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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美国《行政部门雇员道德行为准则》是一部有关政府雇员职业道德的法规.该法规以悲观人性预设为理论基础,以“廉洁奉公”为雇员的最高道德行为准则,以利益冲突管理、防止以权谋私为立法基本内容,呈现道德法实际上是“利益冲突管理法”、“政府官员廉洁法”的特征.在立法技术上注重条款的细化和可操作性,体现了细致入微但也繁琐的立法风格.该法规提供了若干可资借鉴的政府雇员道德立法经验,但也留下了若干值得深入研究的政府官员道德立法的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