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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助是慈善的一种最常见的表现方式,对于慈善事业的法律规制也主要表现为对社会捐助的规制之中。我国现行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关于社会捐助统一的法律规定只有一部,条文较少,规定简单。在制定全国性的法律中需要有一个总的规则遵守,在涉及到具体问题时,由执行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具体实施。安徽省作为中部省份之一,在社会捐助领域也有一些规定,但是目前安徽省也没有一部完整的直接涉及社会捐助或者慈善业的法规规章。针对此种情况,可以采取各项具体措施来弥补此种缺陷,使地方与中央法律法规能够连接,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