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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大检查”)以来,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福建省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行动迅速,重点突出,敢抓敢管,严厉打击了一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截至9月底,全省检查煤矿690矿次,其中明察暗访20多矿次,责令停工停产34煤矿、立案查处15家煤矿,实施行政罚款275.545万元,15家煤矿列入黑名单,撤消18个建设项目,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宣传了一批典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各产煤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多次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多样的大检查活动,并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永春县政府落实“一岗双责”,组织挂片的县处级领导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明察暗访;武平县政府采取人才引进、公开招考等形式,为县煤管局增加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二是行动迅速,铁腕执法。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狠抓严管,采取不打招呼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直奔现场,及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大检查期间,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立案11起,经济处罚70多万元。三明市煤管局开展明察暗访5次,对2家煤矿予以立案查处,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永定县煤管局深刻吸取“7·13”透水事故教训,对全县煤矿开展全方位检查,对5家煤矿予以停产整改。
三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将大检查工作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督促煤矿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七条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表格化等方式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将《七条规定》按照不同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制订岗位“十不准”制度,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四是政策扶持,推进改造。针对煤炭市场疲软等情况,各地通过政策帮扶、市场调控等手段,帮助煤矿继续加快安全改造步伐。新罗区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扶持,对全区进行斜井防跑车装置改造的39家煤矿予以补助资金达270多万元,有效推动了全区煤矿安全改造升级步伐,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来源:2013年10月8日福建省安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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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要求采取严厉措施防控煤矿事故
9月27日,福建省召开全省煤矿防控事故紧急现场会,要求在10月15日前对各煤矿水害威胁、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门别类确定区域性防灾抗灾的范围,制定落实预防煤矿水害隐患的有效措施,防控煤矿事故。
针对福建省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煤矿透水较大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福建省成立以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炎生为组长的煤矿水害治理工作小组,抽调相关煤矿安全专家,马上着手研究煤矿水害防治和采掘工作面合理布局等问题,提出有效防控水害的治本之策。
福建煤监局要求各地要立即对所有煤矿水害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对各种水害威胁分类型、分区域、一矿一策有效治理,扎扎实实把水害治理工作做细、做好、做实,迅速扭转水害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同时要求严格技术管理,强化现场核实,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足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对采掘动态及时实测填图,逐工作面进行水文地质论证。严厉煤矿企业提供虚假图纸、虚假工作面、虚假密闭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严重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严格落实水害防治“八有”。和“八不准”工作要求,完善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采取“有疑必停、有疑必报、有疑必探、有疑必治”原则,强化培训教育,让采掘一线工人熟记透水预兆等常识,坚持遇险撤人制度,做到不安全决不生产。对防治水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煤矿,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此外,福建煤监局将结合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从即日起到10月底,由处级以上干部带队,组织有防治水工作经验的专家,深入各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和会诊活动,指导基层煤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围绕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实测填图和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重点。(编辑/李燕)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到位。各产煤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多次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多样的大检查活动,并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提高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能力。永春县政府落实“一岗双责”,组织挂片的县处级领导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进行明察暗访;武平县政府采取人才引进、公开招考等形式,为县煤管局增加6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二是行动迅速,铁腕执法。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狠抓严管,采取不打招呼和明察暗访等方式,直奔现场,及时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大检查期间,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立案11起,经济处罚70多万元。三明市煤管局开展明察暗访5次,对2家煤矿予以立案查处,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永定县煤管局深刻吸取“7·13”透水事故教训,对全县煤矿开展全方位检查,对5家煤矿予以停产整改。
三是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将大检查工作与“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督促煤矿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七条规定》等有关规定,采取表格化等方式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将《七条规定》按照不同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制订岗位“十不准”制度,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岗、到人。
四是政策扶持,推进改造。针对煤炭市场疲软等情况,各地通过政策帮扶、市场调控等手段,帮助煤矿继续加快安全改造步伐。新罗区加大对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扶持,对全区进行斜井防跑车装置改造的39家煤矿予以补助资金达270多万元,有效推动了全区煤矿安全改造升级步伐,值得各地学习借鉴。(来源:2013年10月8日福建省安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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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要求采取严厉措施防控煤矿事故
9月27日,福建省召开全省煤矿防控事故紧急现场会,要求在10月15日前对各煤矿水害威胁、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门别类确定区域性防灾抗灾的范围,制定落实预防煤矿水害隐患的有效措施,防控煤矿事故。
针对福建省近期接连发生两起煤矿透水较大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福建省成立以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炎生为组长的煤矿水害治理工作小组,抽调相关煤矿安全专家,马上着手研究煤矿水害防治和采掘工作面合理布局等问题,提出有效防控水害的治本之策。
福建煤监局要求各地要立即对所有煤矿水害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对各种水害威胁分类型、分区域、一矿一策有效治理,扎扎实实把水害治理工作做细、做好、做实,迅速扭转水害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同时要求严格技术管理,强化现场核实,督促煤矿企业配齐配足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对采掘动态及时实测填图,逐工作面进行水文地质论证。严厉煤矿企业提供虚假图纸、虚假工作面、虚假密闭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严重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严格落实水害防治“八有”。和“八不准”工作要求,完善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采取“有疑必停、有疑必报、有疑必探、有疑必治”原则,强化培训教育,让采掘一线工人熟记透水预兆等常识,坚持遇险撤人制度,做到不安全决不生产。对防治水工作不扎实、不到位的煤矿,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此外,福建煤监局将结合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从即日起到10月底,由处级以上干部带队,组织有防治水工作经验的专家,深入各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和会诊活动,指导基层煤管部门及煤矿企业围绕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实测填图和分析、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重点。(编辑/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