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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9日晚,湖南临高县一男子何某因昏迷不醒,其亲属将他送到该县皇桐卫生院进行治疗。接诊后,该院医生只对何某进行临床查体,诊断何某的病因为“醉酒”。之后,该院医生给何某开了醒酒的处方并进行输液治疗。输完液后,何某被家属护送回家,不料在途中死亡。卫生院没有为何某填写门诊病历记录。在何某死亡后,公安部门对其进行尸检,得出何某主要死因为生前在交通事故中面部受撞击造成对冲性硬脑膜下血肿、脑损伤、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何某的家属据此向皇桐卫生院提出索赔未果后,遂向当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