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的性质和功能与审级制度密切相关,要确定基层法院的性质和功能,首先要了解审级制度的原理,也只有在审级制度的框架内,才能够更好地确定基层法院的性质和功能。
围绕“为什么处罚要处罚未遂行为”问题的讨论,在德国刑法学界已经有了两百年以上的历史。实际上,这个问题与刑罚目的理论、不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有着紧密的关联,在这样的关联中清
1804年,在大革命爆发15年以后,民法典所表述的价值立足于所有权和家长制等制度之上。国家由此成为了市民社会的庇护人:“个人无足轻重,社会才是一切”,波塔利斯这样声称。本着一种
<正> 公司企业形式已成为西方国家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因此,有些西方的学者把现今的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称为"公司的世界"。公司的发展和公司制度的完善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在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多矛盾和维护资本主义经济秩序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
<正> 一、刑罚成本的含义从宏观层次上讲,刑罚本身是刑法自身成本的构成部分。并成为获取刑法效益最为根本的成本形态之一,但从微观层次上讲,刑罚本身又有其自身的成本内容。也就是说,国家在运用刑罚成本时又必然或可能要支付其他相关的成本,因为,刑罚作为刑法自身成本的一种而成为获取刑法效益的必要的社会投资,它自己不仅具有生产性即产出刑法效益,而且具有消费性即耗费必要的成本。从实质意义上说,刑罚都是以成本资源的面目出现的,但是对于不同的主体来说,刑罚成本的含义却不同。一般来说,对刑罚成本的分析,主要是从
<正> 近年来,随着大陆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发展,以及台湾当局逐渐放宽对海峡两岸经贸往来的限制,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四区域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相互间依赖不断增强,呈现出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我们认为,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四区域市场的统一是大势所趋,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必然会引起市场交易规则(主要是合同法规范)的相应变化,最终促成中国四区域合同法的统一;而中国区域合同法的统一,反过来又会推进中国统一大市场不断向纵深发展。本文试从分析大陆与台、港、澳区域市场统一的态势入手。对未来中国区域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