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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结合钢铁企业产生的粗苯、焦油废气特点,结合分类分质处理的原则,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对其废气进行处理,效果显著。处理设备出口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分别为0.14和8.95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7.2×10^-4和0.11kg/h;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47 mg/m^3,且苯浓度低于1.5×10^-3 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