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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21号文件将地价列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推翻了土地不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的理论和税收实践。该规定与房地分开的法治原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行政立法程序存在相悖之处,造成与城镇土地使用税重复课税,违反了税收公平主义,加重了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