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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奖励在物流与采购科技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流与采购行业科技进步,加快实现物流与采购行业的现代化,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第一条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