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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市新农合已经成为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驾齐驱的三大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一。新农合已经具备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为了有效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加强新农合制度本身的完善和创新,将新农合纳入法制化轨道是必要的。从现实情况看,新农合制度还会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北京市新农合制度实施10年的试点经验,为其法制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渊源,新农合地方立法的实践也为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基础,将新农合制度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是可行的。未来立法需要不断提高统筹水平,合理确定筹资目标,加强对定点医