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收集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研究r——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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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背景下,收集信息对疫情防控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疫情整体缓和的当下,脱离了当时的突发性、紧急性,我们有必要在已发生的诸多信息收集的问题中发现政府信息收集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本质——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个人信息权.公权力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和私权利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不断的发生冲突和调和,在疫情防控的政府信息收集上,就体现对个人信息权的过度侵犯,而公共利益和私人权益之间的限度应当从比例原则的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必要性、均衡性来入手界定,在适当性原则方面,以疫情防控为目的的收集、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按照目的限制原则的要求实施;在必要性原则中,政府在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尽量收集最少的个人信息,以最利于个人的方式收集处理这些信息;在均衡性原则中,必须认真衡量采取措施的可能影响.底线如何设置实则是“权利与权力之间如何平衡”这一现代法治基本问题的体现.公共利益需要维护,抗疫我们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但是个人权利也同样需要得到保障.理论有了方法,后续需要法律人结合社会实践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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