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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社会地位的低微和经济条件的有限,以及城乡隔离的二元化社会结构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未得到根本改革,使其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性权利,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受到忽视、侵害,甚至践踏,且这种现象尤为普遍和严重,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因此,本文以宪法学中尊重和保障基本人权的原则为研究方针,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有关性权利的基本理论和性权利保障的理论基础,介绍了农民工性权利缺失的现状、剖析了农民工性权利缺失产生的成因,最后,提出了农民工性权利保障的具体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