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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初植密度应根据造林树种、立地条件、经营目的等确定。在吉林省,25°以下的山坡地,造林初植密度确定为3 300~2 000株·hm-2;25°以上的陡坡地,应考虑到生态环保的要求,造林初植密度确定为4 400~3 300株·hm-2;立地条件较差的可采用3 300~2 500株·hm-2;林参间作造林采用一串一行,在每个参棚的下檐进行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