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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制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7号),经各地推荐,各部门评审.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共同发布《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录》和《2007-2008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