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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的民间融资主要有纯粹的农村模式和农业经济经营化模式两种形式,其共同特点是大量的资金游离于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以地下、半地下的形式存在于民间,形成了各种投资、投机和资金的借贷活动。民间金融脱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不利于宏观调控,加大了农村金融风险,扰乱了金融秩序。应加快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加强金融监管,从源头上铲除非法融资的土壤,以推动黑龙江省农村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