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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清算制度是指由美国财政部协调、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导,通过对普通破产法制度和行政接管制度的融合,对陷入危机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处置,以减少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引发的系统风险和道德风险的程序和机制的统称。有序清算制度是为解决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负外部性而产生的,是问题金融机构的有序退出机制。以FDIC接管的条件和前置性程序、FDIC的权力及清算程序、风险损失负担与清算基金为主要内容的美国有序清算制度对于我国有序清算制度的建立有一定的借鉴价值。该借鉴价值主要体现为四点,一是明确有序清算制度的适用对象;二是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三是确定风险损失的负担主体;四是建立处置中的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