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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取得有两个理论体系:使用原则和注册原则.前者根据商标使用的顺序确定商标的所有权归属.商标权人依照申请注册确定商标所有权,该商标就属于申请在先者.在我国,在先申请注册是商标权原始取得的必经程序和唯一程序.通过对商标先用权的背景、性质、构成要件、市场发展及我国适用等方面的分析,指出我国商标法有必要纳入先用权制度,以弥补对商标在先使用的法律保护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