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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董永安倒下了!这是河南省在短短十多年时间里,因腐败而落马的第四位交通厅长。视野再放宽一点就会发现,全国已有二十多位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相继落马。
其实,这种大面积的行业性贪腐案件并不仅仅存在于交通系统,土地、铁路等部门又何尝不是贪腐案件的高发区!
一个完全可以有一番作为,也曾经有过豪言壮语的官员落马了。当董永安迅速跌倒在前三任厅长的贪腐车辙上的时候,又不能不让人思考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与互动。
腐败的个体舞动与背景的模糊
以个体为对象的反腐工程,在国家力量的主导下,一直在不停地挖掘腐败官员的腐朽灵魂,也在不断地挖大案、抓典型,以儆效尤。
现实告诉人们,一个又一个反腐大案呈现的是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的问题。
没有人会认为董永安从一开始就铸就了腐败的灵魂,人们也相信董永安会从前三任厅长的案件中,关注反腐败法律及政策条文的要求,一定会明白坐牢的日子并不好过!
董永安这样的官员沦为阶下囚,国家与社会更多地是在鞭挞或者追究个人的主观状态及个体行为后果,记住的是董永安作为贪腐分子曾经疯狂舞动的影子。然而,对个体罪犯的审判所预示的团体性胜利,往往冲淡了人们对置身其中的腐败风气及制度性问题的反思与检讨。
对于个体腐败所生成的环境,人们往往会乐于其成为模糊的背景,忽视了法律制度及廉洁规范的苍白与无力,反腐法律体系并没有成为有效的制度运行,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监控,市场规则被潜规则渗透后形成了扭曲的社会行为方式。
从董永安堕落的轨迹看,商人看准了他的升迁潜力,运用了PE投资的手法,将董永安培植在腐败的土壤之中。腐败行为已经渗透于一切与权力相关的角落,“无官不贪”、“找关系办事”已经成为当下腐败文化心理的生动写照。
人们在关注市场体制所构建的自由交易及利益空间,却不愿自觉面对市场经济原本是信用经济这样一个基本的命题。腐败似乎正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昔日对腐败的痛恨、无奈已经逐步衍化为对腐败的习惯与接受。长此以往,这个社会将会陷入生态文化危机之中。
反腐需要构建切实权力约束机制
一旦权力在客观上缺乏有效监控时,腐败的发生就在所难免。因此,成熟的政治社会无不把权力分配,以及制约监督机制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
目前,中国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厅作为主管部门,不仅是交通建设的投资者,同时又是具体项目的建设者、监管者以及最终使用者。这种包含巨大经济利益的管理权的高度集中,注定为私欲横行铺就了道路。如果这种体制不改革,没有有效地权力监督制衡机制,在巨大的权力、利益诱惑面前,第五任厅长也许会“倒在路上”。
腐败与反腐败的现实告诉我们,重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注定是这个社会走向清廉的首要选择。目前来看,有几点却是新一轮改革必须彻底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该让公共权力退出本应市场规则调解的社会领域,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市民社会。
其次,应该增强反腐倡廉的动力源。不能迷信反腐的动力会存在于权力系统内部,这种动力只能是社会、公民以及代表民意的舆论。如此,就需要给社会提供问责公共权力及官员的有效通道及平台,使权力运行主体与权力监督主体均处于国民的监督之下。
再次,还需要从技术层面上构建权力系统内部的微观约束机制。近年来,在依法行政原则的指导下,不同权力主体的权限及行为规范有所明确,但是,内部权力的划分与约束并未形成。于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过度强化与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有名无实,难免不使一些手握重权的官员陷入滥权、弄权及至堕落的境地。
其实,这种大面积的行业性贪腐案件并不仅仅存在于交通系统,土地、铁路等部门又何尝不是贪腐案件的高发区!
一个完全可以有一番作为,也曾经有过豪言壮语的官员落马了。当董永安迅速跌倒在前三任厅长的贪腐车辙上的时候,又不能不让人思考腐败与反腐败的博弈与互动。
腐败的个体舞动与背景的模糊
以个体为对象的反腐工程,在国家力量的主导下,一直在不停地挖掘腐败官员的腐朽灵魂,也在不断地挖大案、抓典型,以儆效尤。
现实告诉人们,一个又一个反腐大案呈现的是体制性、结构性、社会性的问题。
没有人会认为董永安从一开始就铸就了腐败的灵魂,人们也相信董永安会从前三任厅长的案件中,关注反腐败法律及政策条文的要求,一定会明白坐牢的日子并不好过!
董永安这样的官员沦为阶下囚,国家与社会更多地是在鞭挞或者追究个人的主观状态及个体行为后果,记住的是董永安作为贪腐分子曾经疯狂舞动的影子。然而,对个体罪犯的审判所预示的团体性胜利,往往冲淡了人们对置身其中的腐败风气及制度性问题的反思与检讨。
对于个体腐败所生成的环境,人们往往会乐于其成为模糊的背景,忽视了法律制度及廉洁规范的苍白与无力,反腐法律体系并没有成为有效的制度运行,公共权力运行机制缺乏有效监控,市场规则被潜规则渗透后形成了扭曲的社会行为方式。
从董永安堕落的轨迹看,商人看准了他的升迁潜力,运用了PE投资的手法,将董永安培植在腐败的土壤之中。腐败行为已经渗透于一切与权力相关的角落,“无官不贪”、“找关系办事”已经成为当下腐败文化心理的生动写照。
人们在关注市场体制所构建的自由交易及利益空间,却不愿自觉面对市场经济原本是信用经济这样一个基本的命题。腐败似乎正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昔日对腐败的痛恨、无奈已经逐步衍化为对腐败的习惯与接受。长此以往,这个社会将会陷入生态文化危机之中。
反腐需要构建切实权力约束机制
一旦权力在客观上缺乏有效监控时,腐败的发生就在所难免。因此,成熟的政治社会无不把权力分配,以及制约监督机制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
目前,中国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厅作为主管部门,不仅是交通建设的投资者,同时又是具体项目的建设者、监管者以及最终使用者。这种包含巨大经济利益的管理权的高度集中,注定为私欲横行铺就了道路。如果这种体制不改革,没有有效地权力监督制衡机制,在巨大的权力、利益诱惑面前,第五任厅长也许会“倒在路上”。
腐败与反腐败的现实告诉我们,重构公共权力运行机制注定是这个社会走向清廉的首要选择。目前来看,有几点却是新一轮改革必须彻底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该让公共权力退出本应市场规则调解的社会领域,还权于市场,还权于市民社会。
其次,应该增强反腐倡廉的动力源。不能迷信反腐的动力会存在于权力系统内部,这种动力只能是社会、公民以及代表民意的舆论。如此,就需要给社会提供问责公共权力及官员的有效通道及平台,使权力运行主体与权力监督主体均处于国民的监督之下。
再次,还需要从技术层面上构建权力系统内部的微观约束机制。近年来,在依法行政原则的指导下,不同权力主体的权限及行为规范有所明确,但是,内部权力的划分与约束并未形成。于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过度强化与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有名无实,难免不使一些手握重权的官员陷入滥权、弄权及至堕落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