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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陕政发(1989)190号和陕政办发(1990)1号文件关于对产棉县上调棉花实行"基数包干、超额分成"的办法,和超基数完成上调任务的给予奖励,完不成上调任务的处以罚款的规定,省供销社对产棉县1989年度上调棉花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在全省24个产棉县(市)中,有大荔、华阴、潼关、澄城四县完成或超额完成了上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