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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妊娠≥41周孕妇实施干预性措施的可行性。方法:回顾性分析2001年8月-2002年8月于我院分娩的妊娠≥41周孕妇401例,其中引产组201例,期待组200例,对两组的妊娠结局、母婴的影响及住院费用等行统计学分析。结果:引产组与期待组在分娩方式、主要具体指标、住院费用等方面均无显著性差异。结论:对妊娠≥41周孕妇,无论实施干预性措施还是期待,均是可行的,但其伴发的一些问题仍不容忽视。故对妊娠≥41周孕妇应有指征地实施干预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