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规定所称出版物,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本规定所称发行,包括批发、零售以及出租、展销等活动。批发是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零售是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