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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2008年金融危机反映出发达国家已日趋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此次危机对我国这个处于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的发展中国家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最近,随着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入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来看,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由于我国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呈现出混乱的状态
最明显的表现即为在多头的管理方面,在我国不止一家机构享有管理权,例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地方政府等都拥有一定的管理权力。这样政出多门的局面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政策波动较大,管理混乱以及各大交易所竞争不平等。其次,整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制度和程序也存在不规范等严重问题。
(二)由于我国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一部分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不太合理
我国一部分金融衍生产品并没有表现出金融衍生工具转移风险的基本特征,反而是风险增大。导致这类金融衍生品应用事半功倍的原因主要还是产品设计的不合理。国债期货就是此类展品的典型代表。作为规避利率风险的重要工具之一,国债期货并没有很好起到相应的作用。其原因在于我国特殊的环境,即我国利率并非由市场所决定,国债到期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国债期货对规避利率风险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三)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并不存在市场均衡价格
其实,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流动的大多数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并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即未达到市场均衡价格。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我国利率仍受国家调控,并没有达到市场化。虽然我国于1996年推出了全国银行间统一拆借利率,但是想像英国LIBOR那样具有权威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国债发行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依然受国家管制。因此,真正的利率市场化仍然无法实现。
(四)我国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信息是否对称和披露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否成熟的重要指标。鉴于金融衍生品的特殊性,其价格与基础产品或标的资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由于我国对金融产品价格干预较大,管制较紧,金融产品的价格无法完全由市场决定。因此,金融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被国家财政政策或重大信息的披露所影响。相对于其它发展金融产品比较成熟的国家,我国重大消息披露和相关政策的公布的程序并不严格。这样就不能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我国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频率也相对过低。
(五)金融衍生产品的多样性导致了监管难度的增加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处于初期阶段,也是发展较快的阶段。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后果必定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复杂性日益增加。标的资产或基础产品的多样性使得金融家们可以通过千变万化的组合创造发明出各种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当然,各种创新的金融衍生产品都具有不为人知的风险,对于这类产品更应有谨慎的态度。为了避免未知风险有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合理的制定对投资者的监管方案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如限制新型衍生品的投资规模。
(六)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成熟,投机行为可能在市场中越发频繁
一些银行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会采取一些高风险的策略来追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及更多的市场份额,如过度创新金融衍生工具。
二、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应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谨慎的态度是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重要前提
抱着轻率的态度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的教训是惨痛的,即便是在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也不例外。巴林银行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除此之外,得到惨痛教训的还有在2008年金融危机上轰然倒下的金融界巨人雷曼兄弟以及美国的AIG公司等。发达国家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相对成熟的条件下也经常发生此类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相比之下,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的中国,更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充分吸取一些国外金融机构的教训,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二)发展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同时,应同时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
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最终目的是使之成为国际化的市场。作为处于初期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应该根据社会的需要发展和创造合理的衍生工具,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交易体系。初期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开拓我国国内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完成初期目标以后,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则成为首要任务。完成此任务的先决条件就是降低或彻底取消对国内投资者参与外国金融市场投资的限制,同时也鼓励国外投资者参与到我国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三)为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交易制度,应鼓励金融衍生品和交易制度的创新
创新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本质所在,正是由于不断的创新和发展,金融衍生品的优势功能才能被高效地发挥出来。而交易制度的创新可以使金融衍生品市场更加高效和便利,从而更有利于盈利,大大提高了交易所的竞争力。此外,良好的交易制度也为监管者提供了便利。
(四)提高和完善交易场所的硬件设施
相比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我国在网络安全,系统电子化,远程异地交易技术等方面水平较低。这也致使金融市场交易效率低下,从而限制了交易量的大小。电子技术的发展创新能够很好地解决硬件设施问题,从而使市场的交易更加安全和高效,也为日后成为国际化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五)完善现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和创新性,根据市场的发展来不断完善市场的监管体系是保证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具体来说,我国建立监管体系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首先建立起一套稳定的,持续的,统一的监管制度,使得所有金融机构能够统一地进行管理。其次,就是要针对不同金融衍生产品的不同特征,建立有针对性的,高效的控制风险体系。最后,可吸取一些历史事件的教训,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工作人员制定一套合理的监督机制。当然,所有的机制都应随着市场的发展阶段不同而不断地更新和改善。
