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中,对重型商用车辆产品(不包括专用作业类、全轮驱动类产品)实施燃料消耗量管理。此前不久,《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段)》已经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对重型商用车燃耗的双重管理时代正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