企业需要设置专业及课程,并且要多方参与论证共同完成。如德国设有专业委员会,负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定、实施、检查和调整,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上岗。再如澳大利亚的CBET模式,由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组织企业或行业专家确定国家能力标准,各高职院校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制定的相应职业资格的能力要求来设计课程模块组织教学。由此看来,各国职业教育模式专业委员会的灵活开放性,使其能根据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需求的不断变化对人才培养进行不断地完善、调整,及时注入新鲜血液。
综观我国各校各专业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重视实践,由传统的理论与实践脱节发展到两者的紧密结合,其宗旨是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采取课堂教学与学生参加实际工作有机结合,把学习与工作的结合贯穿于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得到锻炼,从而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这些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加强校企合作,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
2. 强调应用能力的同时,注重关键能力的培养。
新时期的职业教育所要求的能力,已从专项能力向综合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向创新业能力发展。人们对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的能力要求在适应经济、社会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中不断加深,因此,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的素质培养中,应将关键能力的培养纳入到轨道中。“关键能力”最先由德国的D·梅腾斯(Mertens)于1974年在《关键能力—现代社会的教育命题》中首次提出。梅腾斯认为,“关键能力”是一种“普遍的、可迁移的、对劳动者的未来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能力”。“关键能力”训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候鸟一般的“迁徙”能力,能在劳动力市场变化、产业结构调整或发生个人职业变更时,适应职业流动和职业适应的要求,增强竞争力。英国作为老牌的职业教育国家,也很快引入这一概念,并对其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主要关键能力(main key skills)和广泛关键能力(wider key skills)。培养目标立足学生新的职业能力的培养,注重多种能力和品质的综合培养,这种新的职业能力不仅包括专业技能和水平,而且特别重视综合应用能力,重视个人品质在职业活动中的作用,强调核心技能的可迁移性。它包括人际交往与合作共事的能力,组织、计划和创新的能力,随机应变的能力,等等。
3. 政府的保障措施、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国外的经验,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条例来协调和支持工学结合教育模式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制度建设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首要前提。比如德国为保障“双元制”模式的实施,先后制定了《职业教育法》《企业基本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双元制”教育的地位,强调规范“双元制”教育模式管理与运行机制。美国于1962年制定了《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产学研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是职业教育的方向,后来又制定了《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学校—工作多途径法案》,把学校和企业的合作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的一条根本原则,促使工商企业与大学进行深层次合作。英国在1944年的《教育法》中提出,用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合作的方式,对18岁以下的离校或在职青年实施职业培训。除了法律制度的保障,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推动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创新建设,并且运用科技计划手段对产学研合作给予直接支持,推动各种协会和联盟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这些制度将校企有机地结合起来,共担风险,共同获利,能够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职业教育越来越受重视,相应的法规也在不断得到完善。但是,笔者认为,我国工学结合中涉及的学生安全、技术保密、成果分配和学生待遇等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健全。各级政府在人事、财务、奖惩、信贷、税收以及考核等方面尚未制定配套的支持工学结合的倾斜政策和鼓励性措施,也不能减免教育附加税,抑制开展了学校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但是,随着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政府的保障措施以及支持政策也在不断加强。如刚刚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第15条提到:“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可以说,这从一定程度上显示我国人才培养模式将揭开新的篇章,进入新的里程。
(作者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松林.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基于第一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的分析[J].教育发展研究,2009,(01):72-75,83.
[2]王成方.创建工学结合模式下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08,(15.16):57-58.
[3]李剑波,李剑平.知识·能力·人格·素质—兼谈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J].天津职业大学学报,2004,
13(6):9-14.
[4]张继明.“双元制”与“三明治”——德、英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的比较[J].职业技术教育,2006,(12):54-57.
责任编辑朱守锂见习编辑邱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