〔易泓舟,1988年生,四川自贡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双语)专业 。研究方向:国际金融〕
2008年金融危机反映出发达国家已日趋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此次危机对我国这个处于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的发展中国家有着深刻的警示作用。最近,随着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入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来看,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由于我国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呈现出混乱的状态
最明显的表现即为在多头的管理方面,在我国不止一家机构享有管理权,例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地方政府等都拥有一定的管理权力。这样政出多门的局面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政策波动较大,管理混乱以及各大交易所竞争不平等。其次,整个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交易制度和程序也存在不规范等严重问题。
(二)由于我国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一部分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不太合理
我国一部分金融衍生产品并没有表现出金融衍生工具转移风险的基本特征,反而是风险增大。导致这类金融衍生品应用事半功倍的原因主要还是产品设计的不合理。国债期货就是此类展品的典型代表。作为规避利率风险的重要工具之一,国债期货并没有很好起到相应的作用。其原因在于我国特殊的环境,即我国利率并非由市场所决定,国债到期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国债期货对规避利率风险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三)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并不存在市场均衡价格
其实,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流动的大多数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并不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即未达到市场均衡价格。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我国利率仍受国家调控,并没有达到市场化。虽然我国于1996年推出了全国银行间统一拆借利率,但是想像英国LIBOR那样具有权威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外,国债发行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依然受国家管制。因此,真正的利率市场化仍然无法实现。
(四)我国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信息是否对称和披露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否成熟的重要指标。鉴于金融衍生品的特殊性,其价格与基础产品或标的资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由于我国对金融产品价格干预较大,管制较紧,金融产品的价格无法完全由市场决定。因此,金融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被国家财政政策或重大信息的披露所影响。相对于其它发展金融产品比较成熟的国家,我国重大消息披露和相关政策的公布的程序并不严格。这样就不能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此外,我国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频率也相对过低。
(五)金融衍生产品的多样性导致了监管难度的增加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处于初期阶段,也是发展较快的阶段。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后果必定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复杂性日益增加。标的资产或基础产品的多样性使得金融家们可以通过千变万化的组合创造发明出各种不同的金融衍生工具。当然,各种创新的金融衍生产品都具有不为人知的风险,对于这类产品更应有谨慎的态度。为了避免未知风险有可能带来的巨大损失,合理的制定对投资者的监管方案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如限制新型衍生品的投资规模。
(六)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成熟,投机行为可能在市场中越发频繁
一些银行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会采取一些高风险的策略来追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及更多的市场份额,如过度创新金融衍生工具。
二、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应采取的监管措施
(一)谨慎的态度是建立完善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重要前提
抱着轻率的态度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投资的教训是惨痛的,即便是在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也不例外。巴林银行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除此之外,得到惨痛教训的还有在2008年金融危机上轰然倒下的金融界巨人雷曼兄弟以及美国的AIG公司等。发达国家在金融衍生品市场相对成熟的条件下也经常发生此类大大小小的金融危机。相比之下,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初期的中国,更应该采取谨慎的态度,充分吸取一些国外金融机构的教训,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二)发展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同时,应同时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
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最终目的是使之成为国际化的市场。作为处于初期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应该根据社会的需要发展和创造合理的衍生工具,与此同时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和交易体系。初期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开拓我国国内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完成初期目标以后,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国际化则成为首要任务。完成此任务的先决条件就是降低或彻底取消对国内投资者参与外国金融市场投资的限制,同时也鼓励国外投资者参与到我国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三)为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交易制度,应鼓励金融衍生品和交易制度的创新
创新是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本质所在,正是由于不断的创新和发展,金融衍生品的优势功能才能被高效地发挥出来。而交易制度的创新可以使金融衍生品市场更加高效和便利,从而更有利于盈利,大大提高了交易所的竞争力。此外,良好的交易制度也为监管者提供了便利。
(四)提高和完善交易场所的硬件设施
相比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场所,我国在网络安全,系统电子化,远程异地交易技术等方面水平较低。这也致使金融市场交易效率低下,从而限制了交易量的大小。电子技术的发展创新能够很好地解决硬件设施问题,从而使市场的交易更加安全和高效,也为日后成为国际化市场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五)完善现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性和创新性,根据市场的发展来不断完善市场的监管体系是保证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具体来说,我国建立监管体系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首先建立起一套稳定的,持续的,统一的监管制度,使得所有金融机构能够统一地进行管理。其次,就是要针对不同金融衍生产品的不同特征,建立有针对性的,高效的控制风险体系。最后,可吸取一些历史事件的教训,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工作人员制定一套合理的监督机制。当然,所有的机制都应随着市场的发展阶段不同而不断地更新和改善。
〔易泓舟,1988年生,四川自贡人,四川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双语)专业 。研究方向:国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