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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政办发[2020]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